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位前基金經理人的告白:「盈正案是一個共犯結構!」
 
  • 撰文 / 
  • 張弘昌、歐陽善玲
  • 出處 / 
  • 今周刊829期
  •  
  • 2012/11/7
「盈正案是一個共犯結構,絕對不是單方面基金經理人的問題;甚至可說因為有這樣的環境,經理人才能這樣上下其手。」透過兩位已離職的基金經理人告白,我們發現投信業光怪陸離、貪婪的現象。
 

十餘年資歷投信基金經理人:
「鎖單、丙種 經理人大玩金錢遊戲!」

我在二、三家投信待過,資歷超過十年,對於盈正案的發生,我並不意外,意外的是,這話題竟然可以延燒兩年。

「炒作機會財,在轎上的人急著下車,間接導致盈正上櫃後猶如坐溜滑梯般下跌!」


事實上,在投信圈,盈正股票的炒作故事絕對不是特例,但為何會鬧得沸沸揚揚,原因有二。一是ING安泰投信的前副總操盤人謝青良本人太過醒目,如果他不像外傳的去買豪宅,就不會引人側目;另一個是對盈正的停損動作太慢,倘若很快就認賠殺出,例如四百多元就賣而不是三百多元,損失金額不大,自然不容易被外界注意。我知道有一位王姓基金經理人,在幾年前默默賺了一票後,才四十一歲就退休到澳洲,圈外人知之甚少。

大家一定好奇,為何上市櫃公司可以輕易和基金經理人搭上線?我和謝青良沒有接觸,但大概可以根據所見所聞,推估整個過程。盈正是從上市公司漢唐分割出來的事業部門,它在興櫃時就開始有炒作的跡象,因此,經理人有可能原本就與漢唐高層熟識,例如之前買過漢唐的股票,或者多次拜訪公司後,有某種程度的默契,很快就一拍即合。

盈正是在二○一○年九月九日掛牌,在那之前,有不少經理人在MSN的標題寫道:「九月九,秦王登基」(編按:秦始皇本名嬴政,音同盈正),暗示股票將炒一波。其實早在同年八月股價就已經飆到四七四元,而金管會調查資料顯示,謝青良利用人頭戶以每股八十多元開始買進盈正,因此我們可以九月九日為分界點,在之前也許是由公司主導,包括讓謝便宜買股、在興櫃拉抬股價,而之後則交由謝利用政府基金買進,並順勢出脫彼此的股票,講好的劇本可能如此。

另外,雙方講好的時間,應該在一○年上半年,因為那時漢唐的股票已經開始不尋常波動,從不到二十元上漲到最高五十二.一元,而且明顯放量,等到盈正掛牌那天,漢唐賣壓開始湧現,股價立刻被打入跌停,故事進入收尾階段。

問題來了,既然策畫如此縝密,為何不在盈正掛牌後讓股價在高檔「撐」久一點,至少不會惹出一堆是非?沒錯,這是一般老手的作法,做到船過水無痕,但盈正的主力產品是太陽能轉換器(PV Inverter),本來就是個機會財,那時炒作相同題材的科風,在九月八日見到高點一○二.五元後,就一路下滑,讓在轎上的人急著下車、落袋為安,間接導致盈正上櫃後猶如坐溜滑梯般下跌。

「盈正案爆發,讓外界開始用質疑的眼光來看待經理人的操守,讓人百感交集。」

現在盈正案爆發,讓外界開始用質疑的眼光來看待經理人的操守,讓人百感交集。其實這些年來,經理人的地位早已一落千丈,最好的時候是在○二年至○五年,當時全球景氣正佳,經理人在公司裡走路都有風,很多投信為了讓基金績效更好,不但不追問經理人的行蹤,還鼓勵上班時去看電影放輕鬆。但隨著炒作案愈來愈多,投信不斷加強內稽內控,經理人的自由度也大幅降低,甚至要求盤中不准講手機、用筆電。

