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詐千萬 曾試喝告不成
買家控出貨摻新茶
【黃哲民、侯力元╱綜合報導】新北市男子許德田四年前賣總值一千多萬元的普洱茶給田姓男醫師,去年被田男指控賣假貨,涉最重可判五年的詐欺取財罪嫌。新北地檢署指田男多次帶親友試喝,現場翻閱參考書比對香氣色澤才購買,認定此消費糾紛應循民事途徑解決,昨將許男不起訴。
田男昨大呼不可思議,表示當時許男宣稱茶餅都是陳年老茶,他是普洱茶愛好者,共花二千二百餘萬元購買,不料許男竟將新茶混入老茶,經他送到中國茶廠檢驗揭穿,許男簽和解書又反悔。田男說將與律師討論是否聲請再議。
認定屬民事糾紛
許男於二○一○年八月起,陸續賣給田男一九六○年代「極品樟香」、一九七五年「7512」和一九七○年代「廣雲貢餅」等普洱茶餅,田男付款一千五百多萬元,前年他把茶餅樣本送鑑定想轉賣,竟被告知前兩種年份茶餅根本不存在,廣雲貢餅應是假貨,他拒付七百萬元尾款。
許男辯稱,茶餅是向歇業茶商收購,田男帶親友多次試喝才付款,既生爭議願原價買回,但田男不肯。田男推稱太忙碌,收貨沒拆封檢查而上當,並反駁許男出庭不斷說沒錢和解。
檢方函請農委會茶葉改良場協助鑑定被婉拒,因我國只准許中國普洱茶進口銷售,不做鑑定,許男與田男又喬不定該找哪位民間公正人士鑑定。檢方指田男自稱喝普洱茶十多年,購買前多次試喝,且無法證明自行送驗樣本是向許男購買的茶餅,雙方應循民事途徑釐清有無瑕疵擔保責任。
年份非唯一依據
大友普洱茶博物館館長廖義榮表示,消費者買普洱茶要多看多聽多問與多喝,原則是茶香清、湯栗紅、葉乾燥、味回甘的「清純正氣」四字訣。廖強調,普洱茶年份非唯一依據,有霉味更不正常,因普洱茶是發酵茶不是發霉茶。
選購普洱茶建議
●茶香要清,不能有霉味,且茶湯應能回甘
●茶色栗紅為佳,不能黑如漆
●存放處忌潮濕,茶餅應乾燥且不能染雜質
●同價比質、同質比價,同價又同質,就挑個人喜歡的口感
●應多看多聽多問多喝,再依賣方解說,從中分辨吹牛或專業
●以茶葉年份對照市場價格判斷真偽
資料來源:大友普洱茶博物館館長廖義榮
買千萬元普洱茶告詐欺 男曾試喝不起訴
【黃哲民/新北報導】新北市許姓男子2010年賣一批總值1574萬元的普洱茶給田姓男子,去年田男卻指控許男賣假貨涉詐欺。但新北地檢署查出田男曾多次帶親友試喝,且當場依參考書比對香氣色澤,認定全案純屬民事糾紛,今將許男不起訴。
許男當時賣給田男的普洱茶,包括1960年代「極品樟香」、1975年「7512」和1970年代「廣雲貢餅」,許男宣稱,這是先前向歇業茶商收購而來,田男帶親友多次試喝,中意才付款,既發生爭議,他願原價買回,但田男不肯。
田男推稱收貨沒拆封檢查,前年想轉賣,送去中國廣東茶葉進出口公司鑑定,被告知可能是假貨。檢方曾函請農委會茶葉改良場協助鑑定,但被婉拒,因我國只准許中國普洱茶進口銷售,不做試驗或鑑定。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