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3月10日16:09 
 

《聯合晚報》前記者陶煥昌涉嫌與藝人邵昕、股市炒手周鼎聯手炒作碩天股票,被《聯晚》解職,去年6月他轉換跑道在台北市信義區開餐廳,不料開幕當天陶煥昌的哥哥陶家森卻在餐廳包廂內與前女友發生爭執,還因動手毆打前女友而挨告。後因陶家森另名胞弟陶煥五證稱目睹哥哥毆打前女友,台北地檢署今依傷害罪將陶家森起訴。
 
陶家森、陶煥昌、陶煥五三兄弟,因與股票作手周鼎聯手炒作資本額僅7億元的碩天科技,再找金主秦庠鈺出資,另找邵昕幫忙找人頭炒股,獲利1.8億元,該集團前年遭北檢起訴,陶煥昌也因此丟了記者飯碗。
 
檢方調查,由他經營的餐廳,去年6月在北市信義區開幕,陶家森與宋姓前女友到場前,疑似都喝了點酒,2人進入餐廳包廂已微醺,並發生爭執,宋女事後控告陶家森徒手毆打她,陶煥五也將她拉出包廂,導致她頭部腫痛,臀部、四肢都有外傷。
 
陶家森出庭僅坦承,當天確實與宋女發生口角,但否認動手毆打她;其胞弟陶煥五則稱,當天聽到陶家森和宋女在包廂內大吵,他進包廂查看,驚見2人扭打在一塊,他趕緊將雙方拉開,並將酒醉的宋女扶出包廂,但沒有毆打宋女。
 
檢方審酌宋女驗傷單確實頭部腫脹,且臀部、四肢都有外傷,而陶家森遭弟弟目擊毆打宋女,今依傷害罪將陶家森起訴,至於陶煥五遭控傷害部分,檢方認為無法證明宋女傷勢是陶煥五所為,今將他不起訴。(法庭中心/台北報導)
 

碩天炒股案 陶煥五判6年

碩天炒股案5名主要被告刑期
碩天炒股案5名主要被告刑期

藝人邵昕、前主播陳信宏及前聯晚記者陶煥昌等人,涉嫌炒作碩天股案,經檢察官起訴指控被告等人獲利1.8億元,但法院昨(22)日判決指出,這夥被告炒股雖虧損9千萬元,但鼎立集團負責人周鼎仍被判刑6年。

碩天炒股案檢方共起訴邵昕等19名被告,其中5名被告判處有期徒刑,包括周鼎判刑6年,另涉藏匿人犯,判刑6月得易科為罰金9萬元;股市金主秦庠鈺判刑3年2月;陶煥五判刑6年;陶煥森判刑3年8月;葉治平判刑3年2月。

另被告邵昕、陳信宏、陶煥昌、陶煥為、張孟泉、黃瓊玫、傅子恩、林丹、林美欄、高韓僑等10人,分別判刑3月到2年不等,但因在法庭上「認罪」,法官都給予3到4年不等的緩刑自新機會。

但法院判決這些被告,都要在本案判決確定後6個月內,向公庫繳交30萬到60萬不等的現金。其他4名被告,被判無罪。

2011年初,檢方偵辦以周鼎為首的鼎立集團吸金案時意外發現,邵昕、陳信宏及陶氏四兄弟等人共組炒股集團,把碩天股價在短短3個月內,由每股70元拉抬到140元後放手,不法炒股暴利逾1.8億元。

檢調並在搜索邵昕的涮八方火鍋店時,搜出陶氏兄弟等人不法炒股的各項犯罪資料的電腦檔案,取得被告等人共同炒股的犯罪證據。

證交法規定,違反證交法禁制條款,並且犯罪不法所得逾億者,將被處以7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

2012年4月25日檢察官起訴時,認定周鼎及陶煥五等主嫌炒股獲利1.8億元,因此各求刑10年併科2,500萬元罰金。

不過承審的審判長周占春及受命法官葉力旗等合議庭,按被告實際交易逐筆計算,認定周鼎等人此次炒股不但沒有賺到錢,反而倒賠9千萬元。

可是凡走過必留痕跡,被告周鼎等炒股的犯行已經是事實,合議庭於是依違反證交法對被告判刑;至於檢方起訴另觸犯洗錢罪部分,法官並未採納,以無罪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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