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報稅 小心 8 大地雷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0501000441-260110

 

 

5大常見錯誤 報稅要注意

〔自由時報記者陳韋宗/新北報導〕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課長陳寶惠表示,往年民眾申辦綜合所得稅時,常因漏報所得,必須重新申報,若過了報稅期限,就只能以書面方式辦理,相當麻煩,提醒民眾五大常見報稅錯誤,在申報前要特別留意。

陳寶惠指出,民眾最常搞混的是免稅額申報計算,一般人免稅額為八萬五千元,年滿七十歲的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以及受扶養之「直系尊親屬(父母或祖父母)」,其免稅額為十二萬七千五百元,但若申報扶養年滿七十歲的「其他親屬」,免稅額只有八萬五千元。

第二個部分則為扣除額申報錯誤,陳寶惠舉例,包括美容整型、看護、坐月子等支出並不能申報醫療費用;去年引起爭議的「隔代教養是否可申報教育扣除額」問題,由於相關條文尚未修正,目前仍只有父母能申報子女教育學費扣除額。

陳寶惠表示,自用住宅的房貸利息可以列舉扣除,每年最多可申報三十萬元,但須先減除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且不能同時申報房貸利息與房租支出,也不能申報修繕或消費性貸款利息。

身心障礙扣除額申辦,許多人常只有檢附「重大傷病卡」,但陳寶惠強調,必須另附身心障礙手冊或精神科醫生診斷證明書影本,才可申報。

陳寶惠說,往年常發生漏報所得的項目,包括租賃所得、私人借貸利息所得、財產交易所得、受扶養親屬所得等,民眾申報前要特別留意,避免漏報。

 

2013-05-13 

記者鄭琪芳/專題報導

進入所得稅申報期間,雖然每年都要申報綜所稅,但還是有不少人會出現漏報、錯報的情況,國稅局特別整理10大常見報稅錯誤,提供民眾參考,以免因申報錯誤而被補稅。

一、免稅額申報錯誤:一般人免稅額為8.2萬元,70歲以上本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尊親屬」(父母、祖父母等)免稅額則是12.3萬元,但年滿70歲的其他親屬(叔、伯、舅等),免稅額只有8.2萬元。

二、申報扶養親屬錯誤:誤報扶養20歲以上未在學、有謀生能力的子女或兄弟姊妹;或是兄弟姊妹未事先協商,重複申報扶養父母。

三、漏報所得:因未收到扣繳憑單或股利憑單而漏報;或是漏報租賃所得、財產交易所得等無扣繳憑單的所得;或是未合併申報受扶養親屬的所得。

四、未合併申報:未滿20歲的子女若有所得,除非已婚,否則還是要跟父母合併申報;夫妻也要合併申報所得,若因分居而無法合併申報,必須在申報書上載明配偶姓名、身分證字號,並註明已分居。

五、保險費申報錯誤:人身保險費每人每年最多可以申報2.4萬元,全民健保費則可全額申報,但只有本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的保險費才能申報,兄弟姊妹或其他親屬的保險費不能申報扣除。

六、教育學費申報錯誤:就讀大專以上院校的「子女」,教育學費才可以申報,每人每年2.5萬元;至於本人、配偶、兄弟姊妹及其他親屬的教育學費,則不能申報扣除。

七、醫藥費申報錯誤:美容整型支出若不屬於醫療,不能申報扣除;且醫藥及生育費有保險給付部分,應先行減除,不足的部分才能申報扣除。

八、虛報捐贈:未實際捐贈,卻以購買公益團體或寺廟等開立的收據虛報列舉扣除;或誤以點光明燈、安太歲或支付塔位等有對價關係的給付,申報捐贈扣除額。

九、誤報房貸利息: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每戶每年最多可申報30萬元,但須先減除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且不能同時申報購屋借款利息及房屋租金支出,也不能申報修繕或消費性貸款的利息支出。

十、財產交易損失未檢附文件:納稅人出售房屋若有損失,申報財產交易損失時,須檢附載有收付價款資料的買賣契約,否則國稅局會依財政部的標準計算財產交易所得;此外,當年度有財產交易所得,才能申報扣除財產交易損失。 國稅局官員表示,納稅人報完稅後若發現申報錯誤,可以重新填寫一份正確申報書,補辦結算申報;採用網路申報者,只要重新上傳申報資料即可;但若報稅期限已經截止,只能以人工書面方式辦理更正。

 

記者鄭琪芳/專題報導

綜所稅申報方式有4種,繳稅方式則有7種,除了繳稅取款委託書、自動櫃員機(ATM)、信用卡、晶片金融卡、便利商店及金融機構代收之外,今年新增活期(儲蓄)存款帳戶繳稅。財政部賦稅署表示,除了信用卡繳稅手續費視發卡銀行而定之外,其餘繳稅方式都免收手續費。此外,失業、無薪休假及財務困難者,可申請分期繳稅,但要加計利息。

納稅人若以現金或支票繳稅,適用稅額試算者,可持國稅局寄送的附條碼繳款書繳納稅款。自行申報者,可於電子申報系統或稅務入口網站http://www.etax.nat.gov.tw)列印附條碼繳款書,或填寫空白繳款書,至各代收稅款處繳稅,金融機構可收取現金及支票,便利商店則只收現金,且限稅額2萬元以下案件。

如果以「繳稅取款委託書」繳稅,網路申報或透過電子申報繳稅網站http://tax.nat.gov.tw)線上登錄辦理委託取款轉帳繳稅的稅額試算案件,限輸入本人或配偶的存款帳號;以人工、二維條碼申報或採書面辦理委託取款轉帳繳稅的稅額試算案件,可使用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的存款帳號。

至於ATM轉帳繳稅,不論自行申報或稅額試算案件,只要持金融卡,前往貼有「提款+轉帳+繳稅」標誌的ATM轉帳繳稅即可,不用填寫繳款書,但應將交易明細表附在申報書內。

另外,信用卡繳稅則限本人或配偶的信用卡,每一申報戶以一張信用卡為限,採用網路申報者,直接透過電子申報系統進行繳稅即可;採稅額試算或人工、二維條碼申報者,可透過電話語音(4121111、4126666)或至網路繳稅網站(https://paytax.nat.gov.tw)取得授權碼,並填入申報書或輸入申報軟體進行繳稅。

期限最長可達3年36期

財政部賦稅署表示,今年仍有分期繳納所得稅措施,去年6月1日至今年5月31日期間,曾領取失業給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馬上關懷救助金,或無薪休假日占當月工作日2分之1以上達2個月,或因其他因素發生財務困難,都可在5月報稅期限內申請分期繳稅,但要加計利息,期限最長可達3年(36期),稅款100萬元以上者,應聲明同意提供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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