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前立委、高苑技術學院創辦人余玲雅,為讓兒子林大鈞取得美國綠卡,假藉學院辦理研究計畫名義,由林擔任專案經理人,涉嫌詐領公款167萬元,被高雄地院依詐欺罪,判處徒刑一年,減為6個月,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高苑技術學院創辦人兼董事余玲雅為讓其子取得美國工作、薪資證明等相關資料,進而拿到綠卡,乃於92年間假藉學院辦理研究計畫名義,請不知情的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企劃室主任吳仁傑居中連繫,委託資策會美西辦事處所屬交換公司辦理研究計畫,並由不知情的該公司總經理陳登乾與校方簽約,名稱為無線網路技術研究計畫,費用共167萬元。

雙方簽約後,該資訊交換公司再聘請林擔任該案專案經理人,致高苑陷於錯誤,支付167萬元後,由該公司於92年8月至隔年4月止,按月核發4600美元予林,作為他在美國工作、薪資證明,實際上林未在該公司任職,沒有參與研究計畫,該公司後來也未提交研究成果予高苑。案經調查局南機站查獲移送法辦。

 

助愛子拿綠卡詐公款 前立委余玲雅判6月

 

2013年09月10日11:25  

 

【王吟芳/高雄報導】高苑技術學院創辦人、前立委余玲雅被控為使兒子林大鈞取得美國綠卡,竟指使校方與資策會美西辦事處所屬資訊交換公司簽立不實學術研究合約,由林大鈞擔任專案負責人,再詐領學校167萬元公款轉由資訊交換公司按月發給林大鈞,作為在美國有工作收入的證明。

高雄地院審理後,依詐欺罪判余有期徒刑6月,得以16萬2千元易科罰金。

判決認定,余玲雅為讓兒子在美國有工作與收入證明進而拿到綠卡,在2003年間利用擔任學校董事職務,假藉學校將辦理無線網路研究計劃名義,邀請資策會美西辦事處所屬資訊交換公司合作辦理,並安排其子林大鈞擔任計畫負責人,所需經費則由學校撥款。

自2003年8月至2004年4月止,林按月領取校方透過資訊交換公司發放的4600美元薪資,卻未曾到職或參與該研究,也未提交研究報告給校方,後經董事會發現提告。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喔…喔…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