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錢消災 法界︰不公平

〔記者林慶川、項程鎮、張文川/台北報導〕英業達集團創辦人葉國一同意付大錢給國庫,獲得緩起訴,不久前,潤泰集團總裁尹衍樑也以此模式免去可能的牢獄之災。法界人士認為,檢察官對於可否緩起訴,擁有極大的裁量權,富人接連獲緩起訴,會讓外界有不公平的疑慮。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林峯正表示,緩起訴制度的用意,是要讓犯輕罪的被告不要入監服刑,一來減輕監獄負擔,二來也有自新機會,但若是涉及經濟犯罪領域,富人會想盡辦法透過給付緩起訴處分金換取不用坐牢,花大錢就可換到緩起訴,社會觀感一定不好。

律師鄭文龍指出,檢察官處分緩起訴的裁量空間很大,以葉國一的身分獲緩起訴,「民眾當然會質疑,為什麼他就可以,沒錢的人行不行?」緩起訴制度標準不一,檢察官個人態度的差異又大,確實會有不公平疑慮。

前台北地院刑庭審判長吳孟良律師說,葉國一和尹衍樑都是台灣最有錢的人之一,檢方連續兩案都讓涉案富商捐錢換緩起訴,對一般民眾不公平。


捐宅又罰錢 葉國一仍是贏家

〔記者徐義平/台北報導〕英業達集團會長葉國一炒房案終於告一段落,葉國一承諾無償贈與市政府二十二戶士林官邸專案住宅,以換取緩起訴。表面上,葉國一是賠了面子、失了裡子,但若還原葉國一當初的操作模式,他還擁有逾六百坪的分回土地及三戶專案住宅,恐怕仍是最後的贏家。

去年三月,葉國一遭週刊踢爆,用人頭戶炒作士林官邸專案住宅,當時他大動作召開記者會澄清表示,十三年前聽信風水老師的話,說士林官邸風水很好,便委託代書幫忙覓屋,最後以每坪三十六萬元在士林官邸附近買下逾兩千坪土地,包括地上四十四戶建物;後來當地住戶希望他能支付拆遷補償費,於是便以每坪六萬元當作拆遷補償,總計所有花費逾八億元。

花逾十億元操作專案住宅

一段時間後,政府進行區段徵收,葉國一分回逾六百坪土地,並取得四十四戶的配售專案住宅資格。期間,葉國一以每坪六萬元出售四十四戶住宅,之後再用人頭戶以每坪十八.五萬元買進二十五戶,一來一回,粗估再花一.一九億。

以此計算,葉國一約花費逾十億元操作士林官邸專案住宅,最終還要無償贈與市政府二十二戶,並繳交緩起訴處分金四千八百萬元,看似血本無歸,其實,已分回的逾六百坪土地才是最大獲利來源。

分回土地總價值十八億元

商仲業者指出,若以今年三月皇翔建設以每坪一百八十九.三萬元標得士林官邸地上權推估,葉國一分回的土地,每坪單價約二百五十萬至三百萬元,總價值約十五億至十八億元,由此看來,葉國一未必賠錢,甚至還賺了一筆,又可免除牢獄之災。

 

葉國一 7億換免囚

吐還22戶 炒房詐欺緩起訴

2012年09月06日 
葉國一(左圖,資料照片)用人頭詐購22戶位於士林官邸重劃區的專案住宅(右圖,杭大鵬攝)炒房,最後用7億元的代價換得緩起訴。資料照片 
士林官邸重劃區專案住宅擁有大片綠地,葉國一詐購的房屋集中在中間區域,地點極佳。(下圖)資料照片

【綜合報導】英業達集團會長葉國一因以人頭低價收購士林官邸重劃區22戶拆遷戶炒房,涉嫌詐欺,為免鋃鐺入獄,葉同意吐錢換自由,士林地檢署要他吐還北市府22戶房產,並支付共5000萬元創紀錄的緩起訴處分金後,昨給予葉及妻子、涉案會計3人緩起訴2年。檢方估計葉共吐出逾3億元買屋成本及稅捐,損失可能獲利4.1億元,等於葉以7.1億的代價換取緩起訴,逃過最重可判5年的詐欺罪。

 

檢方是依據內政部公布的房屋成交價及房仲資料,依每坪市價現值50萬元計算,扣除當初葉國一(71歲)以每坪18.5萬元低價、共2億3千萬餘元取得國宅,粗估葉詐取22戶房產,可獲利4億1202萬元。依檢方所估的獲利,加上購屋價金及緩起訴處分金等,葉的損失約7.1億元。 
但北市府法規委員會代主委蔡立文昨估計,葉國一全部損失應約10億元。葉的律師曾主動提和解,願歸還22戶房屋,但盼討回2億3千萬餘元購屋價金,遭市府拒絕,因為要將價金沒入,「才達到懲罰效果」。 


