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07 15:15經濟日報 記者葉憶如/即時報導

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韓國瑜豪宅案,傳要求業主台肥借房價二成款項,台肥表示,當年借款是通案,貸款降至五成,有特別請示金管會同意。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今(7)日下午參加2019年金融建言白皮書時受訪時特別說明,公司借錢給人家,不是特許事業,沒有要經過金管會允許或特許,台肥若說「要金管會同意才貸款給人家」,是魚目混珠的說法,不能接受。

 

顧立雄說:「台肥若說他要緩息建商多借二成給人家,是金管會同意,我完全不能接受」

 
 

 

顧立雄表示,借錢這件事是任何人都能做,但要注意公司法第15條,公司資金原則不可以貸給任何人,但有兩例外:一、跟公司行號之間業務往來可以借;二、短期融通資金的必要可以借,但不可超過公司淨值的40%。

 

至於這件事有沒有符合公司法第15條的規定,這個要由台肥公司自己來解釋。顧立雄最後補充:「不過聽說台肥把它(貸款)分期成20年,如果是這樣就不是屬於短期資金融通。」

 

民進黨立委林俊憲日前踢爆韓國瑜訂下高達7,200萬台北市南港區豪宅,當時甚至要求業主台肥借房價2成的款項,台肥發聲明表示「這是通案,不只借給韓國瑜,且沒有施壓,過往房貸可以貸款七成,因當年貸款法令更改,原本的7成貸款降為5成,許多買家表示資金恐怕難以周轉無法負擔,希望台肥可以幫忙。台肥強調「為此台肥找律師研究、並請示金管會,對於真正有需要的住戶,才由台肥提供借款。」

 

據公司法第15條規定「公司之資金,除有下列各款情形外,不得貸與股東或任何他人。一、公司間或與行號間有業務往來者;二、公司間或與行號間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融資金額不得超過貸與企業淨值的百分之四十。

 

公司負責人違反前項規定時,應與借用人連帶負返還責任;如公司受有損害者,亦應由其負損害賠償責任。

 

法院的函釋中表示,至於公司之借貸行為是否違反上開規定,屬法院認事用法之範疇,如涉私權爭議,請循司法途徑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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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肥今鄭重澄清,當年因法令更改,豪宅原能貸款7成隨後降為5成,導致許多買家無法負擔,因此要求台肥借款。台肥為此尋求律師幫助並請示金管會,才對有需要的住戶提供借款,「不只韓國瑜、當時所有購買的住戶若有需要的台肥都有借,甚至現在還有繼續還款的,這個不是個案、是通案!」

【強力譴責侵害個人資料】

1. 我與妻子八年前合力購買預售房屋,即使就任北農職務,但仍因經濟狀況與家庭財務負擔,故將預售屋買賣合約權利轉售

2. 本人於去年當選高雄市長,依法申報財產,公開透明。

3. 八年前我與妻子皆非公職人員,無財產申報之義務,合約權利轉讓情事完全合法,僅國稅局與當時建商知悉交易資訊,其中個資部份並未公開,在政府大力推動個資保護之際,週刊竟然能夠取得本人個資,且未經求證逕行報導,本人強烈質疑洩漏交易資訊者之背後動機。

4. 台灣的民主自由是我們最珍貴的資產,一個單純合法的買賣權利轉售,居然在選舉期間遭到公開,侵害個人資料。老話一句,我寧願乾淨的輸,也不願骯髒的贏,我會繼續傾聽,將精力投注在需要國家關心的事物上,繼續前進。

 

針對陪同陳情民眾拜訪當時台肥董事長鍾榮吉一事,特此說明:

1、在珊珊服務處法律諮詢時,有民眾數人對於中央銀行打房政策,針對所謂房價7000萬以上限縮貸款成數為5成,與台肥預售屋合約中關於貸款成數7成保證內容疑義詢問,希望能將民眾可能面臨資金周轉困難的問題向台肥陳情。

2、基於舊識關係曾陪同這群陳情民眾就其所簽訂契約內容與央行政策爭議部分,拜訪時任台肥董事長鍾榮吉。

3、後續台肥處理過程與方案系屬台肥公司內部程序,珊珊未曾參與。

4、韓國瑜並非這個陳情案的陳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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