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農抱怨…肉品直送 壞在宅配失溫

 

宅配公司春節期間臨時增點,充電式移動冰箱冷度不足,冷凍櫃溫度高達5度。
記者侯俐安/攝影
經過一連串的食安危機,消費者向小農「直購」已蔚為風潮,但冷凍農產品在宅配過程中失溫、解凍卻屢見不鮮,春節前的物流高峰期更為明顯,不僅困擾小農,也威脅食安。

宅配業者每日清晨六、七點開始理貨,從冷凍庫將托運貨品搬上車後,開始穿梭大街小巷;晚間十點、十一點收工。有些業者配有專業冷凍車,有的則採多溫層配送,一輛車內同時有常溫、冷藏、冷凍。

一家協助小農理貨的社企團體成員觀察,春節前夕,黑貓宅急便增設集貨點,充電式移動冰箱就置放路邊,門開開關關導致冷度不夠,裡頭肉品都失溫了,他甚至遇過整隻雞「退冰」,宅配客服說是「正常現象」;司機則說,是公司要求卸貨要熄火。

 

消費者拿到的冷凍雞,運送途中是否曾失溫不得而知。
記者侯俐安/攝影
記者隨機訪查黑貓在永和國中路、台北市三元街的集貨點,發現標示「冷凍」的冰箱,實際溫度僅只在攝氏負二度到五度間,遠高於法定的負十八度。一名司機指出,契約要求客戶配送冷凍產品,須預冷十二小時,若仍有解凍情形,可能來自宅配過程的卸貨熄火、壓縮機關閉,「但這是公司規定」。

「小農辛苦建立口碑,友善土地耕耘、飼養豬雞,風評卻毀在物流階段。」有小農向宅配業者抱怨,卻換來一句「沒辦法再收你們的貨」,只能敢怒不敢言。

長期研究低溫物流、也是食品衛生專家的海洋大學食品科學系教授張正明表示,冷藏失溫,是食品安全的問題;冷凍失溫,品質會劣變。

張正明解釋,法定冷藏保存溫度在攝氏七度,超過時病原菌即會大量生長;法定冷凍保存溫度是負十八度,超過負九度也會開始孳生細菌,但在冷凍狀況下細菌活動力低。他認為,問題出在宅配過程停車熄火,以及車門開開關關,農產品若反覆冷凍、解凍會破壞質地、口感與保水力,消費者烹煮後「會與期待有相當大的落差」。

養殖業者邱太太表示,多年前就曾收過解凍的食品,因此自家物品宅配時不敢用紙箱、都會以保麗龍盒裝,但成本較貴、不環保,讓他們很困擾。邱太太懷疑是政府規定怠速熄火,不過依環保法規,冷凍、冷藏車不在怠速熄火規範內。

【2014/01/26 聯合報】

 

冷凍宅配失溫/卸貨熄火 物流業者否認

 

針對記者訪查發現黑貓宅急便冰箱溫度高於法定負十八度,且可能因卸貨熄火、壓縮機關閉導致商品解凍,黑貓宅急便回應,為保持車內商品溫度,標準作業流程中,運送司機在送貨過程中都不會熄火,有這樣情形,應屬單一個案或是特殊情況,會再了解,並進行訓練教育。

黑貓宅急便也表示,因應年節配送需求量大增,準備短期租賃九百三十輛集配車與新增一千三百位協助集配業務的短期人力,其中三噸半集配車有八成以上都配有監控系統,可隨時了解車輛的耗油狀態及煞車頻次外,更能知道車內溫度狀態,確保貨品溫度不會流失。

業者也表示,為了保持車內商品的溫度,送貨過程中都不會熄火,如果消費者收到貨件後發現商品溫度有異,可馬上向送貨人員反映,也可撥打客服專線,附近工作人員會馬上到現場了解狀況,消費者也可拍下照片存證。

【2014/01/26 聯合報】

 

冷凍宅配失溫/配送瑕疵 消費者可求償

 

「全程低溫配送、就像老媽在身邊」,宅配業者的電視廣告畫面中寫著「冷凍負十八度、冷藏三度」,並以迷你白色字體註明,宅配前務必低溫包裹預冷六小時(冷藏)或十二小時(冷凍)。

消基會祕書長雷立芬提醒,廣告主打「全程低溫配送」、文字註明冷凍負十八度,就應比照全程冷凍負十八度,送到消費者手中時亦然;若在寄送過程中,如熄火等因素造成溫度改變,消費者可要求損害賠償。

雷立芬也指出,業者收貨時應確保冷凍宅配是否已預冷十二小時,若收下貨品,就應負起責任,不能在契約、廣告中,刻意減輕該有的責任;既然冷凍、冷藏車不受怠速熄火規範,也有配送業者做得到不熄火,卸貨熄火恐有瑕疵。

海洋大學食品科學系教授張正明表示,國內現行對低溫物流作業規範仍太模糊。宅配業者已有能力監控、記錄全程溫度變化,並在失溫時發出警訊,但硬體設備、人員訓練仍然不足,「要記錄,才能給消費者保障」。

【2014/01/26 聯合報】

 

食藥署:冷凍車失溫 可罰1500萬

 

物流業者為符合環保署怠速三分鐘須熄火規定,冷凍車在卸貨時熄火,壓縮機也隨之停止;食品藥物管理署表示,業者如無法保持產品冷凍溫度,最高可開罰一千五百萬元。

對物流恐因怠速熄火,導致產品「失溫」,食藥署副署長姜郁美聽聞後直言,「應該不可能。」她說,這類車輛通常都有兩組發電機,不太可能因短暫熄火,就使冷凍壓縮機停止運轉。

姜郁美表示,物流業的冷凍車輛也常用來運送疫苗,也未曾聽聞有過怠速熄火導致疫苗變質情形。

有宅配業者反映,衛生單位未積極稽查。姜郁美表示,宅配車穿梭大街小巷,衛生人員甚難稽查。因此多半會直接在超市與大賣場,等待車輛卸貨,隨機抽查車輛冷凍櫃溫度;過去甚少發現重大違規。

她說,宅配業者無論用什麼方式遞送,只要是冷凍或冷藏食品,都應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的標準,否則就是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

根據食藥署公告的「食品良好衛生規範」,儲存冷凍、冷藏食品業者,必須確保冷凍食品的中心溫度,保持在攝氏負十八度以下;冷藏食品則應在七度以下。

儘管這項規範並非針對物流業者,但姜郁美表示,車上的冷凍櫃,也同樣適用這項規定,違者將面臨六萬元到一千五百萬元罰鍰。

現行規範也規定物流業者,不得任意改變產品製造業者原來設定的溫度保持條件。姜郁美表示,物流業者有責任確保產品不會腐敗、變質,否則一樣觸犯食管法。

日本宅配公司會在冷凍櫃中放置溫度紀錄器,姜郁美表示,規範雖未強制業者一定要裝設溫度紀錄器,但已明定業者須在裝載、卸貨前,記錄產品溫度。

【2014/01/26 聯合報】



全文網址: 食藥署:冷凍車失溫 可罰1500萬 | 產業綜合 | 財經產業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9/%E9%A3%9F%E8%97%A5%E7%BD%B2%EF%BC%9A%E5%86%B7%E5%87%8D%E8%BB%8A%E5%A4%B1%E6%BA%AB%20%E5%8F%AF%E7%BD%B01500%E8%90%AC-8450372.shtml#ixzz2rTm0ejKo 
Power By udn.com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喔…喔…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