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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法第十四條
第八類: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凡參加各種競技比賽及各
        種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皆屬之:
        一、參加競技、競賽所支付之必要費用,准予減除。
        二、參加機會中獎所支付之成本,准予減除。
        三、政府舉辦之獎券中獎獎金,除依第八十八條規定扣繳稅款外
            ,不併計綜合所得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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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管太多:中獎逾2千扣稅20% 剝兩層皮

 

2014年0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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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券中獎金額超過2千元,就得扣20%的稅,招來民怨。資料照片

【徐毓莉╱台北報導】現全台刮刮樂熱銷,每張售價1千元、2千元刮刮樂,不少投注站賣到缺貨,民眾花千元後,好不容易中獎,但超過2千元獎金就得扣20%的稅,中小獎僅數千元彩金,稅後所剩不多,讓不少消費者「真袂爽」。民眾表示,中獎超過2千元扣稅規定從愛國獎券時代沿用至今,規定沒進步,已做公益又抽稅,等同一頭牛剝兩層皮。
依規定,政府舉辦的獎券中獎獎金,每聯獎額超過新台幣2千元者,應按給付全額扣取20%。投注站老闆抱怨,因2001元以上就扣稅,有些民眾中獎反而更生氣,中超過2千元扣掉20%,再扣掉千分之4印花稅,除非中大獎,否則花2千元買彩券,中3千元等小獎,扣稅後根本沒剩多少。

沿用愛國獎券規定

中華民國彩券工會全國聯合會榮譽理事長林俊福表示,現沿用愛國獎券時代規定,但物價漲成這樣還是一樣超過2千元就扣稅,政府實在管太多,扣稅問題早就向財政部多次反映,但總推說再研究,幾年來都沒下文。 
不具名投注站業者指,公益彩券本身一部分已做公益,中獎超過2千元又扣稅2成,形同一隻牛剝兩層皮。有投注站老闆舉例,以大樂透來說,對中四碼的五獎,獎金約3至5千元不等,要中四碼已不容易,一領獎發現扣稅後獎金只剩一點,實在「真袂爽」。 
飛來發投注站老闆黃有忠說,以前幾毛錢就可買到一碗麵,現在「錢這麼薄」,一碗麵也要30多元,客人都會反映,覺得中2千元起扣稅不合理,至少要提高門檻到5千元以上。 

「應提高至1萬元」

有投注站業者表示,有客人刮兩張最近超熱賣的2千元刮刮樂,好不容易其中一張中5千元獎金,本來很開心,但知道扣掉稅金只剩3980元,本錢就花4千元,還倒貼20元,馬上冷掉。民眾廖先生說:「之前就有中過5千元稅後剩3980元,如果能提高到1萬元以上再扣比較合理。」 

政府回應

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蔡碧珍表示,根據2012年統計,公益彩券中獎金額不到2千元的中獎人,佔中獎人數9成8,中獎超過2千元的中獎人比率僅佔1.31%,人數很少。 

憂影響稅收

蔡碧珍說,此扣稅規定對中獎人影響不大,但若提高2千元門檻會影響稅收。
《蘋果》評分:扯x3 

公益彩券扣稅規定

法規:依《所得稅法》所訂的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
條文:政府舉辦之獎券中獎獎金,每聯(組、注)獎額不超過新台幣2千元者,免予扣繳;超過新台幣2千元者,應按給付全額扣取20%。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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