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正案 嚴懲不法經理人

 

【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

2011.10.15 03:47 am

 

去年9月上櫃的盈正股價暴漲暴跌,傳出投信基金經理人介入炒作,金管會近期將發布處分案。據了解,為杜絕歪風,金管會將嚴懲涉案的基金經理人,不排除予以停職處分。

 

盈正案凸顯興櫃轉上市櫃問題,金管會也為此全面檢討興櫃制度,訂定「盈正條款」,以減少人為操作空間。金管會證期局長李啟賢昨(14)日表示,針對個案不予評論,也無法證實哪些投信公司有涉案。不過,最近的確會發布處分案。

 

依據投信投顧法第104條規定,投信公司人員行為違反法令或足以影響業務正常執行時,主管機關可以視情節輕重,處以一年以內的停職處分,若情節重大,可以直接解除職務。金管會官員不願意證實會採取何種處分,僅表示情節輕重不同,處分就會不同。

 

【記者呂淑美、李淑慧/台北報導】投信圈昨(14)日盛傳至少四家投信公司投資長、代操主管捲入「盈正炒股案」,公司為切割關係,半強迫地要求這四人離職。據指出,金管會近日將公布盈正案調查結果,並處分相關公司及人員。

 

一位投信界人士說,圈內傳出很多涉案名單,但在起訴書未發布前,沒有人敢篤定。

 

【2011/10/15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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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經理人「認養」上櫃脫手賺暴利

2011/10/12 15:12

【今周刊/撰文/劉俞青】

獨家揭露投信炒股》金管會大開殺戒? 「盈正案」讓投信圈人心惶惶

 

/前言/

近期有一檔股票引發國內投信圈人心惶惶,市場傳言金管會證期局即將出重手,

因為有投信法人利用操作基金的職務之便,中飽私囊,恐怕有五到六名明星級基金經理人遭停牌處分。

這可能是國內投信界有史以來最嚴厲的懲處,而引爆事件的個股就是「盈正豫順」。

 

 

股市就像大海,海裡有暗流、吃人的鯊魚,還有突如其來的瘋狗浪,狠狠一口就會把投資人吞噬。

 

如果大家不健忘,應該都還記得去年此時,一檔唐鋒股票在投顧老師「古董張」全力喊多之下,不到半年的時間,股價從二十元漲到二九九元,然後又在半年時間,股價重回原點二十元,但投資人呢?恐怕早就在暴起暴落的股海裡滅頂了。

 

資本市場不斷用一次又一次的教訓提醒投資人:所有的炒作都只是一時,只有基本面的支撐才是王道。

 

去年以來,又有一檔股票在股海裡掀起驚濤駭浪,在近期國內投信圈引發一股山雨欲來的凝重氣氛,人人自危。市場傳言主管機關的調查已經到最後階段,隨時準備出重手,甚至直指有明星級基金經理人可能因此被處以「停牌五年」的處分。如果傳言成真,恐怕將是台灣投信史上最嚴厲的一次懲戒,而引發這個恐怖氣氛的個股,就是「盈正豫順」。

 

 

在外籌碼一半都在投信手上

 

盈正上櫃後不到兩個月股價腰斬

 

盈正去年九月九日從興櫃轉上櫃,是一家股本只有四.五億元的小型公司,當時掛牌價是每股一八五元,掛牌第一天的收盤價就直衝上五○五元。五個交易日之後,九月十五日就創下了歷史天價五六二元,當天,盈正的成交量才七○六張,但光是投信法人就大幅買超二一一張,占成交量三成,當天所有投信加起來,共持有盈正二一二三張,占盈正持股四.七%;如果以這次公開承銷共三七三三張計算,等於流通在外超過一半的籌碼都在投信手上,顯然來自投信的買單,是促成盈正這波「五百元行情」的要角。

 

更奇特的是,盈正並沒有像一般新掛牌公司一樣,在掛牌前舉辦法人說明會,說明未來產業趨勢,對外界而言,盈正像蒙上一層神祕面紗;反而是在盈正掛牌之後,股價還在五百多元的高檔盤桓之際,當時的董事長陳友安(陳友安在今年六月股東會後離職)與總經理許文,透過媒體發表對去年下半年,甚至是今年全年一片看好的展望。

 

許文去年九月十六日還在媒體上表示,「下半年太陽能電力轉換器出貨量將是上半年的五倍」等非常樂觀的看法,當天盈正收盤價還在每股五二三元的高檔。

 

這個特殊的現象,當然引發外界高度關注,但更令人驚駭的是,緊接著盈正的股價就像玩高空彈跳一樣,飛快地往下掉,到了去年九月底,股價只剩三六七元;又過了半個多月,股價只剩二六○元,已經不到高點的一半。

 

這個從一掛牌,股價像瘋狗浪一樣暴起暴跌的情形,立刻引發金管會介入調查,市場傳言四起。

 

由於投信法人的買盤在這波行情中扮演要角,立刻成為調查的重點。去年十月二十日前後,金管會私下約談了好幾位基金經理人與代操操盤人,據了解,其中甚至包括好幾名得獎無數的明星級基金經理人,金管會罕見的大動作,立刻引發投信圈譁然。

 

有一說是,有基金經理人在盈正還在興櫃時,即透過私人相關帳戶先行購買,等到一轉上櫃,立刻以五百多元高價倒給基金承接,股價隨即快速崩跌,倒楣的,當然是基金投資人。也有另一說法指稱,好幾位基金經理人透過管道,從承銷商以承銷價一八五元,輾轉拿到不少「份額」,上櫃後配合股價拉抬,隨即在市場上高價賣出,迅速獲利落袋為安。

 

基金經理人私下購買

 

上櫃前大買、上櫃後高價賣 中飽私囊

 

但基金經理人手捧投資人的血汗錢,應該誠惶誠恐、謹守分際才對,如果真有經理人不遵守職業道德,還把基金拿來作為自己賺取報酬的工具,不但嚴重瀆職,連帶賠上了整個投信產業的信譽,甚至可能觸犯背信罪。

 

根據現行法令規定,如果基金經理人或操盤人利用自己職務之便,配合公司派炒作或拉抬,致使基金投資人權益受損,可能違反背信罪,最高可處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然而,主管機關隨之而來的大動作,等於已經間接證實「盈正案」情節重大。

 

首先是櫃買中心隨即在去年十月二十九日,對承銷商富邦證祭出記點五點的「重懲」,處分理由是「評估報告或相關資料有缺失」,這也是去年一整年櫃買中心唯一對證券商祭出懲罰條款。

 

緊接著,金管會接棒出手。今年三月,金管會接連對德盛安聯、ING安泰等投信,以「投資分析報告未具體敘明估算營收、買進價格之計算依據、合理基礎及根據」為由,做出處分,裁處書中雖未載明是哪一檔股票,但知情人士都直指,「就是盈正沒錯」。

 

但據某位投信董事長指稱,截至目前為止,證期局只是針對已經「單純清楚」的部分先罰,但「案情更為複雜的部分,後續還將有更具體的處分」。

 

此外,金管會立刻下令全面重新檢討承銷制度,並且迅速做出決議,包括第一、未來新掛牌承銷價格不得低於興櫃價格的七成;第二、承銷商的配銷分配中,應該提高公開抽籤比率;第三、過去只要兩家承銷商推薦就可登錄興櫃的制度,也要重新檢討。而這個因盈正案而起的承銷制度修正,也被外界稱為「盈正條款」。

 

不過,金管會最終的懲處還沒有正式下達,這也是近日投信圈人心惶惶的主因..【全文請見今周刊77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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