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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02

 
 

新光集團創辦人吳火獅(左,資料照片)1986年病逝,陳子婷(右,陳麗如提供)提告主張自己是吳的親骨肉。

新光集團已故創辦人吳火獅1986年病逝後,女子陳子婷自稱是吳火獅的私生女,於2012年提起「請求認領」訴訟,官司纏訟多年,今天出現大逆轉!原本法院一、二審均判決陳子婷勝訴,認定她確為吳火獅親骨肉,且吳的子女在父親過世後曾給陳子婷生活教育費,等於「代父認領」,也就是說陳子婷有繼承權,但吳火獅的子女、新光金控董事長吳東進等人上訴最高法院後,合議庭認為應進一步查明有無代父扶養的事實,去年發回更審,高等法院更一審審理後,今天改認定相關金錢無法證明是生活教育費,今逆轉改判陳子婷敗訴,不僅無權請求認領,也認為她無法證明自己是吳火獅的非婚生子女。可上訴。

這件豪門認祖案的緣由是陳麗如1976年與已婚的吳火獅交往,1984生下陳子婷,不料吳火獅1986年病逝。2004年,陳子婷首度提告要求「確認親子關係」,但因提不出吳生前曾撫育她,法院判她敗訴確定。

陳麗如表示,後來吳家人請託新光保全董事長李峰遙,每3個月支付30萬元生活費給母女倆,條件是「妹妹不要回吳家姓吳」,但第4年吳家拒絕再付,陳子婷於是於2012年二度提告,主張吳家人不可能無故付生活費,並舉出李的錄音檔和匯款紀錄,證實吳家人早已認定陳子婷是「妹妹」,吳家人則主張,父親從未認領陳子婷。

前審依據相關事證,認定李峰遙曾代吳家人提供生活費給母女倆,視同吳的子女已代父認領,加上吳家人拒驗DNA,因此一、二審均判陳子婷勝訴。 

吳家人上訴最高法院後,此案發回更審,理由是高院應該查清楚每3個月支付30萬元,究竟是不是吳家人給陳子婷的生活教育費。高院更一審審理後認為,從李峰遙與陳麗如的對話錄音內容來看,李並未表示代表吳家子女給付陳子婷生活教育費,陳麗如雖證稱與吳火獅交往、生下陳子婷、吳火獅生前曾交付生活費,但陳麗如並未提出相關事證。

此外,高院更一審指出,雖然吳家子女沒有配合DNA血緣鑑定,但這不妨礙陳子婷舉證自己是吳火獅親骨肉,而陳子婷先前提起過確認親子關係訴訟,多年前已敗訴確定,至今仍無法舉證,因此合議庭無法認定她是吳火獅的非婚生子女。至於陳子婷在訴訟中聲請採取吳火獅遺骨做DNA鑑定,更一審認為沒有必要,並未准許。(丁牧群/台北報導)

 

OL認祖 變新光公主

吳火獅私生女 可能分1/12遺產

2014年07月26日   

【吳珮如╱台北報導】30歲OL搖身變成富家公主!新光集團創辦人吳火獅10年前傳出與女子陳麗如生下私生女陳子婷,陳女當時打官司要求認祖,卻因吳火獅生前沒撫養過她,遭判敗訴定讞,10年後陳捲土重來,以吳火獅長子吳東進這些年透過管道月付10萬元給母女倆等理由,要求6名兄長代為認領她,士林地院上月底逆轉判陳子婷勝訴。

