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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6

運送時無溫度紀錄、信託基金轉投資…/臍帶血保存契約 8業者都有缺失


臍帶血市場日益蓬勃,消保官提醒,購買前應停看聽,不要只聽信業者片面宣傳。(記者楊久瑩攝)
臍帶血市場日益蓬勃,消保官王德明提醒,購買前應停看聽,不要只聽信業者片面宣傳。(記者楊久瑩攝)
臍帶血保存機構契約查核結果一覽表

〔記者楊久瑩、洪素卿、陳永吉/綜合報導〕「臍帶血運送欠缺溫度紀錄」,「信託基金拿去轉投資」…,行政院消保處昨公布臍帶血保存機構查核結果,「生寶生物科技」欠缺運送溫度紀錄,不符衛生管理規定;國內八家業者的定型化契約內容更是全軍覆沒,存在四大缺失。

衛生署食管局風險管理組副研究員周清郎表示,已針對生寶生技在運送過程缺少部分溫度紀錄,及大展生技將收來的部分費用購買基金轉投資等問題,要求業者改善或於契約中修正、載明。

收費交代不清最普遍

有愈來愈多的夫妻為孩子保存臍帶血,消保處卻發現,國內八家臍帶血保存機構的衛生管理及定型化契約存在許多問題,主要缺失包括,臍帶血不適合保存卻未告知、各項費用收取比例交代不清、未載明運送過程導致損害的賠償責任、未交代清楚機構損害賠償責任等,其中,以收費交代不清最為普遍。

消保處提醒消費者,「臍帶血保存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臍帶血的血量不足四十毫升,或母血檢驗為陽性反應等,機構應於收到臍帶血的約定日期內,以書面通知「拒絕保存」,但有業者未將相關規定記載於契約中。

三業者未明載損害賠償細節

消保處說明,運送過程如是機構過失導致須損害賠償,業者至少應將消費者已支付的費用無息全數退還,且賠償已支付費用二倍的金額。如產婦能證明損害超過已支付的費用二倍時,得另請求超過部分賠償,但調查發現有三機構未就賠償細節載明於契約中。

此外,「大展幹細胞生技」將確保消費者權益的信託保存費用,其中七十五%拿去轉買基金,由於購買基金是有風險的投資,消保處已請衛生署研議保存費可運用的範圍。

消保官王德明建議,消費者購買前應「停、看、聽」,除應眼見為憑,實地了解業者保存情形,簽約時也應審閱契約權利、比較官版定型化契約與業者契約差異,除了聽業者解釋與說明,也不要輕易相信業者的宣稱,畢竟,臍帶血保存服務這項產品買的是未來的醫療需要,功能性及權益都是重點。

生寶:溫度計沒電才無紀錄

生寶表示,有一件臍帶血送達醫院時,院方醫護人員簽收時記錄接收溫度為攝氏-187.3度,之所以缺少紀錄,是因容器返回實驗室途中,電子溫度計電力耗盡而無法下載所致,不影響移植的臍帶血品質。

大展:基金投資 未影響權益

大展則表示,確有七十%的保存費用作基金投資,消保處、衛生局及衛生署稽核發現後,已依建議全額改存定存,基金改為定存前收益為三.七%,並未影響存戶權益。

訊聯臍帶血資深公關經理鄧秀珍表示,十月已將定型化契約修改,優於政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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