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公會譏證所稅鼓勵「長期持有」 股市恐成一攤死水!

鉅亨網記者王以慧 台北  2012-05-10  19:50


針對財政部鼓勵股東永續經營的說法,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今(10)日回嗆,當市場上所有投資人都受到證所稅鼓勵,以「長期持有、永續經營」為投資股票目的時,股市恐將成為一灘死水,政府又該如何達到「擴大市場動能,提升上市櫃股票成交值,並進一步增裕證券交易稅等相關稅收」的目標?

對財政部表示課徵證所稅後,反而可鼓勵股東永續經營,不以經常性買賣股票為目的之說法,券商公會駁斥「足見對資本市場不瞭解」,因多數企業大股東為保有經營權長期持有自家股票,且早期投資的原始股東是經過多年長期的努力營運,承擔高度經營風險,才使企業在上市(櫃)時獲市場投資人認同,不可僅以部分成功高價掛牌個案,將其股東掛上享有暴利污名。

券商公會強調,財政部忽略國內外仍有許多尚未於101年度前上市(櫃)或登錄興櫃的優質企業,其未來於台股掛牌後股東出售股票時,依證所稅規定僅能以「原始取得成本」認列,對這些經過多年長期努力經營取得成本較低的原始股東,勢必影響其在台股掛牌之意願。

據財政部表示「102年以前股東取得原始認股股票,出售時可以稅施行前一年最後交易日時價與原始取得成本擇高認定」,並以王品公司為例試算。券商公會表示,近年國際證券市場間競爭激烈,各國交易所競相爭取海內外優質企業掛牌,台灣也積極推動「海外企業來台掛牌一二三計畫」或「高科技及創新產業籌資平台行動計畫」以吸納不同種類海外優良企業及新興企業來台掛牌,今年度上市(櫃)企業新增掛牌97家、在台募資金額達2,890.9億元,有相當成效。但徵收證所稅後,勢必衝擊企業掛牌意願。

券商公會指出,原始股東未來出售持股時,僅得以原始取得成本認列,恐因為規避上市櫃後可能遭課徵證所稅,進而轉往如香港、新加坡或上海等交易所掛牌,此一反淘汰現象,一方面阻礙台灣資本市場發展,也有違「黃金十年」政策。

券商公會也強調,「增加課稅不等於增加稅收」,台股擁有本益比及週轉較高的優勢,可迅速透過資本市場籌措資金,若政府為表面的公平正義,忽略背後產生對整體資本市場及企業發展的負面效果,是所有國民的最大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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