付生活費成鐵證

吳火獅1986年辭世,享年67歲,育有4子2女,包括新光金控董事長吳東進、台新金控董事長吳東亮等。吳火獅當年留下財產近千億元,不過國稅局透露,吳火獅生前有稅務及信託規劃,當年真正課到的遺產稅僅三百多萬元,顯示實際遺產不多。
陳麗如指出,1969年間他與男子高登財結婚,1976年另與已婚的吳火獅交往,她因此生下陳子婷,吳原打算辦理認領,沒多久即因病過世。2004年,陳子婷首度要求「確認親子關係」,但因提不出吳生前曾撫育她,法院判母女倆敗訴定讞。
此時吳家人卻請託新光保全董事長李峰遙,每3個月支付30萬元生活費給母女倆,條件是「妹妹不要回吳家姓吳」,第4年吳家拒再付,陳女二度提告。陳女主張,吳家人不可能無故付生活費,並舉出李的錄音檔和匯款紀錄,證實吳家人早已認定陳子婷是「妹妹」。但吳家人主張,父親從未認領陳子婷。
法官審酌,錄音內容證實李峰遙曾代吳家人提供生活費給母女倆,視同已代父認領,雖吳家人拒驗DNA,但仍直接判母女倆勝訴。 

 
法官判決認定,婦人陳麗如的女兒陳子婷,是已故新光集團創辦人吳火獅親骨肉。資料照片

母:女兒終回家

陳麗如昨說:「女兒終於可以回吳家。」她指出,女兒目前在日商公司上班,這些年她常說「好想回家」,現終一償宿願。新光金控與台新金控昨表示:「大股東個人私事,不予置評。」
不具名會計師指出,若吳火獅當年有遺囑,且遺囑上沒陳子婷,她仍可據《民法》保障的1/2「特留分」來分遺產,即可拿走遺產的1/12。但若吳火獅生前財產早已移轉,陳就一毛錢也分不到,也不能向吳家其他兄姊要。 

吳火獅私生女認祖事件簿

1969年
.陳麗如與高登財結婚
1976年
.陳麗如與同樣已婚的新光集團創辦人吳火獅發展婚外情
1984/08/10
.陳麗如產下陳子婷,2年後吳火獅過世
2001/09
.陳麗如松江路房產遭拍賣,母女無屋可住
2004/03
.陳子婷提告欲確認與吳火獅親子關係存在,遭判敗訴定讞
2006/12
.新光每3個月付陳麗如母女30萬元生活費
2011/03
.新光停止付生活費
2012/06
.陳子婷對吳東進6兄姊提告請求代為認領
2014/06/30
.士林地院判陳子婷勝訴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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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19

012-04-19 

    • 2012-04-19
  • 第1782期

新光創辦人吳火獅私生女指控 哥哥吳東進絕情停付生活費

  • 報導/劉建宏、劉德宜、吳嵩浩

 

新光集團創辦人吳火獅的非婚生女陳子婷,多年前要求認祖歸宗,由於吳家子女始終不願驗DNA,官司一路敗訴。但外界不知的是,吳火獅長子吳東進從九十五年十二月開始,私下給她每月十萬元的生活費,直到去年六月三十日卻突然終止。如果吳東進不認這個妹妹,為何要託人給錢呢?既然要給,又為何只給到去年六月?這起豪門恩怨的戲碼,情節陷入撲朔迷離。

陳子婷的媽媽陳麗如,出示銀行的匯款記錄,證明吳東進有給生活費。「你仔細看,第一筆錢是在九十五年十二月十四日匯進來,五十萬元;接著,又匯了一筆五十萬元和二十萬元。以後,就是每三個月匯三十萬元。」

最後一筆三十萬元,則是在去年三月三十日匯進來。存摺內頁上面寫著,匯款的人叫做李峰遙。陳麗如表示,「李峰遙是新光保全的董事長,也算是新光吳家的老臣,如果不是吳東進要他匯錢給我們,他跟我們又沒關係,幹嘛這樣做?」

早在九十年的時候,吳東進就透過李峰遙,跟陳麗如母女在林瑞圖青島東路的辦公室談判過。那時林瑞圖還在當立委,林瑞圖的叔叔、立委林文郎也在場。李峰遙說得很明白,「就算子婷能夠回到新光吳家,那些哥哥、姊姊不照顧她,也是沒用的。」也因此,李峰遙建議陳子婷出國去進修,只是雙方條件沒有談攏。

