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掏空漢康科技 董座遣返起訴

2014年03月06日16:12  

漢康科技(5205)負責人徐景星、副董事長張嘉元等人,涉嫌於2011年間,利用循環交易、假買賣、異常交易等手法掏空漢康資產數千萬元,張嘉元一度潛逃中國,直到去年11月間遭遣返。台北地檢署今依違反《證交法》,起訴徐景星、張嘉元、王瑋玲、黃湘玲、吳萬發、洪賢明、黃聖勻、張有田、杜成功、陳國振、王明財、郝志翔、賴萬益等13人。
 
檢方查出,律師出身的徐景星2011年3月入主漢康科技後,涉嫌和副董事長張嘉元聯手掏空漢康資產,包括漢康明明生產電子零件,卻花3000多萬元購買精油,再轉售另家公司,而買賣對象,竟是同一家公司;此外,漢康還向一家中國企業購買數10萬噸「稀土」,卻在支付1500萬元訂金後取消訂單,任由訂金被沒收,更可疑的是,漢康出售一批燈泡等電子產品,竟無貨款進帳,被查出貨款流入公司高層私人帳戶。(賴又嘉/台北報導)

律師徐景星被控掏空漢康科技,今被起訴。資料照片

捲2億潛逃 通緝副董押解返台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7日電)涉嫌掏空漢康科技的前副董事長張嘉元,捲款逾2億元,潛逃大陸。調查局與大陸公安聯手逮人,今天將他押解返台歸案。

調查局表示,張嘉元在民國100年11月23日搭機赴香港再轉赴大陸地區,於大陸境內多處活動,並曾多次入出香港等地;調查局依照「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機制協調大陸公安協緝,多管布線以追蹤掌握張嘉元動向,張男日前被湖南省公安緝獲。

調查局今天派員自大陸湖南省長沙市押解潛逃的通緝犯張嘉元,並搭乘華信航空下午班機返國後,將張嘉元解送台北地檢署等通緝機關歸案。對張嘉元發布通緝的機關包括北檢、桃園地院及台中地院。

辦案人員指出,張嘉元在100年間擔任漢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及總經理等職務,涉嫌夥同公司人員以非常規交易及虛偽交易方式,掏空漢康公司資產,並不實編製漢康公司100年度財務報告,不法獲利逾新台幣2億6642萬餘元,全案為北檢偵辦中。

張嘉元另被控92年間擔任正峰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董事長特別助理兼發言人,使用人頭證券帳戶在集中市場連續以高價大量買入正峰公司股票,以相對成交,拉抬正峰公司股價並製造股票交易活絡假象,誤導散戶投資人進場追價買進,全案由桃園地院通緝在案。

此外,張嘉元涉嫌於94年間與股票上櫃的金雨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派共同操縱金雨公司股價,利用人頭帳戶及丙墊資金,以連續高價買進拉抬股價及大量相對成交等方式,將金雨公司股價拉高,再將低價買進的持股於高檔價位大量出脫倒給散戶接手,牟取暴利,導致投資人損失慘重,全案則由台中地院通緝在案。1021107

 

 

【公告】漢康科技公告張嘉元、王瑋玲等共同詐欺案件依法提出告訴
2013/10/25 20:54 中央社 

 

 

 

日 期:2013年10月25日

 

 

 

公司名稱:漢康科技 (5205)

 

 

 

主 旨:張嘉元、王瑋玲等共同詐欺案件依法提出告訴

 

 

 

發言人:陳志朋

 

 

 

說 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當事人:張嘉元、王瑋玲

 

法院名稱: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向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聲告

 

2.事實發生日:102/10/25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被告張嘉元、王瑋玲基於為自己不法所有之詐欺犯意,於100年7月30日被告王瑋玲

 

辭去總管理處長職務,疑與被告張嘉元裡應外合,共同以王瑋玲名義設立之

 

YI FAN CORPORATION CO LTD負責人為Wang Wei-ling,與漢康公司為稀土交易,於

 

100年8月8日向漢康公司報價稀土乙批之價金為4,860,000美金,於當日漢康公司同意

 

該交易內容,於次日即100年8月9日由張嘉元核准後,即在當日支付總價款百分之十之

 

美金486,000元。YI FAN公司在收到漢康公司支付美金486,000元後,從未收到

 

YI FAN公司通知『貨物已通過SGS檢驗合格並準備出貨』之事,經告訴人苦等無著後,

 

經寄函催告YI FAN公司,均不理睬。

 

4.處理過程:YI FAN公司為在塞席爾群島設立之紙上公司,YI FAN公司實際並無經營稀土

 

買賣竟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於100年8月8日假藉進行稀土交易,涉嫌疑為詐騙本公司

 

