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貸3.6億 曾正仁逃過追訴期

2013年07月19日11:46  

【鄧玉瑩/台中報導】廣三集團總裁曾正仁15年前涉用裕華等空殼公司、人頭向第一銀行超貸3.6億元,9年前被台中地檢署依背信罪起訴,但因他潛逃出境,遭通緝至今仍未歸案,台中地院認定全案已超過追訴時效,今判免訴。
 
台中地院表示,此案最重本刑是5年,依修正前法規定追訴時效是10年,從犯罪時間1998年11月6日起算,再加計檢察官偵辦時間的1年7月、因通緝而停止進行的2年6月,全案追訴期已於去年12月29日屆滿,因此判決免訴。

 

收1億逃12年 蘇志仁免訴

  • 2013-06-30 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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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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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陳志賢/台北報導】

     又有重大通緝犯「落跑」躲過刑責追訴。前總統府祕書室主任蘇志誠胞弟蘇志仁,被控在十四年前涉入國民黨營事業展雲公司收購祥雲觀靈骨塔、辦理增資案收受一億元佣金,涉嫌背信案,因他逃亡十餘年,超過追訴時效,台北地院日前判決蘇志仁免訴,讓他逃過刑罰究責。

     蘇志仁另被控向涉嫌非法吸金遭羈押的「全球統一集團」總裁楊恭福、楊恭惠兄弟,訛詐活動費七百五十萬的司法黃牛案,遭判刑兩年定讞,卻在九十年十月廿七日,高院審理期間搭機離境,逃亡國外迄今。台北地檢署因蘇志仁未到案執行,九十一年三月發布通緝,事隔多年也已超過通緝時效,躲過牢獄之災。

     國鴻、瑞登公司負責人蘇志仁,疑長期藏匿於大陸或美國等地,調查局曾經將他列為「追緝重大外逃要犯」名單內,但追緝多年並無結果。

 

2012-12-27

落跑12年半// 吳祚欽掏空百億 逃過追訴

新巨群前負責人吳祚欽(中)1998年爆發違約交割案,捅下百億元大樓子,犯案後潛逃出境,被法院通緝12年半,追訴權時效只到今年12月21日。圖為新巨群當年推建案照片。(資料照)

躲一個月 價值6千多萬元

〔記者侯柏青/台北報導〕一九九八年爆發違約交割案,捅下百億元大樓子的新巨群集團負責人吳祚欽,犯案後跟親信陳德福、劉水金相繼潛逃出境,三人遭法院通緝長達十二年半,吳祚欽也列名調查局十大通緝要犯。台北地院算出,追訴權時效只到今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日前判決三人免訴、逃過牢獄之災。

以違反證交法法定追訴權期限為十二年半來計算,吳祚欽涉案金額近百億元,不計利息、除上一百五十個月,等於躲一個月就價值六千六百六十六萬餘元。

逃過追訴權時效 不乏名人

其實,因逃過追訴權時效而躲過牢獄之災的案例不在少數。涉及新竹科學園區銅鑼基地補償弊案的前立委何智輝妻子王素筠,逃亡十多年,日前獲判免訴;涉及華隆案的華隆公司董事長翁有銘,當年棄保潛逃國外,遭法院通緝多年後,因超過十二年半的時效,北院也判他免訴,不必負擔刑責。

還有債留台灣的前東帝士集團總裁陳由豪與妻子林富美,被控在一九九二到一九九五年間挪用旗下東華開發八億多元,遭起訴背信,因背信罪已過追訴時效,在前年初此案也經台北法院判決兩人免訴。但陳由豪還有他案在身,依然遭通緝中。

在業界人稱「胖子」的吳祚欽,是新巨群集團的前任負責人,一九九七年以前在股市叱吒風雲,旗下原本有新巨群、宇舜建設、光泉營造等多家公司。但他為增加獲利,利用「借殼上市」等方式取得亞瑟、台芳及普大等股票上市公司經營權,大量炒作亞瑟、台芳、普大、中鋼構和聚亨等股票。