之後,陳子婷訴請鑑定血緣關係的官司,從地院一路打到高院,通通敗訴。這幾年,外界也少有陳家母女的消息,孰料吳東進卻私下透過李峰遙,按月付給陳麗如母女十萬元的生活費。

驗DNA相信官司打得贏

陳麗如說,去年三月三十日,李峰遙匯了最後的三十萬元之後,透過一位林祕書告訴她,自己年紀也大了,可能再過二年就要退休,有意在退休之前,幫助陳子婷找一個比較好的工作,遂要陳子婷提供履歷表。

不過,等到六月二十一日,陳麗如要把三十萬元的簽收單寄給李峰遙時,林祕書卻又通知她:「李董事長沒辦法再支付生活費了,也沒有辦法替陳子婷介紹更好的工作。」

陳麗如一聽,手足無措,直到七月六日,趕緊寄存證信函給吳東進、吳東亮、吳東昇三兄弟,要求七日內出面解決陳子婷的事情。到了第七天,三兄弟依舊沒動靜,李峰遙卻打電話邀陳麗如母女到新光保全談判。

陳麗如說,李峰遙告訴她們,吳東進的岳父許勝發的太子汽車出現問題,鬧得沸沸揚揚,七百多名沒領到薪水的員工,可能會鬧到他那邊去;又說吳東進自己的新光銀行也做不好,基於這二個理由,以後無法再付生活費。李峰遙又強調,吳東進有說過,等到母親過世之後,再來談陳子婷認祖歸宗的事宜。
陳麗如無奈地說,「後來我有去找林瑞圖,他提醒我不要再受騙了,萬一吳東進的媽媽活到一百二十歲怎麼辦?一定要趕快處理認祖歸宗的事。今年二月十五日,他也很熱心地幫我開協調會,可是吳家的人都沒有出席。」

惟一讓她感到精神振奮的一點,是司法對強制認領有了新的見解。家事事件法,在今年一月十一日公布,預計六月一日施行,其中第六十八條有規定,如果血緣關係有爭執時,法院得限期當事人去驗DNA。

「之前,吳家的人都不願意去驗DNA,還說他們家人的血很珍貴,不能隨便去驗。現在,只要法官強制他們去驗DNA,一驗就知道結果了。我有信心,未來官司一定打得贏。」

家中冠蓋雲集就像招待所

陳麗如和新光吳家的關係,三天三夜也說不清楚。當年,她才十八歲,高職一畢業,從屏東來到台北工作,進入了翁大銘父親翁明昌的公司上班,半工半讀,準備考大學。就在翁明昌的公司,她認識了前夫高登財。

高登財的背景也不差,他的叔叔是前台北市長高玉樹。高登財一見陳麗如,驚為天人,儘管二人年紀相差二十多歲,依然展開熱烈追求。為了展示自己充沛的人脈關係,高登財介紹許多朋友給陳麗如認識,這些人都是有頭有臉的生意人,包括王永在、蔡萬霖、吳火獅、陳江章、楊東海、林燈、陳重光、蔣中正副侍衛長林頂立、黃烈火、張清來等。

「我記得第一次和王永在見面時,他請我吃飯,把我從頭到腳仔細看一遍。後來,他還提醒我說:妳一個鄉下小姑娘來台北工作,要小心哦,不要被騙了。現在我回想,王永在的話很有道理,而且,我根本就被高登財和吳火獅給騙了,幫他們做白工,浪費十幾年的青春。」

高登財和吳火獅是好朋友,年紀相仿,天天都在一起。陳麗如跟高登財結婚之後,高登財又跟其他女人亂搞,二人後來就協議分居。這個時候,吳火獅乘虛而入,擄獲陳麗如的芳心。

由於高登財介紹許多人脈給陳麗如,大概是看她年輕貌美吧,這些黨國大老、政商名流,都喜歡往陳麗如家中跑,於是陳麗如的松江路住處,就變成了招待所,每天都高朋滿座,吳火獅更是幾乎天天都帶著高級幹部到陳麗如家開會吃午餐。

