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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看到很多公司公告捐錢給基金會或是什麼慈善單位、公益園遊會的訊息…族繁不及備載(連尾牙都要做公益了…)

還有長期贊助導盲犬的…

就算是小公司,也有捐給學校獎學金、當地育幼院之類的回饋鄉里的措施。

還有公司的章程明定,淨利的20趴要捐做公益,要投資人先了解之後,再決定要不要買股票。這個更明確了吧…

所以,當上市櫃公司的股東,也算是轉個彎做公益了吧…(但看到有老闆拿公司的錢做公益,接受媒體採訪時,全部都當成是自已的功勞,真令人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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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為什麼會有慈善基金會,要買新聞版面做置入性行銷,來宣傳自己做的善事呢?而且為什麼還特別強調1人?(這些錢不是由大家捐的,而不是1人捐的嗎?)(這些錢的本意不是拿來做善事嗎?)最近還拍了廣告…(慈善團體的廣告托播要不要收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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