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爆料 陽明澄清:美國子公司所得利益均歸集團 無圖利背信

2011/10/12 19:45 鉅亨網 記者王以慧 台北

 

官股持股比例極高的陽明海運 (2609) 今(12)日遭立委在交通委員會當面指控涉嫌圖利背信,陽明特此發表聲明,旗下在美國洛杉磯的物流公司「妙光美國(GLC)」 所得利益均歸陽明集團旗下「好好國際物流公司」所有,並無圖利個人情形。

 

陽明指出,妙光美國(GLC)成立於2007年,是好好國際物流公司100%轉投資設立的子公司,承攬陽明海運在洛杉磯IPI貨載船邊至RAIL DOCK間拖運,並承接陽明海運部分拖車業務,不僅可節省集團運輸成本,所得利益全歸好好國際物流公司所有,完全不是好好國際物流(美國)公司負責人以個人私人名義成立。

 

據了解,立委葉宜津今(12)日在交通委員會,當面向交通部長毛治國檢舉,指控陽明海運旗下的好好國際物流(美國)公司負責人法蘭克‧趙,利用太太海倫‧趙的名義,在美國另外成立一家物流公司妙光美國(GLC),讓她同時掛名董事長、財務長和執行長等職務,並把陽明的業務移到太太公司處理。

 

葉宜津認為,此舉等於是陽明海運的單位主管,把陽明的生意給自己公司賺,已經違反刑法,涉及圖利背信,恐遭美國官方處罰,損害國家名譽。毛治國表示,將全面徹查,兩周內會有結果。

 

陽明10月上旬在海運景氣持續不彰下,股價處於去(2010)年3月以來的低檔區,此次受立委指控消息在清查結果尚未徹底明朗前,恐將使股價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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