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櫃不動產 擬改市價入帳

金管會提前檢討國際會計準則(IFRS)不動產入帳規定,並對上市櫃公司全面展開調查,最快月底決定是否開放企業採市價法入帳。一旦開放,初估上市櫃公司增值利益將高達上千億元以上,對股市將是一大利多。

依IFRS規定,對不動產入帳,企業可自行選擇採取成本法或市價法。金管會為避免資產價值波動過大、企業易有操縱損益空間,規定只准在2012年「開帳日」當天,可以市價法入帳,2013年以後的評價一律採成本法。

原本金管會決定在IFRS實施一年後再檢討,但在企業界反映、不動產實價登錄上路等因素下,金管會決定提前檢討不動產入帳規定,並於日前對1,000多家上市櫃公司全面展開調查,了解各公司對不動產入帳方式看法,及一旦採行可能的影響等。

問卷調查已在上月中完成,目前證期局正彙整中。初步了解,若採市價法入帳,影響的數字相當大,可增值的利益高達上千億元以上,有公司的淨值還因此翻兩倍。

金管會官員昨(6)日表示,金管會主委曾銘宗相當重視此事,已指示證期局儘速提報問卷結果與分析,以利決策,包括是否開放採市價法、何時採行等,以及是否需要限制盈餘分配等相關監理配套等。

據了解,這段期間,各界關心此議題,各種意見湧入金管會,包括有人主張一步到位,全面採市價法,有人主張分階段,依不同的評價方式(反映市價的程度不同)逐步推動等。

初步從回收問卷情況來看,贊成與反對的意見都有,金管會高層希望在這一、兩個月內,就能作出決定。若決定採市價法,必須修改財報編制準則,預計最快明年(2014年)財報開始適用。

金融業者表示,一旦不動產續後評價開放企業可採市價法入帳,不但投資大量不動產的保險業可因此產生增值利益,上市櫃公司EPS(每股純益)也會增加;即便是開帳日已採市價法入帳的公司,也有很大的增值空間。

【2013/10/07 經濟日報】

 

企業不動產擬市價法入帳 專家:須監理配套

 

台北大學會計系教授王怡心昨(6)日表示,國內不動產實價登錄制度已上路,國內不動產鑑價環境也有進步,此時是重新思考開放企業自行決定是否依市價法入帳好時機。

當初金管會決定國際會計準則(IFRS)上路後,有關不動產續後評價一律強制採成本法入帳,王怡心曾表示此舉與國際不完整接軌,主管機關不宜管過頭。現在金管會決定提前檢討不動產入帳方式,王怡心對此表示支持。

 

圖/經濟日報提供

王怡心認為,IFRS強調的是「公允價值」(Fair Value),不論是成本法或市價法,只要是客觀、公允的,都符合IFRS的精神。

國內不動產實價登錄上路後,對反映公允價值是有幫助,金管會主委曾銘宗上任後重視市場機能的發揮,此時檢討非常好。

她表示,IFRS是個原則基礎,無法強硬,實際上,IFRS上路後已有兩個季的財報採行,未像剛開始推動上路時那麼害怕。

對於不動產入帳方式,要採成本法或市價法,應看企業意願,由企業專業能力作判斷。

她說,金管會當初強制企業在續後評價一律採成本法,是因為對國內鑑價制度尚有疑慮。

但不動產實價登錄制度上路後,對市場價格的反映已有進步了,對鑑價制度可信度也有助益。

不過,王怡心也提到,如果公司每二、三年投資不動產,用成本法即可,若突然決定改用市價法,可能須說明清楚,採市價法的增值利益讓EPS(每股純益)上升,是否涉及炒作股價等,是否需要相關的監理配套措施,可能也要一併思考。

閱讀祕書/IFRS

國際會計準則(IFRS)是以「公允價值」(Fair Value)作為會計衡量,IFRS的實施是全球資本市場主流,我國會計準則與國際接軌後,有助提升資本市場國際競爭力,且國內企業赴海外籌資,無需重新依當地國會計準則重編財報,可降低會計處理成本。

IFRS實施上路,因不動產資產認列、負債認列等項目的變化,對企業財報都有重大影響。

我國企業分階段採用IFRS,第一階段,包括上市上櫃公司、興櫃公司及金融業,已從今年起依IFRS編製財報;第二階段,將從2015年起採行。 (邱金蘭)

【2013/10/07 經濟日報】



全文網址: 企業不動產擬市價法入帳 專家:須監理配套 | 股市要聞 | 股市投資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STOCK/STO2/%E4%BC%81%E6%A5%AD%E4%B8%8D%E5%8B%95%E7%94%A2%E6%93%AC%E5%B8%82%E5%83%B9%E6%B3%95%E5%85%A5%E5%B8%B3%20%E5%B0%88%E5%AE%B6%EF%BC%9A%E9%A0%88%E7%9B%A3%E7%90%86%E9%85%8D%E5%A5%97-8208466.shtml#ixzz2h0a4A5V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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