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C儲值利息歸遠通 立委齊抗議

【台灣醒報記者徐欽盛台北報導】「國道全面實施計程收費後,國庫少了30億,遠通公司賺6億,甚至ETC儲值的利息,最後還歸遠通公司所有!」立委羅淑蕾3日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指出,國道全面計程收費後,最大受益者就是遠通公司;她直言,高公局想盡辦法讓遠通拿到好處。交通部長葉匡時回應,目前交通部完全是依照契約在執行,契約是否可以再調整,交通部會再做研究;對於成本與利益分析,交通部也會做一個完整的書面說明。

羅淑蕾指出,國道全面計程收費後,國庫一年收益短缺30億元,但一整年付給遠通公司的手續費,卻由未全面實施之前的10億元增加為16億元,整整增加6億,讓遠通公司成了最大的贏家;她直言,高公局根本就是想盡辦法讓遠通獲得好康。除此之外,就連國道儲值的利息也歸遠通公司所有,羅淑蕾不解地說:「怎會訂出如此契約?」

對此,葉匡時解釋,交通部目前完全是依照當時的契約在執行,至於BOT的方法是否恰當的卻值得商榷,契約是否可以再調整,交通部會再做研究。他也坦言,ETC的合約簽署至今受到很多人的質疑,司法單位也曾經調查過。交通部會委請高公局把ETC建置過程,到底遠通出了多少錢,國家未來會省多少錢的部分,做一個完整書面說明。

高公局局長曾大仁表示,計程收費是大家的共識,且具有公益性,遠通公司手續費的增加是隨著利用率的提升而改變;ETC儲值利息由經營公司遠通所有,則是根據契約的招標條件來執行。

「強迫所有的民眾使用ETC,並將手續費全部奉送給遠通公司!」立委楊麗環憤怒指出,國道是政府花錢去建的,維修也是政府做的,遠通公司只要架個感應器,總共才花3億元,一年卻可以淨收18億元,11年後就可以淨收198億元,這到底是哪門子的生意?至於ETC儲值的利息歸遠通公司所有,楊麗環認為,就算解約賠款都還划得來,為何交通部不收歸國有,卻要剝削所有民眾的血汗錢?

圖說:高公局局長曾大仁(右)表示,計程收費是大家的共識且具有公益性,遠通公司手續費的增加是因隨著利用率的提升也改變的,ETC儲值利息由經營公司遠通公司所有,這是根據契約的招標條件來執行。(Photo by 徐欽盛/台灣醒報)

 

擔心找嘸新頭路 40歲收費員燒炭身亡

擔心找嘸新頭路,40歲收費員燒炭身亡(時周提供)
擔心找嘸新頭路,40歲收費員燒炭身亡(時周提供)

一名國道收費員之死,誰要負最大責任?8月17日屏東警方在枋山鄉楓港村一處廢棄修車廠發現一具冰冷遺體,死者選擇在車內燒炭自殺。他,是任職高公局竹田收費站的鄭姓收費員,身後留下一個深愛他的妻子,還有仍在等待父親回家抱抱的6歲幼子,究竟是有什麼樣的難關,逼迫他這樣了斷自己40歲的年輕生命?

「孩子知道爸爸不會回來了,以後遇到挫折找不到爸爸怎麼辦?因為爸爸永遠也不會再像以前一樣能夠用強壯的臂膀回家抱他。」鄭太太忍著悲痛心情,對記者訴說失去摯愛的痛苦。

好爸爸走上自絕路

妻子說,兩人從國中就認識,一路走過二十多年,好不容易民國九十三年先生考上高公局竹田收費站的收費員工作後,有了穩定的頭路,兩人才攜手共組家庭,現在有一個六歲的可愛兒子,一家人住在高雄雖然收入不多,但也過著快樂的日子。

「他個性內向,我們也從不吵架,我知道他為這個家,工作真的很拚,加班都跑第一。」鄭太太說,先生在竹田收費站上班,幾天才能回家一次,每次回家第一個就是找兒子,兩人黏TT的感情真的很好,「他在我心中真的是沒有缺點」。

鄭太太告訴記者,印象中幾乎沒和先生吵過架,但接著卻忍不住「罵」先生:「我知道家裡的經濟壓力很大,可是他這樣做不對,怎麼可以做這樣的傻事?」她哽咽地說。「我沒聽他在家提過工作上的事情,嘴巴上總是說『沒關係、別擔心』,但我知道他心裡還是很慌,因為所有的收費員都一樣擔心會沒工作,家屬也擔心,大家都不知道怎麼辦?」

 

 

  • 2013-08-30 01:30
  •  
  • 中國時報
  •  
  • 【楊竣傑/台北報導】

 

     國道計程收費即將在年底上路,卻也是近千名國道收費員失去工作開始,他們痛批高公局和遠通公司,原本說好的安置計畫其實是騙局一場,有離職的收費員淪落到夜市擺攤,任職高公局竹田收費站的鄭姓收費員,擔心找不到工作,甚至想不開燒炭身亡,留下深愛他的妻子和6歲幼子。

     死者的同事痛罵高公局不在乎收費員的死活,未來難料不會再有類似的事情發生;鄭太太說:「我不想要什麼撫卹,也不想要什麼捐款,因為我已經失去我最心愛的人,什麼都補償不了。」夜市擺攤的收費員則直言:「我恨高公局。」

 

慘!ETC上路千人失業 收費員燒炭亡

 

2013年08月30日08:33  

 