陳麗如拿出一些泛黃的舊照片,照片裡頭的人物,個個都是大有來頭。包括何應欽將軍、蔣緯國、前陸軍總司令劉安祺、陳重光、陳江章、侯政廷等。拍攝的場景,都是?陳麗如家,吃飯喝酒,好不熱鬧,顯見陳麗如的人脈關係的確非比尋常。

「那時候,我在松江路和四維路的家中,等於就是招待所一樣,那些黨國大老、將軍、政商名流都會來我家吃飯,有時候也會帶人來應酬,順便就在我家裡談生意。」
 

政商關係佳和吳一起十年

安排吃飯,少不了有女人作陪,陳麗如還得負責找一些美豔動人的女明星到場。陳麗如說,通常是在確定出席人數之後,她就會請人去打點,找一些製作人安排。女明星或是模特兒來陪吃飯,行情至少是五千元起跳。

有一張照片,當時很紅的女藝人沈時華,旁邊就坐著吳火獅和陳江章。陳江章是東南水泥的老闆,他的兒子陳敏賢,在陳水扁執政時一度很紅,三不五時就上新聞媒體的頭版;他當過高雄捷運公司副董事長,還做過總統府國策顧問。

當時吳火獅也不避諱地,把幾個兒子,包括吳東進、吳東賢、吳東亮都帶在身邊,進出陳家。陳麗如解釋,吳火獅要做生意,都會先透過她邀約相關人士出席,吃飯的時候再請她介紹認識。等到酒酣耳熱之際,開始談生意,甚至是在飯局之後,吳火獅會叫兒子私下再去拜訪對方,把生意談妥。

陳麗如說得很直接,她跟吳火獅在一起十年,吳火獅在生意上的決策,不論大小,之前一定會先來找她商量,聽取她的意見,原因無他,就是因為陳麗如的政商關係極佳;許多事情,透過她高明的交際手腕,在檯面下就解決了。「他應該就是看上我這一點過人之處,才會緊抓著我不放。」

新光合纖要做軍用品的生意,吳火獅也是請陳麗如幫忙。「我想了半天,趕緊請蔣緯國來家裡吃飯,好好地伺候他。事後,蔣緯國安排他哥哥去參觀新光合纖,這才拿到生意。」

其實,當時進出陳麗如家中的生意人,吳火獅並不突出。她記得,每個人都喜歡講自己的威風史,高談闊論,惟一不同的是吳火獅,他的個性屬於比較木訥一型,又不愛說話。不過,陳麗如也幾次發現,吳火獅老是坐在角落,含情脈脈地望著她。

一開始,陳麗如在德惠街經營美容院;高登財想追她時,介紹她去賣水泥,其實只是負責接電話而已,但每賣一包水泥,她可以賺五毛。真正有賺到錢,是王永在和蔡萬霖鼓勵她去賣鋼筋。

獅子林大樓靠她如期完工

說是賣鋼筋,實際上只是仲介,賺取佣金。當時,王永在和蔡萬霖都有在做鋼筋的生意,只要有生意上門,都會叫陳麗如去跟對方簽約。「我根本不懂,但他們都把合約寫好了,我只是去簽個名而已。」

陳麗如和吳火獅的合作關係,最早是在西門町獅子林大樓興建時,獅子林能如期完工,全賴陳麗如。當時,新光建設以每噸鋼筋七千二百元的代價,向陳麗如訂貨。孰料,等到交貨時,物價大幅波動,鋼筋價格暴漲到每噸三萬五千元!一時之間,業界開始搶貨。

「那個時候,真的是靠王永在和蔡萬霖的幫忙,他們怕我搶輸人家,特別派一些年輕的職員進駐鋼鐵廠,一見生產線的鋼筋成形,就馬上搬走。如此一來,我才能依照合約,交貨給新光建設去蓋獅子林大樓。」