儘管如此,還有些小投信內控並沒有做得很好,尤其是發行基金在三檔以下;此外,在金錢誘惑下,還是有經理人為了賺錢,甘願做一些「冒險的事」。最普遍的是配合公司「鎖單」。所謂鎖單,就是幫公司在一段期間內鎖住籌碼,以方便主力拉抬股價,一般行情價是七%,也就是鎖一千萬元的股票,可以得到佣金七十萬元。

至於接觸方式,當然不是直接碰面,而是公司高層透過財務經理或發言體系,找配合的券商超業去聯繫基金經理人,有時再透過基金經理人再找基金經理人,形成一個共犯結構。也就是說至少經過「四手」,如此公司高層就可以隱身幕後。

鎖單是很傳統的方式,被逮到的機率不小,因此聰明的經理人現在都透過「丙種」,也就是和金主談妥,利用金主的人頭戶下單買賣,一般必須放二成保證金在金主那邊,換算槓桿倍數高達五倍,墊款年利率則為二○%。丙種的好處是,就算炒股出事了,檢調只能查到金主這一關,基金經理人絕不會被出賣。我一開始提到的王姓經理人,就是利用丙種的方式。

由於丙種盛行,因此大家可以留意一個現象,就是有些金主常進出的券商據點,在大量買進特定股票後,會發現投信法人接著持續買超,並用力拉抬股價,可想而知,經理人私下買的股票開始賺錢了!

然而,丙種的「優點」,卻被證所稅復徵壞了大局,因為金主可能怕支付龐大證所稅而縮手不幹,不過會不會有變種的形式誕生,例如金主搖身一變成為外資,或者和基金經理人講好證所稅費用分擔,我想這是一定的,因為很少人可以抵抗金錢遊戲。
(張弘昌)

某投信前副總:
「開名車、住豪宅 怎麼可能沒問題?」

在資本市場上,我不敢說自己是股清流,但和很多人相比,我下班後的生活是相對單純。
聊這些之前,我要先強調,盈正案是一個共犯結構,絕對不是單方面基金經理人的問題;甚至可說是因為有這樣的環境,經理人才能這樣上下其手。現在退出市場後看這一切,會覺得人生其實沒必要凡事用金錢去衡量。

「從掛牌公司承銷階段,到可轉債、現金增資、興櫃階段,都可能被上下其手。」

因為工作特性,基金經理人手握龐大資金。他們直接面對市場,面對上市櫃公司,要內線交易其實不難;又相較一般投資人,經理人資金進出部位大,容易成為上市櫃公司巴結的對象,人性的考驗,往往就在能不能禁得起金錢的誘惑。

共犯結構的源頭,要從上市櫃公司講起。這不得不說,有些老闆是誠實經營公司,但也有操守不好的人,透過公司上市階段,恨不得一次把一輩子的錢全撈個夠,讓子孫吃喝好幾代都不用愁。要怎樣才能在掛牌後讓股價漲?投信管那麼多錢,只要收買經理人,每個人下一點單,價格就上去了,老闆是這樣想的。

所以這叫「利益共同體」,二十年前、四大投信時代就出過這種事,連總經理也牽涉在內。

我在一九九七年進入投信界,當時經理人與公司派掛鉤情事,早已形成一股風氣。從掛牌公司承銷階段,到可轉債、現金增資,現在還包括興櫃階段,都可能被上下其手。

像可轉債可洽特定人士這部分,我就認為很蠢,這等於是給承銷商籌碼分配的機會,藉此去誘惑經理人。但最常見的手法還是「鎖單」,也就是將經理人已有的籌碼鎖住,像這次「盈正案」就是標準例子。

公司派在興櫃階段就先將籌碼分配給一幫子人,經理人以人頭戶方式先買進,等公司上櫃後,再透過手上的基金進場拉抬價格。

由於新上市櫃股第一周沒有漲跌幅限制,一般人不太會介入,加上知名度不夠,散戶也不了解,使公司願意付出代價找經理人合作,事先給他們好處。

我還在市場的時候,上市櫃公司老闆會先幫經理人找到金主或丙種,經理人只要負責把股價買上去,再依照約定與公司結算酬勞。當然,錢是匯到特定帳戶。這種情況在業界屢見不鮮,像我這種不太與人互動往來的也會遇到。