【綜合報導】國道計程收費年底上路,但當上路的那一天,也是近千名國道收費員失業的開始。

據今天出刊《時報周刊》報導,高公局及遠通原本說好安置計畫,只是「幫忙」投履歷,其他的都不管,而且每天「限投」3份履歷,許多收費員離職到市場擺攤。竹田收費站的鄭姓收費員,更是壓力大到選擇結束生命,同事透露,小鄭是家中經濟支柱,每次站上臨時要加班,他總是第一個跳出來。這兩年都有通過郵局考試的第一關,想轉去當郵差,但體能階段被刷下來,可能因為這樣才想不開。

立委蔡其昌批評,遠通應保障收費員的就業,不容許玩文字遊戲,交通部應硬起來,捍衛收費員的工作權。

 

 

 

〔中央社〕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天質疑eTag預儲金給財團生利息,業者又把收費頻率出借第三方,並會對4G頻率產生干擾,業者獨占利益。

消基會今天就高速公路電子收費eTag,提出3大質疑。

消基會指出,首先是關於收費採預先收費儲值方式,第一次申辦要儲新台幣400元,截至2013年2月底ETC裝機數有352萬5429輛,縱使每輛平均1年只儲400元,乘上目前1年銀行定存利率1.38%計算,也有將近2000萬元利息,高公局應說明用途為何?

其次,消基會說,遠通電收4月26日在網站公告「第三人讀取使用eTag序號管理辦法」,目前也出現異業合作、開放停車繳費使用,未來異業合作項目會更多。

消基會強調,根據「專用電信設置使用及連接公共通信系統管理辦法」第47條,「專用電信不得連接公共通信系統或供設置目的以外之用」,質疑遠通電收此舉明顯違法。

消基會第三點質疑是4G頻率被干擾。消基會說,2012年3月7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審議eTag無線電射頻系統使用執照時,就認為eTag系統與未來的4G行動通訊頻段太接近,恐怕會產生干擾。

消基會說,交通部卻公告修正「中華民國無線電頻分配表」,為了eTag系統需求,將增設頻段供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使用。

消基會提及,eTag無線電射頻系統使用執照,是由高公局申請,而非遠通電收;屆時若發生4G干擾問題,NCC的處分效力僅及於高公局,無法拘束遠通電收;且頻率使用收費問題,也會因為由高公局取得,而不是遠通公司取得,讓國庫短收1億1955萬餘元。

消基會重申,高公局應扮演公正角色,勿隨業者利益搖擺,損及消費者利益及國家發展。

 

ETC國庫負擔高出5倍 消基會痛批圖利遠通

卡優新聞網
ETC國庫負擔高出5倍 消基會痛批圖利遠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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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計程收費最快在今(102)年9月上路,將撤除現有的收費站,全線實施「電子化」里程數計費,以達公平收費目標。不過,消基會今(31)日大力抨擊高速公路局,改用電子收費後,國庫負擔反而比人工收費高出5倍,而且寬容遠通電收的違約事實,但若民眾誤闖ETC車道,開罰卻毫不手軟,有為特定財團服務的嫌疑。

  自國道規畫電子收費系統開始,ETC從招標、建制到施行,始終爭議不斷。由於ETC系統針對沒有安裝OBU的車輛,採車牌圖像辨識系統舉發,而交通部的影像辨識技術準確率也高達90%,導致部分民眾對申裝ETC的必要性產生質疑。根據高公局統計,截至今年2月為止,使用率仍未達7成,用路人對申裝必要性的存疑態度,不言可喻。

  消基會比較實施人工收費及國道電子收費發現,全線人工收費時,聘雇約1,066名國道收費員,高工局一年只須支出約4億多元。但改為ETC電子收費後,每年須拿出將近20億元給遠通電收,造成國庫的負擔比原本實施人工收費時多5倍。消基會大罵,不但浪費人民納稅錢,還有圖利特定廠商之嫌。

  但是當駕駛人未依照標示指示誤闖ETC收費道,高公局就依法開罰600元到1,200元罰緩。光是去(101)年大小客車誤闖ETC車道的件數就有18萬件,若以最低罰緩600元計算,去年民眾遭罰總金額高達1億元,顯見政府對民眾違規開罰毫不手軟。

  反觀遠通電收於100年6月間,因ETC使用率不到45%,面臨違約遭罰的處境,而高公局卻以業者已提出改善方案,可免繳罰款;到了101年6月,使用率仍未達門檻,原本高公局已寄出處罰通知,開罰22億多元,最後竟調解免罰。

  消基會指出,民眾誤闖ETC收費道,儘管大多是因為車道指示設計不良導致,仍須面臨遭罰的命運,但對於遠通電信違約的情況,高公局不僅未追究,反而同意給予1年改善期,態度差異大顯而易見,令人不禁要問:高公局是人民的高公局,還是財團的高公局?

  針對消基會的批評,遠通電收則回應,ETC的利用率約定,僅為政府與民間廠商間的目標,並非違約事由,且高公局提出的民事違約金部分,已經ETC協調委員會調查後,作出暫不罰款、回歸契約的建議,倘若將此比擬為交通違規或行政罰單,是對法律認知上的誤解。

  遠通電收進一步說明,截至今年5月,ETC的分年利用率已達65%,符合國道計程收費的門檻規定,且過往分年利用率45%、60%、65%的目標全部均達陣,並沒有違約或回溯處罰違約金問題。

  消基會呼籲,為確保消費者權益,政府單位應避免有被民間企業綁架、甚至圖利私人企業的情況,因此政府應即刻依照合約收歸國營,或開放第2個業者加入市場競爭,打破遠通電收獨占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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