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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江說明「陸媒點名森米酵素與奶昔產品皆由公司製造」報導內容
(108/06/26 13:07:26)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8436)大江-澄清 2019/6/26 Money DJ理財網新聞報導

1.事實發生日:108/06/26
2.公司名稱:大江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Money DJ理財網
6.報導內容:以線上銷售為主的中國保健品森米,減肥產品遭檢舉虛假銷售,陸媒點名森米酵素與奶昔產品皆由大江(8436)製造,導致昨日大江股價大跌......。
7.發生緣由:無。
8.因應措施:
針對以上本公司的回覆如下:
(1)本公司在中國有上百客戶,我們不針對單一客戶評論。
(2)本公司在全球54國皆有品牌客戶,行銷決策與行為皆由品牌客戶決定,本公司無權評論。
(3)應收帳款及退貨問題純屬虛構,本公司將進行法律行動,維護名譽及股東權益。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MoneyDJ新聞 2019-06-26 09:09:26 記者 蕭燕翔 報導

 

以線上銷售為主的中國保健品森米,減肥產品遭檢舉虛假銷售,陸媒點名森米酵素與奶昔產品皆由大江(8436)製造,導致昨日大江股價大跌,外界擔憂大陸保健食品的政策調整腳步還未停歇,大江回應指出,不方便對單一客戶評論,但預期下半年會比上半年好的方向未變,全年成長目標也還維持原定,只是目前的產能能見度偏低,不好評論實際明確復甦的月份。

 

根據森米官網指出,森米是廣州森米大健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大健康品牌,總部設於廣州,產品總計分為體重管理系列與生理管理系列,而體重管理系列產品包含膠原蛋白酵素、奶昔等等,目前產品銷售地包括台灣、上海、武漢、杭州等,陸媒報導點出,酵素與奶昔類產品都是由大江生醫生產

 

 

此次森米減肥產品遭檢舉,主要是森米酵素的減肥產品,號稱由台灣進口,訴求一個療程42天可輕鬆減肥20斤,單一療程費用為3,564人民幣,此次引發爭議,除了遭投訴可能涉及虛假行銷外,類似分層傳銷的銷售方式,也遭質疑可能是大陸禁止的範圍,大江股價連帶受累。

 

大江對此回應,不方便對單一客戶進行評論,不過對於大陸百日革新後的產業態勢,預期有助於長期的正向發展,只是若涉及明顯誇大行銷的廠商,即便是百日調整後,仍有可能被政策盯上,這與內部預期的趨勢相同。

 

對於目前的產業現況,大江指出,能見度雖不高,但預估下半年比上半年好的方向不變,只是具體復甦會在哪個月分,還不便於評論,只是對下半年的營運基調是「謹慎樂觀」,全年三成成長的目標也未修正。

 

法人則認為,中國近年保健食品的快速成長,雖帶來了商機,但也衍生不少問題,政府自去年的電子商務相關法令調整,到年初啟動的保健食品百日整肅,政策態度明確,有助於產業趨向良性發展,只是短期靠誇大行銷帶動的爆發業績,勢必得面臨一段調整,至於調整時間要多久,可能得邊走邊看。

 

不過法人評估,大江一向定位成保健食品廠商的「軍火庫」,客戶群廣泛與產品線多元是其優勢,雖目前公司最大市場來自中國大陸,走直銷微銷渠道也佔其中大宗,但單一客戶對公司的中期影響不至於太大,只是短期可能讓買盤更趨觀望具體復甦的時間點。

 

營收動能來看,大江今年各月的營收還未超過去年12月創下的高點,5月因營收又轉月減,且年增率較前月降到七成以下,市場反應頗為激烈,近五日外資與投信買盤也轉為賣超。不過即便是有中國市場外在的調整因素,但大江今年前五月累計營收年增率還有九成以上,且近年在拓展非中國大陸市場,也見明顯動能,法人認為,大江今年還是能夠輕鬆越過中長期設定三成的成長目標,公司在產品研發的速度、行銷的廣度與產能優勢上,還是難以取代,只是月營收何時重啟創新高動能,可能得觀察短期發展而定。

