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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3 00:37聯合報 記者林孟潔白錫鏗王燕華/連線報導

 

花蓮縣長傅崐萁炒作合機電線電纜公司股票,牟取一億餘元暴利,案件纏訟十四年,最高法院昨天依違反證交法判八月徒刑定讞,須入監服刑。選舉前夕結案時機敏感,但最高法院表示依規定辦理,並無選擇結案時間點,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傅崐萁昨晚發聲明指出,縣市長選舉倒數關鍵時刻,民進黨政府以卑劣方式司法迫害,意圖染指花蓮縣長取得勝選,他絕不會屈服,會勇敢面對,一定奮戰到底,「傅崐萁八個月後又是一條好漢」。

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謝謂誠說,全案囑託花蓮地檢署代執行;花檢已對傅崐萁限制出境、出海,並掌握其行蹤,近日內會通知發監執行。

傅崐萁另被控向股市名人黃任中借款炒作長億、華隆公司等股票案,纏訟廿年仍未確定,目前仍在高院更審中;此外,傅崐萁被控理想大地渡假飯店購地轉售且逃漏稅案,被檢方依偽證、稅捐稽徵法起訴,花蓮地方法院八月以事證不足判無罪,檢方尚未決定是否上訴。

傅崐萁被控聯手「古董張」張世傑、友人廖昌禧等人拉抬合機股價,三個月內由每股一五點五元漲至四十點六元,獲利一億一八四八萬多元。一審台中地院判刑四年六月、併科五千萬元罰金,二審改判三年半、併科四千萬元罰金,更一審改判一年六月,並依減刑條例減為九月徒刑;更二審因適用速審法,再減刑為八月。最高法院昨天駁回傅的上訴,全案定讞。

合機董事長楊愷悌、傅崐萁友人廖昌禧,分別判刑八月、五月徒刑;合機副總余素緣判刑八月,緩刑三年;傅崐萁等四人因已賠償投保中心部分款項,另宣告共同沒收六三○二萬餘元。

 

2018-09-12 16:05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無黨籍花蓮縣長傅崐萁,被控於2003年任親民黨立委期間,內線交易炒作合機電線電纜公司股票,歷經近14年纏訟,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維持更二審判決,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判刑1年4月,依減刑條例減刑為8月,全案定讞,傅必須入獄,最高院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傅獲減刑,是因犯罪時間在2007年之前,適用減刑條例,也因纏訟多年而適用刑事妥善審判法,經2次減刑而定其刑為8月。

判決指出,傅崐萁等人炒作合機股票案,於2005年8月起訴,纏訟近14年,台中地院一審判傅4年6月、併科5000萬元罰金;2010年台中高分院二審判處3年6月,併科罰金4000萬元;更一審判1年6月,減刑為9月;更二審去年6月改判1年4月,減刑為8月,今天定讞。

傅崐萁另涉凱聚等炒股案 高院更三審審理中

傅崐萁另被控與黃宗宏、已故黃任中等人集資炒作凱聚、昱成、長億和華隆股票案,已纏訟18年,目前尚在高院更三審審理中,崐更二審被判刑3年。

合機案判決指出,股票上市的合機電線電纜公司,2003年6月獲得台電公司第六輸配電工程大訂單,董事長兼總經理楊愷悌、副總經理余素緣認為是大利多,指示該公司總務人員袁淑錦利用這個機會炒股,但市場反應欠佳而炒作失敗,楊、余等人還要負擔融資1萬多張股票的資金壓力,遂透過人脈,找到當時擔任親民黨的傅崐萁合作,合機提供2萬張股票,以底價15元供傅崐萁炒作。

傅崐萁再邀集好友馮垂青、助理廖昌禧、股市名嘴張世傑(古董張)共謀炒作,由張世傑在他的股友會及媒體鼓吹買進合機股票,其他人負責聯繫金主或傳遞訊息,合機股票也從2003年10月的每股15元,飆漲至2004年1月,每股最高達47元,這群人獲得的不法利益達9643萬元。

 

 

2018-09-12 17:45聯合報 記者林孟潔╱即時報導

花蓮縣長傅崐萁2003年擔任立委時,和友人、股市炒手共同炒作合機電線電纜公司股票,案件纏訟14年,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維持更二審判決,依違反證交法判傅崐萁8月徒刑定讞,沒收不法所得6300萬餘元。最高法院表示,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另此案依規定於期限內辦理,並無選擇結案時間。

合機電線電纜公司2003年獲得台電第六輸配電工程,董事長想讓公司股價上揚,除指示員工找人頭帳戶大量買進股票外,還找時任立法委員的傅崐萁另覓金主和炒手拉抬股價。

傅崐萁便邀約友人、證券公司主管、股市炒手「古董張」等人到辦公室共同商議,聯手拉抬合機的股價,傅崐萁還提供4支手機方便聯繫和躲避查緝。傅崐萁另指示友人、金主透過妻子帳戶買賣股票,連續多筆高價成交,造成交易熱絡的假象,讓合機公司股價3個月內從每股15.5元漲至40.6元。傅崐萁等人在這期間不法獲利1億1848萬多元。

台中地院一審依違反證交法,意圖抬高有價證券價格,判傅崑萁4年6月徒刑,併科5000萬元罰金;二審改判3年6月,併科4000萬元罰金;更一審改判1年6月徒刑,並適用「罪犯減刑條例」減為9月徒刑;更二審去年適用速審法、減刑條例,改判1年6月徒刑,減刑為8月徒刑,另傅崐萁等人因已部分賠償投保中心,故僅沒收6302萬6401元。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今天駁回,全案定讞。合機炒股案纏訟至今14年,傅崐萁確定得入獄服刑。

另外,傅崐萁涉向股市名人黃任中借款,炒作凱聚、昱成、長億和華隆公司股票,從1998年檢方偵辦起,傅遭起訴後至今案子仍未確定,高院更二審判刑3年,但最高法院認為,更二審侵害傅的訴訟防禦權,華隆案部分也漏而未判,發回更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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