交貨完畢,吳火獅卻又親自打電話給陳麗如,央求她以原合約七千二百元的價格,再幫忙調九百噸的鋼筋。陳麗如念在二人的交情,再加上吳火獅一再地懇求,只好忍痛自行吸收價差出貨,終於促成獅子林大樓的誕生。
陳麗如還記得,西門町獅子林大樓蓋好之後,蔡辰男的姊夫邱家雄,已經和侯佩岑的媽媽林月雲在一起,邱家雄知道她家有養博美狗,還來跟她要一隻,送給林月雲。邱家雄又跟她說,希望找她一起開間小飯店,由她和林月雲負責。

其實,邱家雄是要透過陳麗如的關係,向吳火獅要生意,因為他想接獅子林大樓電影街的生意來做。陳麗如曾跟吳火獅提起這件事,吳火獅認為點子很好,與其給別人做,不如自己來做更好。就這樣,邱家雄並沒有做成這筆生意。

陳麗如無奈地講,事實上她們想要的不多,初步只希望吳東進能夠繼續支付生活費,並且辦理認領的相關法律程序。「接下來,我希望他們能夠給子婷一筆創業基金,畢竟她也到了適婚年齡,有自己的事業比較好。」

家事事件法
法院可強制驗DNA

約法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陳明正表示,家事事件法之立法理由,明定於第1條,即為妥適、迅速、統合處理家事事件,維護人格尊嚴、保障性別地位平等、謀求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並健全社會共同生活。

其中較具爭議性之規定,係法院認有必要時,可依聲請或職權命當事人或關係人去驗DNA,如此一來,可以解決目前實務上當事人拒絕驗DNA,以致於無法判斷親子關係之問題。像陳子婷跟吳家的血緣鑑定,便可解開僵局。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聲請之人仍應就血緣關係之存否釋明。所謂「釋明」,是有別於「證明」的法律用語,釋明是指當事人提出證據,使法院以薄弱之心證,信其主張或抗辯大概如此之行為力。

陳明正又說,由於命當事人或關係人進行醫學檢驗,涉及人民身體及隱私,故於該條文第2項明定,法院於裁定命受檢驗之事項及方法時,應依醫學上認可之程序及方法行之,並應注意受檢驗人之身體、健康及名譽;於第3項規定法院為第1項裁定前,應使當事人或關係人有陳述意見之機會,以避免不當侵害當事人或關係人?盅熯。

購屋壓力大
每月少10萬不夠用

今年28歲的陳子婷,大學畢業之後,陸續在富邦銀行、南山人壽、國泰世華銀行上班,目前在一家日商營造公司工作,下班之餘,還在進修日文。

陳麗如說,她已經65歲了,沒有工作;陳子婷在工地上班的薪水也不高,加上稍早又以全額貸款方式買了一棟房子,生活壓力很大。「少了每個月的10萬元,根本不夠用。所以,我才要又站出來跟吳家據理力爭。」

75年8月20日,陳麗如曾帶著2歲的女兒在老爺酒店跟吳火獅碰面。當時,吳火獅還直誇女兒耳朵大,將來一定很有福氣。孰料,隔了2個月,他還來不及處理陳子婷的事,就突然過世了。

新光回應:吳家私事 公司無立場發言

有關陳麗如主張新光吳家應盡早收養陳子婷,讓陳子婷認祖歸宗一案,新光人壽公關經理吳大同表示,此事為吳家私領域事件,公司不便發表說法。但他也提到,該案已由高等法院判決陳麗如敗訴,再加上創辦人吳火獅往生多年,對陳麗如的主張,外人是霧裡看花,公司更無立場對此發表意見,也不樂見對方利用此事件炒作新聞。
 
聯合報                                                                          
                                                                                
擺攤婦稱 吳火獅有私生女 吳家不承認                                              
                                                                                
93-08-31   記者(鄒秀明、羅曉荷、陳金聲/連線報導)                              
                                                                                
