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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07

〔記者吳岳修、余衡/台北報導〕男子蘇溫永日前到泰式餐廳吃飯,結帳時卻以餐廳「沒事先講」,拒付30多元服務費,與老闆在櫃檯發生爭執,老闆脫口說出「奧客」,遭蘇溫永錄音提告涉嫌妨害名譽;檢察官認為老闆只是抒發自己情緒,且菜單上早就白紙黑字印有「服務費加10%」字樣,全案不起訴。

  • 泰式餐廳老闆蕭明仙。(記者吳岳修攝)

    泰式餐廳老闆蕭明仙。(記者吳岳修攝)

泰式餐廳老闆蕭明仙得知獲不起訴後相當高興,並強調,「開店11年來,第一次遇到拒付服務費的客人,希望他以後別再上門,這種客人不接也罷」。

今年2月23日晚間9時,網路上小有名氣的蘇溫永前往台北市萬華區成都路「泰皇99餐廳」用餐,蘇男要求點餐,服務員拿出菜單,蘇男點了2道餐點,消費300多元。老闆表示,蘇男結帳時卻表明只願付餐點費、拒付30多元服務費;他拿出菜單、並告知上面印有「服務費加10%」字樣,但蘇男堅稱沒看見,直指店家事前沒告知,雙方為此發生爭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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