葉國一 自由的代價

購屋價金全數捐出

葉國一後來出面同意將價金以捐贈名義歸市府,並約定不得抵稅;再加上房屋津貼1300萬元、贈與稅8千餘萬元,另房屋增值後以周邊成交價每坪60萬計算,22戶共約1千坪總價6億元,蔡立文估計葉損失約10億元,「還是會痛」,可達到嚇阻效果。
至於這22戶的後續處理,北市地政局長陳錫禎說,市長郝龍斌表達不賣市有財產,未來不會出售,傾向以作公共使用為原則。
地政局官員指出,葉國一詐購的士林官邸北側專案住宅,總計8棟,共195戶,配售對象為士林官邸區段徵收案的拆遷戶162戶。
但檢方查出,葉國一於1999年間,得知市府將辦理拆遷計劃,開始與妻子王富代(70歲)陸續收購該處違建戶。北市府2005年辦理拆遷配售計劃,原規定每戶可配售1戶,但葉妻一人就擁有25筆建物遭質疑,北市府故改為每人只能配售1戶。 


英業達董座當人頭

葉國一夫婦不甘損失,扣除賣給帳房王麗蘭1戶、與石姓共有人共有的1戶,以及葉妻合法擁有的1戶共3戶後,將剩下22戶房產轉移到親友名下;為製造買賣假象,葉國一還與親友簽訂買賣契約,請親友匯款到妻子帳戶,再指示帳房拿現金給親友,順利取得配售權後,葉先請親友代墊1、2期屋款,再以兒子名下公司名義匯款給親友,以每坪18.5萬元低價買回房屋。
葉國一借名人頭包括英業達董座李詩欽、益通光能科技董座徐信群、無敵科技董座曾炳榮、監察人程賢和及董事劉國昭等。 

稱不甘心才假交易

檢調今年5月搜索、約談葉國一一家四口,據悉,葉國一向檢方坦承,是因「不甘心」才找人頭買屋,李詩欽等大老闆也證稱,借名給葉是基於情義相挺,不知葉要詐取配售權。
上個月葉國一為免去詐欺罪刑責,不但認罪,當檢方問他願開價多少換緩起訴,還豪氣地開價5000萬元,並願返還22戶詐購房產。但葉國一與北市府因相關稅金等問題,遲未達成協議,遭檢察官下達最後通牒。葉國一擔心遭起訴,因此一口氣除答應願無條件返還房產,還願負擔房產移轉的所有稅捐、規費等,雙方達成協議。
檢方考量葉國一夫婦有悔意,昨給予2人及王麗蘭各緩起訴2年,但要求支付3人共5000萬元緩起訴處分金。
《蘋果》昨聯繫不上葉國一,英業達發言人游進寶表示,此事純屬董事個人行為,與公司業務無關。 

民眾:應該抓去關

民眾洪先生認為:「他這麼有錢了還做這種事,應該要抓去關。」張小姐則說:「反正起訴法官也不一定會重判,讓他吐點錢出來,算OK啦。」
律師邱靖貽指出,緩起訴處分極可能給民眾「捐錢換免刑」的觀感。但以葉國一案來說,檢方考量此案為財產犯罪,葉又認罪願賠償,同時也因葉社經地位較高,且犯罪所得很多,要求葉繳交高額緩起訴處分金,一來替國庫增加收入,二來節省司法資源,因此給予緩起訴「無可厚非」。 

葉國一71歲

●現職:英業達集團會長
●學歷:士林高商、美國舊金山大學公共行政系
●經歷:三愛電子副總經理、英業達董事長
●家庭:妻王富代 子葉力誠、葉力銓
●嗜好:高爾夫、登山健行
●身家:逾200億元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報你知
緩起訴

律師蔡念辛指出,只要不是犯下殺人、強盜等可判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3年以上的重罪,檢察官就可參酌《刑法》第57條給予被告緩起訴,期間為1年以上3年以下,並命被告履行一定條件,如賠償被害人或捐給公庫一定金額。以車禍案件來說,若被告認罪且與被害人達成和解,通常可獲緩起訴。
緩起訴期滿後等於不起訴,不會有前科;但若在緩起訴期間再犯或不履行條件,檢方可重新起訴。

--

貪暴利 賠掉「樂善好施」形象

 

2012年09月06日

英業達集團會長葉國一在科技業界人脈深厚,當年靠科技業大賺,近年轉戰房地產業,他曾一度大嘆,科技業賺的是辛苦錢,不如房地產業,「土地放著,日也賺,夜也賺」,不料炒房讓他翻船,7億元損失對他來說是小錢,卻賠掉了科技業大善人的形象。
葉國一家境富裕,他早年和林百里、溫世仁是三愛電子的同事,並與溫世仁一同創立英業達。後來林百里有意創業,但缺資金,溫世仁力主找葉國一出資相助,葉國一爽快答應幫忙,並提供背書保證解決創業銀行貸款問題,成就了全球最大筆電代工廠,而廣達當年上市時,也讓持有廣達股票的葉國一獲利估計高達300億至400億元。

「土地放著日夜都賺」

葉國一日後不斷以金主身分挽救許多事業,包括對瀕臨倒閉的華國飯店伸出援手、金援亞力山大健身集團創辦人唐雅君,並資助國揚建設顧問侯西峰,隨後因此機緣,參與侯西峰在高雄的豪宅建案,開始涉獵房地產業。面對科技業毛利率(扣掉進貨成本的利潤)日薄現象,葉國一曾對外說:「科技業毛3到4(毛利率只有3~4%),不如房地產業,土地放著,日也賺,夜也賺。」不料這次卻在房地產業栽了跟頭。 
記者王郁倫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喔…喔…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