那時候,曾有一位還算熟識的民意代表約我到飯店,並告訴我:「有公司大股東要把籌碼倒出來,但怕市場接不走,想找幾家投信經理人幫忙。條件很簡單,只要買進持有半年,就可分到買進金額的五%。」顯然,那位民代並不知道我當時已經離開這個圈子,希望我透過職務之便,找幾個經理人來鎖單。我沒參與這件事,卻因此知道了這個「行情」。

「提高下單量,經理人也可拿到回扣,金額雖不大,但多交易幾次也是相當可觀。」

除了鎖單、幫大股東出貨外,提高下單量,經理人也可拿到一些回扣;像這種券商私下將手續費佣金退給投信高層、甚至老闆的作法,每次交易金額看起來不大、約手續費五成以上,但多交易幾次下來,也是一筆可觀的數字。

在我離開投信後,發現很多經理人都有上億元身價,有些人形象還很好;坦白說,基金經理人也是上班族,一般年薪約一百多萬至二百萬元,像我幹到投信副總級,年薪三百萬元,買了房子、扣掉日常花費,能存下來的錢頂多一、兩千萬元,這還是在很拚的情況下才辦得到。

所以要是有開百萬名車、住豪宅的,說自己沒問題、操盤有多神,那才怪咧!

話說回來,同樣的方式不只基金經理人在做,證券自營部操盤手也這樣做。差別在基金經理人A的是投資人、或老百姓的錢;而自營部A的是證券公司股東的錢。

盈正案不是特例,如果真的要規範、除弊,直接規定上市櫃未滿三年、規模太小的公司就不能買,讓經理人沒有炒作中小型股的空間,或許就能直接改善這個問題。
(歐陽善玲)
 

 

 

IPO「雙高」… 隱藏天使與魔鬼
【經濟日報╱記者/蕭志忠】
2010.10.22 02:15 am
 

「抽中一張益通股,等於抽中一部高級車。」這是95年益通上櫃以來,投資人長期追逐高股價、高利潤「雙高」的心理寫照;包括投信法人等各路人馬介入追逐高利潤,使得近年高價股上市櫃IPO案的股價風險和弊端也呈現「雙高」。

 

經濟日報/提供
 

 

經濟日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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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通打著能源股的招牌,在95年以每股250元上櫃,投資人還是勇於抽籤,創下中籤率僅萬分之4的歷史新低;部分投信等法人鎖定小籌碼的益通,果然讓益通上櫃後曾漲到1,205元「天價」,中籤戶等於抽中一部高級轎車。益通昨日收盤價41.5元,顯示這幾年來股價經不起長期考驗,是「雙高」伴隨高風險的範例。

通嘉98年以每股88元上市,上市第二天即飆到268元。日前檢調也查出證交所專員涉嫌收受通嘉款項的「案外案」;同樣是在「雙高」誘因下產生的弊案。

海外企業來台第一上市或國內股票初次上市的IPO案,對投資人而言,最大的風險即是「定價」。第一上市案沒有歷史股價可循,國內IPO的興櫃價格不具「價格發現」功能,都讓投資人追逐「雙高」時陷於定價風險。

最明顯例子是首家第一上市案的IML,以每股143元上市,上市首五日無漲跌限制,短線蜜月行情曾達243元;但隨後一路滑波,最低跌破上市價近四成,昨日收盤價101.5元仍低於上市價近三成。IPO不像上市櫃現金增資SPO有價格機制功能較強的上市櫃價為參考,也不像SPO價有不得低於上市櫃價多少成數的規定;由於IPO承銷價多由承銷商與發行公司議定價格,讓部分承銷商及發行公司可能利用壓低詢圈、承銷價,用人頭戶方式配售給「內部人」賺取暴利。

【2010/10/22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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