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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節目講股 每5分鐘打警語
【聯合報╱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

每天打開電視,各式股市分析節目及股市名嘴充斥,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和金管會決定聯手管理。金管會證期局昨天表示,未來電視製播的股市節目,要依規定打上警語,並邀請合格分析師,畫面還要揭露來賓姓名與資格。

立委盧秀燕昨天在立院財委會質詢時指出,台灣每天至少有百萬股民收看股市分析節目,股市分析節目必須控管。

金管會主委陳裕璋說,金管會已和NCC討論,擬訂「製播證券期貨投資分析或評論節目應注意事項」草案,但執行面由NCC負責。盧秀燕追問,這些股市節目要打什麼警語?難道要打出「名嘴胡說八道,投資人請勿上當」?

證期局長李啟賢說,草案將提供3則警語範例,包括:「節目內容僅供參考,投資人應獨立判斷」,「審慎投資、自負風險」,「本節目與節目中所分析的金融商品,沒有不當利益關係」等。他說,3段警語至少每隔5分鐘循環揭露一則,字體面積不得小於畫面的5%。

至於規範對象,李啟賢表示,只要是電視台製播的股市、期貨分析等相關財經節目,「不管是否在股市開盤時間」,都要打上警語。

證期局官員解釋,如果是股市交易時間及開盤前後1小時,即上午8時到下午2時30分,此時股市節目的受邀來賓或call out對象,還要限制為任職在證券投顧公司且具證券投資分析師資格者;電視台必須在節目畫面中,立即揭露這些受訪來賓及資格。

證期局解釋,如果是「非股市交易時間」的財經新聞或座談節目,受邀的來賓,如果「不具證券投資分析人員資格」,就不能在節目中談論個股的投資分析評論。此時電視畫面也要揭露這些人士的姓名。

李啟賢還說,金管會希望,這些股市分析節目,最好少談個股。至於罰則約束。李啟賢說,根據現行法令,若是證券投顧「公司」違規,可處以至少12萬元起跳的罰鍰;如果「個人」違規,可停止該人員執行業務。

 

圖/聯合報提供
 

觀察站╱股市節目每5分鐘加警語 有用嗎?

 

【聯合晚報╱記者林超熙/特稿】

2011.09.28 02:53 pm

 

第四台股市分析頻道,幾乎無時無刻都有所謂股市「名師」在頻道上講股,而老師喊進的「明牌」股票,可說是滿天飛舞,但電視機前面的投資人買了是賺?還是賠?老師可就不敢打包票、掛保證,當然有人因此賺到錢,也有人賠了錢!

 

每天股市交易時間上午9時至下午1時半,是股市電視頻道最夯的時段,股市理財節目主持人不斷以Call Out方式,與一位接著一位老師進行連線講股,分析師從中建議進場買進的「明牌」股票,有時就不小心脫口而出,由於散戶投資人喜歡看股市頻道操作股票,因此,一出現明牌時,就急著進場追捧,一個散戶力量是不夠看,但若有數百個散戶同時進場追股,可就發揮螞蟻雄兵力量,也足以在短期間影響股價波動,而這就容易造成有心人的謀利工具,利用報明牌來拉抬股價,甚至是達到拉高出貨目的,散戶就成為最後一棒的套牢族。

 

因此,國家通訊傳播管理委員會(NCC)將協調金管會,制訂「製播證券期貨投資分析或評論節目應注意事項」草案,限制股市交易期間以及前後1小時內邀請來賓以證券投資分析人員為限,並且在節目當中每隔5分鐘必須加註警語,讓散戶投資人可留意投資風險,立意相當好,惟是否能真的發揮作用,市場看法分歧。

 

一位在股市有30年投資經驗的高姓老業內指出,NCC或金管會若能祭出重罰,或是檢調單位能詳加側錄關注股市頻道,一發現有奇怪的明牌出現,能立即啟動罰責,就會對不肖的老師構成威脅作用,也能有效嚇阻不當的股市節目胡作非為。

 

【2011/09/28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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