在高雄火車站前擺攤賣包子、米血糕的婦人陳麗如,宣稱她和新光集團創辦人吳火獅      
曾是「密友」,育有女兒「婷婷」,要求新光集團吳家第二代的四兄弟,應該讓「婷      
婷」認祖歸宗。她的女兒「婷婷」目前讀大學,平日也在攤子幫忙。                    
                                                                                
陳麗如為了讓「婷婷」能被新光吳家接納,多年來曾寫信給總統府,也透過立委居中      
協調,但都沒有具體結果,迫使陳麗如向本報投訴。她說,為了就近照顧「婷婷」,      
一年前流落到賣小吃營生,她要求吳火獅的四位兒子出面與她的女兒「婷婷」作DN      
A鑑定,如證實「婷婷」是吳火獅的非婚生女,就應還「婷婷」公道,如沒有血緣關      
係,母女二話不說,不再與吳家有糾葛。                                            
                                                                                
已經六十五歲的陳麗如,身材嬌小,每天早上七時上攤,就在高雄火車站前忙上忙下      
,頭上雖戴著鴨舌帽,但始終穿著整齊,並不曾向鄰近的攤商提過曾與豪門「新光吳      
,頭上雖戴著鴨舌帽,但始終穿著整齊,並不曾向鄰近的攤商提過曾與豪門「新光吳      
家」交往的風光歲月。廿一歲的「婷婷」,只要有空就幫母親照顧生意。                
                                                                                
陳麗如感嘆地說,看報知道吳家老四吳東昇發生婚外情,且對非婚生小孩非常寬厚,      
不解何以獨對「婷婷」不留情份。                                                  
                                                                                
她說,高職畢業她就在台北創業,剛開始是做建材業,承包國泰集團建材,並在民國      
六十四年創辦「吉倫鋼鐵」。吳火獅是在創業十年後才認識她,當年新光集團搖搖欲      
墜,石油危機時,每噸鋼材漲至三萬餘元,吳火獅親自打電話求她,她同意以每噸七      
千元低價供應,總量達九百噸,協助吳火獅完成興建獅子林大樓。                      
                                                                                
此後,吳火獅便開始「一直追求我,還請我看電影、吃飯,」陳麗如說,就連後來新      
光集團的大小事都是她出面打點,「當時東進、東賢有事也會笑瞇瞇地找我,東亮、      
東昇都還在讀書。」陳麗如還說,這些事情吳桂蘭也全都知道。                        
                                                                                
後來她與自己的丈夫長期分居,在吳火獅熱烈追求下,倆人於民國七十三年生下女兒      
「婷婷」,未料民國七十五年,吳火獅突因心臟病過世,新光吳家卻不聞不問,留下      
「婷婷」認祖歸宗的無解問題。後來,包括蘇盈貴、林瑞圖、林文郎等立委都曾介入      
協調。                                                                          
                                                                                
她說,「婷婷」現在大三了,當年吳火獅還說要送她出國讀書,沒想到現在「婷婷」      
必須靠貸款支應,還沒畢業就負債一身,做媽媽感到非常辛酸,每天賣小吃的收入只      
有一千多元,但攤位月租一萬元,住所租金也是一萬多元,生活上是入不敷出。          
有一千多元,但攤位月租一萬元,住所租金也是一萬多元,生活上是入不敷出。          
                                                                                
陳麗如表示,吳家的「代表」李峰遙(現任新光保全公司董事長)早在民國九十年就      
取走母女鑑定DNA的檢體,但至今沒下文,「DNA鑑定結果,如果婷婷與吳家沒      
有血緣關係,吳家第二代為什麼還躲著我們呢?可見他們是心虛」。                    
                                                                                
她說,她站出來公開這些事,完全是情勢所逼,他的兒子吳東進、吳東賢、吳東亮及      
吳東昇等四人,對她們母女視而不見,吳東進更拍賣她的房子陷母女生活於不顧。        
                                                                                
陳麗如表示,她多次提出讓「婷婷」認祖歸宗,但吳家兄弟百般推拖,毫無誠意。「      
婷婷」今年三月十五日親筆寫信給吳東進四兄弟,請求體諒她們母女的生活窘境,讓      
婷婷認祖歸宗,但一直未獲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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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婷婷:受盡「四位哥哥」侮辱                                                      
                                                                                