美金486,000元,依法具狀提起刑事告訴。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預付美金486,000元,已全數提列減損。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依程序向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提出刑事告訴。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漢康科技為背信等案件依法提出告訴
2013/01/17 17:55 中央社 

 

日 期:2013年01月17日

 

公司名稱:漢康科技 (5205)

 

主 旨:為張嘉元、吳萬發、吳志偉涉嫌公西靶場與嘉義縣政府標案背信等案件,依法提出告訴

 

發言人:蕭煜弘

 

說 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當事人:張嘉元、吳萬發、吳志偉

法院名稱: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2.事實發生日:102/01/17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中華民國102年01月17日向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提出告訴。

<一>公西靶場案部分:(1)於100年08月19日張嘉元與吳萬發

合謀,利用公西靶場工程,在08月19日與8月31日間,淘空

本公司3,000萬元。(2)於100年11月間被告張嘉元因避債出

走中國後,乃指派被告吳志偉為總經理經營告訴人公司,

被告吳志偉受告訴人委任處理事務,惟竟與張嘉元、

吳萬發基於為自己不法所有背信犯意,配合被告張嘉元、

吳萬發利用工程名義淘空本公司2,987,828元及稅款

149,391元。(3)又被告張嘉元、吳萬發、吳志偉於101年

06月14日明知合豐公司就系爭工程並無實際施工,竟由

吳志偉指示告訴人公司同意支付合豐公司工程款170萬元,

並在合豐跳票之後張嘉元指示吳志偉為合豐公司支付合豐工

程之工人薪資110,250元正,造成公司損失。(4)經告訴人公

司內部評估及召開董事會議決議後,由告訴人公司業務部與

名冠公司洽商終止合約事宜,於101年11月30日與名冠公司達

成工程拋棄協議書,由名冠公司沒收告訴人公司支付1,500萬

元之保證金,另名冠公司返還告訴人公司開立面額共800萬元

之保證支票4張。(5)告訴人公司為系爭公西工程前後共計損失

工程保證金1,500萬元、支付合豐預購金3,000萬元、支付合豐

電線電纜2,987,828元、營業稅稅款149,391元、工程170萬元、

代合豐支付薪資110,250元,合計高達49,947,469元正。

<二>嘉義縣政府標案部分:於100年8月10日張嘉元利用擔任告

訴人副董事長兼總經理職務,聯合吳萬發之合豐節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共同利用嘉義縣政府『戶外型LED全彩顯示屏、廣

告版及鋼結構基礎施作、管路配置及施工安裝工程』之標案

得標為名義,共同淘空本公司4,775,400元。

4.處理過程:已提出告訴,目前靜待法院通知處理。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54,722,869元

(其中12,494,412元前已予提列呆帳,及工程保證金1,500萬元

業於102/01/09 公告,尚不及影響公司財務營運)。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向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提出告訴。

7.其他應敘明事項: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立案偵辦中 。

涉漢康掏空逾億 董座34人被約談

 

中國時報【蕭博文、王宗彤╱台北報導】

上櫃公司漢康科技驚傳掏空弊案!前總經理張嘉元涉嫌夥同董事長徐景星等人,以購買與本業不符的商品等假交易,掏空公司資產逾億元。檢調昨兵分廿六路搜索,並約談身兼懋霖國際法律事務所所長的徐景星等卅四人到案,全案朝違反證券交易法偵辦。漢康則表示,檢調是針對前總經理張嘉元的舊案,與董事長無關,營運不受影響。

徐景星曾在巴紐案中為吳思材辯護,因涉嫌公布偵查中案件證物,遭北檢分案偵辦,他去年一月起擔任漢康董事長。被鎖定為本案主嫌的前副董事長兼總經理張嘉元,另涉藝人邵昕捲入的碩天炒股案遭通緝,昨日他也未到案,檢調懷疑他已潛逃出境。

漢康經營電子零組件、應用軟體、觸控面板零組件等產品,早在八月起,一名自稱「股市海瑞」的網友,即不斷爆料,指控張嘉元利用大量人頭戶到漢康詐領薪水,還透過女友王瑋玲以假交易掏空漢康資產多達兩億元。

北機站昨日在北檢黑金專組檢察官葉芳秀指揮下,搜索在新店的漢康科技、徐景星與相關涉案人住處共廿六個地點,以犯嫌身分約談徐景星、王瑋玲等廿四人及十名證人。

檢調指出,徐景星等人自去年一月接手漢康後,涉嫌陸續與十家公司假交易,包括以三千萬元購買與電子軟體業毫不相干的精油,還以市價三倍價格的五十萬元美金,向大陸廠商購買稀土,預付訂金後卻未取貨。辦案人員形容,「漢康除了沒買生鮮,什麼東西都買。」懷疑以不實交易掏空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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