 

 

森米產品「42天減肥20斤」被指虛假宣傳 代理制度疑似網路傳銷

北京新浪網 (2019-06-20 07:22)

中國網財經6月20日訊(記者張潤琪)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百日行動」餘音未了,營養保健品市場亂象又起。近日,對外宣稱「中國瘦身內調領導品牌」的森米遭遇多位消費者投訴,內容涉及「虛假宣傳」、「產品不合規」、「代理制度疑似網路傳銷」等。針對上述投訴,中國網財經記者致電森米官方服務熱線,工作人員表示,將採訪內容反饋至相關負責人,截至發稿,記者未收到任何回復。

公開資料顯示,「森米」是廣州森米大健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大健康品牌,目前總部設立於廣州。據媒體報導,森米創始人「莫七七」最初於2012年3月成立了深圳櫻槿生物技術有限公司,在接觸大江生醫的產品后,於2014年創建了森米品牌,而森米的酵素產品和奶昔產品都是由大江生醫生產的,相應的專利技術證書也是大江生醫的。之後森米團隊於2017年2月成立了廣州森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來獨立運營森米品牌,產品則是由大江生醫在上海的公司「百岳特」進口后,再轉銷給森米公司。

 

  據天眼查數據,深圳櫻槿生物技術有限公司註冊資本金100萬元,股東包括自然人李楚瀟和黃馨,各持股50%,李楚瀟並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但該公司目前已處於註銷狀態。李楚瀟目前還擔任廣州森米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未顯示)和廣州櫻槿化妝品有限公司(持股70%)的法定代表人。

 

  此外,廣州森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於2017年2月,註冊資本金500萬,李楚瀟是持股1%的小股東,大股東為沈永斌,持股99%;廣州森米大健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於2018年4月,註冊資本金1000萬元,大股東為吳海惠,持股50%,李楚瀟持股35%,而森米CEO沈丹楓在其中持股15%。

 

  公開資料顯示,目前森米於台灣,上海,武漢,杭州均有相應產品生產基地。產品包括「體重管理系列」和「生理管理系列」,共涉及16款產品,在京東等電商平台均有銷售。

 

酵素產品「減肥瘦身」涉虛假宣傳

 

  據投訴的消費者反映,最初他們看到森米產品是通過微信朋友圈,比如一款名叫「森米(SEMI)酵素」的「台灣進口減肥產品」,號稱用42天(一療程)就可以輕鬆瘦20斤,而且因為是食品還「無副作用,不反彈,還能養成易瘦體質」,吃一個療程需要3564塊。

 

  「為什麼選擇台灣森米?一、幫助數10000+人減肥成功,年均助消費減脂超過343500斤……」森米產品宣傳資料上廣告詞「有數據有事實」,還找來明星古天樂為品牌代言。

 

這些產品是否具有減肥功效?中國網財經記者與森米產品代理取得了聯繫。據森米代理稱,服用酵素產品確實可以收到減肥瘦身的功效,但其發送給記者的產品包裝顯示為「食品」。據國家《食品安全法》規定,減肥為保健功效,具有保健功效的保健食品需要取得相應的藍帽子批號,而即使是保健食品在宣傳減肥功效時,也要實事求是,不得誇大宣傳。

 

  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王貝貝告訴中國網財經記者,商家的宣傳是否違法,鬚根據其具體宣傳語的表述進行判斷,如其明確表述能實現減肥、瘦身或減肥藥的效果,則有違法之嫌。

 

  對於「酵素減肥法」,中國農業大學食品學院營養與食品安全系副教授范志紅在接受中國網財經記者採訪時表示,「目前沒有科學依據可判斷『酵素』是否具有減肥功效。甚至連酵素本身並沒有準確的定義,比如酵素屬於哪類產品、應包含哪些成分、它的製作流程等,目前這些標準都沒有。」

