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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惡」台電4折賤租大樓

1坪不到600元 漲電價卻浪費資產

2013年06月02日  
台電將位於北市黃金路段的大樓,賤租給全國總工會和全國產業總工會。方萬民攝

【何孟奎╱台北報導】國家財政困難,政院近年推動國有財產資產活化,不過擁有不少土地資產的國營事業龍頭台電,卻賤租黃金地段辦公大樓給全國總工會和全國產業總工會,在營運虧損情況下,尤顯諷刺。立委批,台電以虧損為由一直漲電價,卻浪費資產圖利特定團體,「太可惡了,檢調應調查!」

 

台電去年虧損620億元,但不思開源節能,還賤租資產。據調查,羅斯福路三段卡第兒大廈(捷運台電大樓站正上方)3、4、5樓為台電所有,3、4樓共110坪,台電租給全總,5樓70坪,租給全產總。台電發言人李鴻洲表示,全產總租一層樓年租金49.9萬元,平均月租金4.158萬元,換算坪數後全產總1坪月租金僅594元;全總兩層樓年租金73.4萬元,平均每層樓月租金3.058萬元,換算後1坪為556元。 

租工會稱助公益

經《蘋果》實地勘查,並訪問附近房仲業者顏小姐表示,卡第兒大廈租金1坪約1500元。換言之,台電是以市價37%賤租給全總,市價的39%賤租給全產總。
據透露,全產總2006年開始承租,當時理事長施朝賢因為是台電人,因此台電將5樓便宜出租給全產總;2007年身兼立委的全總理事長陳杰,以更低單價向台電租下3、4樓。
陳杰昨指出,全總是公益團體,不以營利為目的,因此能低價承租台電辦公室,所租樓層坪數並不大,「室內大約30、40坪左右而已」。李鴻洲證實,依台電房地出租規定,只要具公益性質,台電就會便宜出租,而上述兩單位符合此性質。
諷刺的是,《蘋果》也發現,全總在台塑大樓有一層樓的辦公室,面積297坪,這間辦公室是早年謝深山擔任全總理事長時,政府撥款1千萬元無償讓全總購買獲得,但全總於2007年向台電租便宜辦公室,再將此處轉租給企業賺取租金差價。 

全總租屋賺差價

對於全總有辦公室卻另向台電承租,陳杰說,當年他接手時,全總負債,考量全總不需這麼大的面積辦公,因此出租,每月租金收入20多萬元。
藍委羅淑蕾批,「全總、全總產是有錢團體,說他們是公益團體太可惡」,台電是典型圖利特定團體,有圖利罪問題,一定要追究。她更表示,照台電說法,每個公益團體都可向台電承租便宜辦公室,將號召所有公益團體去跟台電承租。此外,全總向台電租便宜辦公室賺差價,也太離譜了! 

「檢調應該追究」

綠委李應元指出,公共資產應有效利用,何況台電一直虧損;即便認定全總與全產總都是公益團體,也可出租非黃金地段,台電做法不當。
全總是戒嚴時期唯一的全國性總工會;全產總是2000年成立的全國性總工會,會員以受僱員工組成的企業工會為主。兩者皆以爭取勞工權益為主。 

台電爭議事件簿

◆2013/05
去年虧損620億元,卻招待165名模範勞工,到四川九寨溝旅遊8天,工會並派近50名工作人員陪遊,全部公假,每人花費約3萬元,總費用600多萬元,公款埋單
◆2013/05
每年編列30億元協助金,但部分經費卻拿去補助縣市首長健檢費用、修繕辦公室、蓋運動場,遭監委糾正
◆2013/04
負責驗收變壓器的台電綜合研究所高電壓試驗室主管陳俊雄,被檢舉接受廠商招待喝花酒,陳俊雄坦承,遭記過調職
◆2013/03
立委爆料台電採購核四廠錨栓,由2家不同廠商得標,但通訊地址一致,且都是美國核能管制委員會通告有問題的錨栓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各報要聞》綁標、自肥,台電涉弊案五十餘起

  • 2012-05-14 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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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時報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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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時報-各報要聞】
油電價雙漲,國營事業遭批內部弊端叢生,根據廉政單位掌握台電涉弊資料,發現在其內控機制失靈、外部不法勢力覬覦下,光是去年至今已有五十餘件貪瀆相關案件正由司法機關調查中,包括民代介入綁標圖利廠商、某副總經理溢領獎金自肥等案件,司法單位已接連傳喚相關當事人及證人,加快偵辦腳步。

 

  據了解,目前與台電有關的弊案高達五十餘件,偵辦單位包括特偵組、調查局、台北地檢署等單位,案由幾乎都是違反政府採購法的綁標、圍標,或詐欺、圖利等貪瀆案件。

 

  廉政單位蒐證發現,過去台電於各地的巨額輸配電工程採購案,即因利潤龐大引來黑白兩道掛勾劃分勢力,檢調介入偵辦後一度收嚇阻之效,但近來死灰復燃,傳出有民意代表居中與台電協調綁標圖利特定廠商,本案已由北檢調查。

  據透露,台電電業配電外線工程承攬資格原本僅限於甲級以上廠商,但在某民代強力介入後,台電著手修改廠商資格規定,由原本的甲級提高到甲專級,而全國甲專級承裝業者不過五十餘家,部分廠商甚至是台電關係企業或有黑道背景。

  也由於競爭者銳減導致發包價格無法壓低,台電光是去年採購公帑就因此多支出數億元;且由於許多甲級廠商頓失資格,四處向相關單位陳情或只能擔任下包角色,台電疑似綁標的行為已讓業者叫苦連天、敢怒不敢言。

  相關廉政資料還顯示,包括副總經理、處長等台電高層,也涉嫌溢領進口煤快卸獎金,據九十九年資料,每人均領取五萬至十萬元不等獎金,實涉自肥。

  廉政人員訪查獲知,台電每年從進口煤輪船東進帳快卸獎金高達幾十億元,但台電燃料處核發獎金時卻直接將總管理處相關主管,包括處長、副總經理列為「未分類有功人員」獎金發放對象,此等運用國家資源牟取個人私利的作法已長達廿多年,相關涉弊情資,由檢調機關積極追查。 (新聞來源:中國時報─記者蕭博文/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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