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9起奕智博停止買賣、首利/誠創/茂林-KY首次列變更交易方法、力特併案列變更
(108/11/15 17:09:34)

自108年11月19日起,奕智博停止買賣,首利、誠創及茂林-KY列為變更交易方法,力特併案列為變更交易方法

臺灣證券交易所表示,經形式審閱上市公司(除金控公司計14家申報期限至108年11月29日外)108年第3季財務報告之相關處理如后:

一、停止買賣:奕智博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代號:5259)未依法令期限公告申報108年第3季財務報告,暨經主管機關通知更正或重編107年度及相關期間之財務報告逾期仍未更正或重編,核有證交所營業細則(下稱同細則)第50條第1項第1款及第5款規定情事,證交所已公告自108年11月19日起將停止該公司上市有價證券之買賣。

二、首次變更交易方法:首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代號:1471)及誠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代號:3536)依證券交易法第36條規定公告申報之最近期財務報告顯示,淨值已低於財務報告所列示股本之二分之一,核有同細則第49條第1項第1款規定之情事;茂林光電科技(開曼)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代號:4935)依證券交易法第36條規定公告申報之最近期財務報告,因未能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頎茂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之108年1月1日至9月30日財務報表,致無法依其同期間財務報表評價,經其簽證會計師出具保留結論之核閱報告,核有同細則第49條之1第1項第3款規定之情事。證交所已公告自108年11月19日起,將前開三家公司之上市有價證券列為變更交易方法。

三、併案列為變更交易方法:力特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號:3051)前因有同細則第49條第1項第1款情事,其上市有價證券經列為變更交易方法在案,嗣查該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36條規定公告並申報之最近期財務報告顯示,會計師出具繼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之核閱報告,核有同細則第49條第1項第3款規定之情事,證交所已公告自108年11月19日起,將該公司上市有價證券併案列為變更交易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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