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貪狼們分財的黑洞 新股上市 誰偷走龐大利益?

作者:張翔一、黃昭勇  出處:天下雜誌 455期 2010/09

 

證券交易所上市部專員收賄疑雲未了,行賄案背後,更大的黑洞是,台灣新股上市時,折價發行的利益到底給了誰?上市公司、承銷商如何能找到漏洞,分食價差暴利?

 

台灣證券交易所上市部專員丁偉宬,疑似向上市公司通嘉收取賄賂,上周遭檢調收押。主辦承銷商台証證券,現已轉任台新綜合證券總經理施啟彬則被裁定兩百萬交保。好不容易恢復活力的台股IPO市場,再次蒙上陰影。

買一張鴻碩  五日內賺三倍

收賄疑雲,目前尚在司法調查程序中。但檢調透露,專員收賄,其實只是個案外案。檢調原先追查的重點是,新股上市時,折價發行的利益給了誰,上市公司、承銷商如何分配龐大利益。通嘉成交價八十八元,一週內最高價漲到二六八元。據透露,除了已知的百萬匯款,檢調也懷疑丁偉宬有參與認股。

到底台灣新股上市,有多「好賺」?數字會說話,根據交易所統計,今年以來首次公開上市櫃的二十七家企業中,扣除上櫃轉上市和企業改制控股或更名等,股價仍有漲跌幅限制的案例。二十三家新上市櫃企業,單是承銷價和首日收盤價間的價差,平均就有高達四三%的利潤。約等於整整連續五支漲停板。(見五十六頁表)

其中,以液晶螢幕訊號線供應商鴻碩初次上櫃的單日漲幅最高。五月十一日,鴻碩正式掛牌,瞬間飆出每股六十元的高價,是承銷價二十三元的近二.五倍。而在無漲跌幅限制的五個交易日內,更曾上漲至每股七十元,等於每買一張股票,五日內賺三倍。

這樣鉅額的利潤,一般投資人卻往往只能望之興嘆,完全無法參與。

「詢價圈購」成合法黑箱 

問題的關鍵,就出在國內新股承銷制度中,長期以來的「詢價圈購」黑洞中。

詢價圈購,指的是股票初次上市或上市公司辦理現金增資時,承銷券商在訂價前,向特定對象探尋購買意願的方式。而完成訂價後,承銷券商可逕行將股票出售給詢價圈購的對象。

由於只要承銷商同意,即可將股票售予特定人,無須公平抽籤,更不一定「價高者得」,這種「合法黑箱」的方式,使得詢價圈購一直是國內新股發行的三種手段(公開申購(即所謂抽籤、競標、詢價圈購)中,爭議最大的一項,卻也是最常被券商採用的手段。尤其二○○五年三月起,金管會陸續修改承銷規則。過去,新股上市規定有一半要公開抽籤,券商只能配一半。新規定改為,可以完全不用抽籤。另外,國內新上市股票前五天無漲跌幅限制。兩個大門,使八五%以上新股洽特定人上市。

其中甚至出現過承銷券商利用人頭,透過詢價圈購,中飽私囊的案例。譬如:○六年華南永昌證券董事長許博偉,辦理益通光電上櫃案時,就因涉嫌以人頭戶詢價圈購,不法獲利八億元,去年底遭檢方起訴,求刑十年。

券商承銷部主管透露,其實在業界,詢價圈購不論對上市公司或承銷券商而言,都是「不能說的必要之惡」。對於上市公司而言,往往希望股票上市後,能「開紅盤」造勢、打開知名度,並維持一定時間的漲幅,吸引更多外資、法人青睞。因此願意讓承銷商「做主」,配售高比例股票給「有默契」(護盤)的創投公司或股市大戶。而對於承銷券商而言,更希望透過詢價圈購,「讓利」給經紀業務的大客戶,用以維持關係。

在這樣的互利關係下,動輒獲利二○%的「首日行情」,自然絕大多數落在股市大戶手裡,散戶難以參與。

一位創投公司副總經理就直陳,這幾年,許多創投公司或經理人都是靠「認購上市股」發財。大家都知道,只要跟承銷商配合,上市案保證賺錢,速度更快。這遠比苦心育成一個小公司好賺多了。但這完全已經不是創投該做的事了。

兩大手法,製造價差

詢價圈購要能「有利可讓」,承銷價和上市後首日股價之間的價差,便成為重點。市場人士透露,部份券商和上市公司,往往透過以下兩大手法,遊走法律灰色地帶,製造價差:

手法一:壓低承銷價

由於國內證交法對企業上市,原有大股東和策略投資人的持股閉鎖期有嚴格限制,對於透過券商詢價圈購取得的股票,卻沒有任何額外規範。因此部份不肖上市公司大股東或策略投資人,會和券商聯合,在上市前先壓低承銷價;另一手卻透過人頭成立的創投或財務公司,透過圈購向券商買進股票。

直到股票正式上市後,才公布利多消息和相關財測,拉高股價,同時出脫持股獲利。

手法二:製造興櫃行情

目前根據國內「證券交易法」規定,企業初次上市前,須先登錄興櫃交易後,才可上市或上櫃。但由於興櫃市場屬於未上市股票交易,並無漲跌幅限制,加上流通股數小,國內外投信等專業投資機構不會參與交易。因此給了有心人「作價」的空間。

例如:爆發弊案的益通光電,在正式上櫃交易前,興櫃股價短時間內飆漲至九百元天價,足足是上櫃承銷價的近四倍。興櫃價格和上市櫃價格的比價效應下,使得益通能在掛牌第一天,就破歷史紀錄飆漲逾三倍,突破八百元大關。

投保中心主管指出,目前主管機關和相關法令,雖然歷經多次修改後,對詢價圈購的對象和比例,有所限制,例如圈購對象不得是上市公司或承銷券商的關係人,單一圈購人的持股比例不得超過一○%等。

然而,在企業上市前資訊揭露、和上市股票定價標準仍不夠透明下,「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只要如詢價圈購這樣允許股票私相授受的制度存在一天,就難保上市過程中,不會出現不當的利益輸送,散戶、小股東更永遠是資本市場中未戰先敗的輸家。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喔…喔…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