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3月02日16:00 
 

元宵節快到了,民眾若想放天燈,別再嘉義縣,若被逮到消防局將開罰3000元。

嘉義縣消防局表示,這是考量嘉義縣轄內以農林畜牧及山林田野地形居多,還有不少老舊社區及木造建築物,天燈的飛火餘燼恐引發火災及造成重大危害,嘉義縣已在民國102年制定地方自治法規,規定嘉義縣轄內全面禁止施放天燈。

消防局說,只要天燈拿在手上沒有點燃,不會罰,但只要一點燃天燈,就可以開罰單了。

同時在元宵節這段期間,各地為了迎接新春,免不了燃放爆竹煙火,增添熱鬧氣氛,嘉義縣消防呼籲民眾慎選貼有認可標示的合法煙火,尤其不得隨意囤積違規爆竹煙火,民眾如有施放高空煙火,應依規定於5天前向消防局申請施放許可,未經申請擅自施放者,一經查獲將處3至15萬元罰鍰。(王智勇/嘉義報導)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喔…喔…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