93-08-31  記者(陳金聲/高雄市報導)                                             
                                                                                
十六歲時才經由母親陳麗如告知是新光集團創辦人吳火獅女兒的「婷婷」,面對母親      
、自己與吳家的「三角關係」,一度得了憂鬱症。她昨晚表示,她與母親向新光第二      
、自己與吳家的「三角關係」,一度得了憂鬱症。她昨晚表示,她與母親向新光第二      
代爭的,不是為了錢財,只是要爭回她們母女應得到的公道  。                        
                                                                                
「婷婷」表示,吳家在這件事情的處理上,已對她及母親造成傷害,她不期待今後能      
認祖歸宗成為豪門世家的成員,「已經過慣了窮困日子,不期待從吳家爭得萬貫家財      
,只希望吳家人拿出勇氣面對一切」,「如果吳家人願出面做DNA鑑定,我隨時奉      
陪,大家做個了結不是更好嗎?」廿一歲的「婷婷」目前就讀南部某大學企管系三年      
級,她表示,十六歲前一直以為父親就是身分證上的「高登財」(陳麗如的前夫),      
當母親告訴她真正的父親是吳火獅,人生起了很大變化,因為「做夢也沒想過自己是      
新光集團的豪門女兒」。                                                          
                                                                                
「婷婷」說,「不知道還好,知道後一切起了巨大變化」,包括「記不得父親的模樣      
,更進不了豪門之家」,讓她更受打擊的是,母親十幾年來與她同父異母的哥哥(指      
吳東進兄弟)爭取她的權益過程中,受到「四位哥哥」百般侮辱。她所了解的是,「      
四位哥哥」根本就不承認她們母女的存在,以推、拖為手段,一點誠意也沒有,讓她      
對人與人之間的互信破滅。                                                        
                                                                                
「婷婷」說,她已長大,知道大人的世界原本就很複雜,但她不解的是,當初父母一      
定是相知相愛才生下她這個愛的結晶,為什麼如今大人的事情不能好好解決,「硬要      
把我拖進去」,他們不知道這樣對一個小女孩的傷害有多麼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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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晚報                                                                        
                                                                                
吳火獅爆私生女 陳麗如明告吳家 提親子訴訟                                        
                                                                                
93-08-31   記者(范姜泰基、吳佳晉/台北報導)                                    
                                                                                
自稱與新光集團創辦人吳火獅育有一女的陳麗如,對於新光集團今天指稱懷疑其真實      
性,陳麗如表示不解與氣憤,揚言明天一早要到台北做DNA親子鑑定。她將於明天上       
午前往台北地方法院提起確認親子關係之訴,希望新光集  能對「婷婷」負起責任。      
                                                                                
陳麗如表示,她本來不想與新光集團走上法律訴訟之途,「但他們實在太沒良心了」      
,90年拿走母女DNA鑑定的檢體之後,包括吳東進家人與公司代表都避而不見,如果       
他們自認為有理,可以公開出面否認而不是都躲起來。                                
                                                                                
她認為,新光集團懷疑事件的真實性,這種說法再次傷害想要認祖歸宗的婷婷,她希      
望新光集團代理人吳東進能夠厚道一點,否則確認親子關係之後,她將會要求新光集      
團,返還她數十年前曾經資助吳火獅的所有資金與勞力,至於實際金額,「再談吧!      
」                                                                             
                                                                                
而曾經接受陳麗如委託,但未順利召開協調會的立委蘇盈貴,對於上述案件也僅表示      
自己已經盡力,但他相信婷婷與吳家的血緣關係應該不假。                            
                                                                                
                                                                                
陳麗如於92年底向蘇盈貴陳情,蘇盈貴也隨即召開第一次協調會,但新光集團並未派      
員與會,今年3月間蘇盈貴辦公室再次發文吳東進、吳東賢、吳東亮與吳東昇四兄弟       
,指出「婷婷」為四人之同父異母胞妹,身世坎坷由母親獨力撫養長大,對於未能認      
祖歸宗一事難以釋懷,希望4人能出面提攜,出面商談婷婷撫養與教育適宜。             
                                                                                
