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收到股東會通知書,有的可以用電子投票,

但疑問來了,

若採電子投票而該公司有提供紀念品的話,

領取紀念品的時間是另外的,

為什麼會這樣呢?

因為領取紀念品大多在股代,

股代都在台北,

對於外縣市的人,

那些時間都過了委託書的時間,即使想要請人代領,也不見得會願意了…

(為什麼都在台北呢?為什麼呢?)

 

另外,

要送股東會的紀念品,是不是應該送公司的產品,給股東用看看品質怎麼樣,比較好呢?

就像送血壓計,好歹該公司也要有做醫材,不然就是裡頭的零件是該公司做的,

不然就是像食品廠送自家產品,

老是送環保筷…堆積成山的結果都不環保了…

 

再另外,

很多公司都不送紀念品,很可惜,

如果是為了防堵1股股東,

是否可以比照日本,依持股數,來訂定紀念品的價值呢?

(為什麼台灣的監管單位說要一視同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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