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東交付信託股票 禁出借

金管會盯上股票信託帳戶中的借券業務,日前透過證交所發函所有信託業,提醒公司大股東及內部人辦理股票信託時,其股票不得出借,並請信託業全面清查客戶中是否有這類違規案件。

金管會與證交所、期交所迎戰空頭襲擊台股,接連採取多項措施,包括宣布調降每日盤中借券賣出總量、勸說壽險公司等法人注意借券風險外,對於外資借券來源比重中多達13%的信託業,也被盯上。

金管會陸續堵住外資借券的源頭,外資要借券放空恐愈來愈難,打擊股市空頭具一定效果。

銀行業者表示,辦理股票出借的自然人,幾乎都是公司大股東與內部人,才會有這麼多股票可以出借。

目前承作股票信託業務較多的銀行,包括台新、台北富邦、華南等,多半是同一金控旗下證券商辦理承銷業務後,轉介客戶到銀行辦理股票信託。

有些公司大股東、內部人在股票交付信託之後,又辦理股票出借,大賺手續費,同時銀行也可以分一杯羹。行情好時,借券年化年收益可達7%~8%。

不過,金管會規定,公司董監事、經理人及持股10%以上的股東及其配偶等,不能辦理有價證券借貸交易,就算將股票交付信託後,也不能出借。

信託業者昨(26)日表示,證交所最近發函給信託公會及承作股票信託業務量大的銀行、證券商,重申公開發行公司內部人及大股東,將股份交付信託後,這些股票屬於不得出借的股票,受託銀行不得將這些股票辦理出借。

主管機關除提醒業者注意,並依規定辦理外,還要求這幾家承作有價證券信託業務量大的信託業及券商,檢視已開立的有價證券借貸帳戶及尚未返還的出借證券,其所屬信託契約的委託人,是否具公司內部人身分,並將檢視結果回覆證交所。

信託業者表示,主管機關最近相當重視借券業務,因此發函提醒業者注意,尤其是近來才加入兼營有價證券信託業務的證券商,希望不要違反規定。

信託業者表示,自然人若要出借有價證券,只能透過信託,由信託業者辦理出借,因此,信託變成自然人出借有價證券賺取收益的管道。

主管機關擔心,不能辦理股票出借的大股東及公司內部人,也利用此管道違規出借有價證券。

 

【2011/12/27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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