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紳:蘋果日報及其所屬記者對與公司之民事訴訟案一審判決結果不服,提起上訴
(109/04/14 16: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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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29)淳紳-公告蘋果日報及其所屬陳姓記者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一審判決結果不服,提起上訴。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原告:本公司
被告:香港商蘋果日報出版發展有限公司臺灣分公司(下稱「蘋果日報」)及其所屬陳姓記者。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尚未取得,原審案號為108年訴字第3952號。
4.事實發生日:109/04/14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一、原蘋果日報所屬陳姓記者於108/09/04發布有關本公司之報導,內容以不實、誇大之陳述詆毀本公司商譽,致影響本公司股東權益,本公司依法對該陳姓記者及其僱用人蘋果日報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並移除該不實報導及登報道歉。業經109/03/
27一審判決如下:
(1)被告蘋果日報及其僱用人陳姓記者應自蘋果日報網站上移除該日發布有關本公司不實報導內容,並依以法院判決文所示規格要求辦理道歉聲明,刊登在蘋果日報網站上一日。
(2)訴訟費用由被告連帶負擔1/2。
(3)原告假執行聲請駁回。
二、現109/04/14本公司收到臺灣臺北地方法院通知蘋果日報及其所屬陳姓記者不服該院民事一審判決結果,於法定期限內提出上訴。
6.處理過程:已委請律師事務進一步協助處理。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營運一切正常,不受該訴訟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新能源汽車之開發時程冗長、投入經費高且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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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29)淳紳-公告本公司對蘋果日報及其所屬陳姓記者提起民事訴訟,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一審判決勝訴。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原告: 本公司
被告:香港商蘋果日報出版發展有限公司臺灣分公司(下稱「蘋果
日報」)及其所屬陳姓記者。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08年訴字第3952號
4.事實發生日:109/03/27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蘋果日報所屬陳姓記者於108/09/04發布有關本公司之報導,內容以不實、誇大之陳述詆毀本公司商譽,致影響本公司股東權益,本公司依法對該陳姓記者及其僱用人蘋果日報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並移除該不實報導及登報道歉。
現一審判決如下:
(1)被告蘋果日報及其僱用人陳姓記者應自蘋果日報網站上移除該日發布有關本公司不實報導內容,並依以法院判決文所示規格要求辦理道歉聲明,刊登在蘋果日報網站上一日。
(2)訴訟費用由被告連帶負擔1/2。
(3)原告假執行聲請駁回。
6.處理過程:委請圓曜法律事務所提出民事訴訟,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營運一切正常,不受該訴訟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院判決文所示規格內容如下:
道歉啟事 向淳紳股份有限公司致歉
本報於民國108年9月4日刊登「【獨家】才剛宣布與裕隆簽MOU淳紳遭爆放無薪假還欠薪」為標題之報導乙則,經查該新聞標題及內容均有錯誤,本報確有查證不周、報導不實之情事,造成當事人淳紳股份有限公司商譽損害,本報特此鄭重公開致歉,並特予澄清更正。
香港商蘋果日報出版發展有限公司臺灣分公司暨撰文記者陳○蔚致歉
2.被告於收受判決書後20日內仍可上訴。
3.109/03/27日本公司收到判決書。

 

 

 

 

淳紳:公司對蘋果日報及其所屬陳姓記者提起民事訴訟
(108/09/10 09: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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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29)淳紳-公告本公司對蘋果日報及其所屬陳姓記者提起民事訴訟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原告:淳紳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香港商蘋果日報出版發展有限公司臺灣分公司(下稱「蘋果日報」)及其所屬陳姓記者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台北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不適用
4.事實發生日:108/09/09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蘋果日報所屬陳姓記者於108/09/04發布有關本公司之報導,內容以不實、誇大之陳述詆毀本公司商譽,致影響本公司股東權益,本公司依法對該陳姓記者及其僱用人蘋果日報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並移除該不實報導及登報道歉。
6.處理過程:本公司已委請律師提起民事訴訟。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並未對財務業務產生重大影響,本公司營運及財務業務一切正常。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淳紳:公司員工薪資均如期發放,未有積欠或放無薪假之情事發生
(108/09/04 10: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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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29)淳紳-澄清蘋果新聞網等108年9月4日有關本公司之報導

1.事實發生日:108/09/04
2.公司名稱:淳紳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蘋果新聞網等。
6.報導內容:摘錄:才剛宣布與裕隆簽MOU,淳紳遭爆放無薪假還欠薪。
7.發生緣由:報導中提及『淳紳才剛於8月26日宣布與裕隆簽訂合作意向書,似有大展拳腳開始進入品牌電動車量產階段之際,卻傳出有員工遭淳紳積欠薪資,且公司透過投資昶洧在贛州設置的製造廠實際營運也已出問題,駐地多位台籍員工不但被被拖欠薪水,自這個月起還被迫強制放無薪假一整個月。...』,澄清本公司淳紳(4529)員工之薪資均正常如期發放,未有積欠或放無薪假之情事發生;且本公司現有營運資金充足,相關訊息請參閱公開資訊觀策站本公司每月自結合併財務報表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相關訊息及預估未來三個月現金收支情形及銀行可使用融資額度情形等重大訊息公告。

另針對媒體報導之內容主體系指本公司轉投資之香港昶洧集團與大陸贛州市政府合資之大陸贛州昶洧新能源汽車公司之情事,並非如報導標題所寫為本公司淳紳股份有限公司放無薪假而欠薪資,特在此於以澄清蘋果新聞網等媒體不實之報導內容,有關本公司之財務業務資訊,悉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佈之資料為準,針對媒體之報導,敬請投資人審慎判斷,特此澄清。

8.因應措施:
(1)有關本公司之財務及業務資訊,請依「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
(2)有關媒體報導,敬請投資人審慎判斷,以保障自身權益。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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