吳當年說不會逃 隔月潛逃

一九九八年時,該集團爆發嚴重的鉅額違約交割案件,害得相關股票無量下跌,股民及證券商哀鴻遍野,檢調介入追查後,查出吳祚欽等人還挪用公司增資款項。

吳祚欽在當年十一月四日召開記者會,強調新巨群是被股市謠言中傷,另外轉投資中央票券造成周轉失靈,他飆淚強調「我絕對不會逃避一切民刑事的責任」。但一個月後他就落跑,疑與親信陳德福、劉水金偷渡潛逃至中國,再輾轉到加拿大躲藏,外界傳聞當時公司及他個人的負債逾百億元。

檢方依「證券交易法」等罪名起訴吳祚欽等人,台北地院在二千年八月發布通緝,吳祚欽還被列為調查局十大通緝要犯。不過,他所犯的罪名,不是已經停止處罰,就是追訴權時效已經消滅,北院日前判決免訴,若法院未算錯時間或適用罪名錯誤,吳祚欽等人就可逃過牢獄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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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深檢察官表示,「刑事訴訟法」第三○二條規定,有幾種情形符合免訴條件,包括已判決確定、時效已完成、曾獲大赦或犯罪後法律已廢止的,都可獲得免訴判決,如果當事人獲法院判決免訴確定,表示逃過法律制裁。免訴案例裡,最常見的就是追訴時效完成。

檢察官表示,「刑事訴訟法」規定的追訴權時效曾修改過,新法追訴權時效大幅拉長,若當事人犯罪時間點是在舊法時代,雖然犯了同一罪名,但法院會主動比較新舊法規定,選擇對當事人有利的規定。

追訴權時效是從開始犯罪時間起算,若持續犯罪,就要從犯罪行為終了開始算,不同的犯罪有不同追訴權時效,從五年到三十年不等。(記者侯柏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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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土金融風暴 吹垮逾10集團

 

〔記者高嘉和/台北報導〕一九九七年亞洲金融風暴,台灣是少數安度風暴的亞洲國家之一;但隔年,台灣卻颳起本土型金融風暴,從東隆五金范芳魁、新巨群吳祚欽、國揚侯西峰、國產車張朝翔、張朝喨兄弟等集團紛傳掏空、違約交割,而後風暴擴大到東帝士、台鳳、華榮(中興銀)、安鋒、廣三、長億、華隆、鴻禧,甚至力霸等集團,最後是全民付出上兆元代價,幫這些落難大亨打銷銀行呆帳,才讓風暴漸歇。

 

全民付出上兆元代價

 

集團財務槓桿比率過高,又碰上經濟不景氣、股市慘跌,一九九八年颳起的本土性金融風暴讓超過十家企業集團陸續不支倒地,部分企業老闆入獄服刑,還有不少是債留台灣、落跑海外。

 

這波風暴先是從台股颳起,東隆五金范芳魁、新巨群吳祚欽、國產車張朝翔等都是五鬼搬運、挪用公司資金炒股,卻碰上股市崩跌,財務黑洞超乎預期,陸續不支倒地。以范芳魁兄弟為例,就掏空公司八十八億元資金;新巨群吳祚欽、國產車張朝翔掏空金額更高達百億元以上。

 

這風暴一路颳到二○○七年初、政商關係綿密的力霸集團出事後,才算逐漸平歇。其間有超過十家知名企業集團都被捲入風暴中,涉嫌掏空及債留台灣金額最高的算是東帝士及力霸兩集團。

 

早自一九九八年本土型金融風暴起,東帝士集團陷入財務危機的傳言就不斷,兩千年八月東帝士集團終於發生跳票,集團負債金額一度高達七百億元。但這數字在二○○七年初被力霸集團王家打破,依北檢起訴書,力霸案王又曾夫婦及親友共涉掏空力霸集團高達七三一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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