 

  范志紅同時表示,商家如果對「酵素產品」申請的只是普通的食品批號,而不是保健食品或藥品類的批號,對外宣稱產品有減肥效果,則涉嫌違法。

 

 涉網路購物糾紛案件 食品經營許可證存疑

 

  中國網財經記者發現,森米產品除在多個投訴平台上遭遇投訴外,其運營主體「廣州森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還涉及網路購物合同糾紛案件。啟信寶顯示,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曾受理吳某訴廣州森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網路購物合同糾紛一案。

 

  此外,「廣州森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還因「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無法聯繫」,而兩度被廣州工商局天河分局列入「經營異常」名單,最近的一次為2019年1月。

 

  而森米的另一家運營主體「廣州森米大健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也存在諸多問題。資料顯示,「廣州森米大健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營業執照中的經營範圍並無「食品」一項,但公司卻有食品經營許可證。對此,消費者提出質疑,「沒有食品經營的範圍,如何辦理到了食品經營許可證?」

 

記者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發現,廣州森米大健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經營範圍包括機器人的技術研究、技術開發;商品批發貿易(許可審批類商品除外);日用雜品綜合零售;百貨零售(食品零售除外)等,但沒有顯示與食品有關的經營項目。然而,其行政許可信息卻顯示,森米有食品經營許可證,許可內容為預包裝食品銷售(不含冷餐冷凍食品),許可機關是廣州市天河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森米出現這種情況是否合規?記者致電廣州12345政府服務熱線,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一般不會存在「商家有食品經營許可證,但營業執照的經營範圍並未顯示食品」這類情況。工作人員稱,「企業有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前提是,營業執照的經營範圍中有這一項,才可以到食葯監部門辦理這個經營許可證。」

 

  對於上述問題,記者又諮詢了廣州市天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對方表示,該企業上述情況理應是不合法,其營業執照的經營範圍是沒有資質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的。

 

森米代理制度符合「入門費、拉人頭、分級計酬」三大特徵 疑似傳銷

 

  據投訴的消費者稱,森米在發展代理體系時,會要求消費者通過購買固定金額的貨物成為某個級別的代理,而且「老代理」還可以通過招募「新代理」可以拿到傭金,形成上下級關係,有網路傳銷嫌疑。

 

對此,記者以加入森米產品代理為由,向森米代理要到了相關資料。資料顯示,森米對外招收代理分為三個級別,鑽石代理、官方代理和執行董事。其中,鑽石代理為最低的代理級別,其拿貨折扣8折,需要拿滿5000元產品;官方代理屬於中間檔,拿貨折扣6.5折,需要拿滿5萬元產品;執行董事為最高級別代理,拿貨折扣5折,需要拿滿48萬元產品以及支付2萬元押金。

記者注意到,森米還制定了「平級和跨級返利政策」,以及代理的利潤分析表。森米利潤分表顯示,代理在招募一個代理,可以從中賺取375元至38400元,而賺取金額的多少是根據代理自身級別,以及招募的代理級別有關。例如,鑽石代理招募一個鑽石代理可賺到375元,董事代理招募一個鑽石代理則賺到1875元。

據了解,網路傳銷具有三大顯著特徵:1、入門費:是否需要認購商品或交納費用取得加入資格或發展他人加入的資格;2、拉人頭:是否需要發展他人成為自己的下線,並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給付報酬;3、計酬方式:是否以直接或間接發展人員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報酬。如果符合以上特徵,就有可能涉嫌傳銷。

 

  「網路傳銷」是如何定義的?森米是否涉嫌「網路傳銷」?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王貝貝告訴中國網財經記者,「網路傳銷」也是傳銷的一種形式,只是發展方式通過網路的形式而已。

 

  據《刑法》規定,「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表現為: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

 

  王貝貝表示,如消費者懷疑森米公司涉嫌傳銷,建議保留相關證據,並向工商管理部門或公安機關報案,由它們進行進一步調查。

 

  (責任編輯:杜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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