然而信件發出之後,接到數通來自新光集團高層的電話,表示該案已有專人處理,希      
望蘇盈貴不要介入,協調也因此破裂。蘇盈貴表示,該案之膠著是他所始料未及,雖      
然目前還沒辦法確認婷婷與吳家的血緣關係,但他相信陳麗如所說應該是真的,至於      
協調破裂之後的訴訟問題,蘇盈貴表示自己不願介入。                                
                                                                                
新光集團已故大家長吳火獅有私生女的消息傳開來,引起財經界莫大震盪,八卦滿天      
飛。陳麗如說,一大早她已經接到了很多關切和詢問電話,但「吳家人沒有打半通電      
話」,陳麗如覺得「很受傷」,她說,要是吳家一直不回應,她明天就要去法院,要      
求雙方共同做DNA鑑定,證實女兒婷婷就是吳火獅的非婚生女,還她和婷婷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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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晚報                                                                        
                                                                                
陳麗如:這段婚外情 吳家都知道                                                   
                                                                                
93-08-31   記者(李翰/高雄報導)                                                
93-08-31   記者(李翰/高雄報導)                                                
                                                                                
新光集團創辦人吳火獅爆發婚外情,並生有一非婚生女兒「婷婷」,「婷婷」的母親      
陳麗如在3年多前即要求吳家能讓「婷婷」認祖歸宗,但吳家始終無善意回應,陳麗       
如今早表示,將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出鑑定DNA訴訟。                                   
                                                                                
宣稱自己與新光集團創辦人吳火獅生有1女的陳麗如女士,在高雄火車站前的同愛街       
上擺攤子賣包子、米血糕;而「婷婷」已經上大三了。                                
                                                                                
陳麗如表示,剛認識吳火獅時,吳火獅開的還是一部舊車子,衣服還有補過的痕跡;      
當時她經營一家「鋼鐵公司」,資助過吳火獅,吳火獅追求她,她為吳家做過許多事      
,早年吳家什麼事都找她,她好像跑腿的一樣,而她與吳火獅的事,吳家都知道。        
                                                                                
陳麗如與丈夫長期分居,在吳火獅的熱烈追求下,於73年為吳火獅生下「婷婷」,多      
年來,吳火獅也有照顧「婷婷」。                                                  
                                                                                
民國75年吳火獅去世後,與吳家仍有聯繫,吳家第二代偶爾還會利用業務生意之便,      
給陳麗如一些工程做,但隨著時間日久,新光第二代漸漸不理睬她們母女,令她心冷      
。                                                                              
                                                                                
陳麗如又指出,90年7、8月間,曾透過要參選立委的林瑞圖,在台北凱悅飯店協調過      
,當時是前台北瓦斯公司董事長李峰遙代表新光出面,她並提供「婷婷」在台大醫院      
所檢驗的DNA給吳家,希望能讓「婷婷」認祖歸宗,但從此吳家就一直在躲避她們母       
所檢驗的DNA給吳家,希望能讓「婷婷」認祖歸宗,但從此吳家就一直在躲避她們母       
女。                                                                            
                                                                                
在「婷婷」國中時,就曾考慮告訴「婷婷」自己的身世,但最後還是決定等到「婷婷      
」讀大學或大一點時再告訴「婷婷」。                                              
                                                                                
陳麗如說,如果吳家能好好照顧「婷婷」的話,她也不會走上這條路。                  
                                                                                
在媒體披露吳火獅的婚外情,並育有一名非婚生子女後,新光集團方面則稱「懷疑真      
實性」,並表示未曾與陳麗如協調過。針對新光集團的說法,陳麗如相當不滿。陳麗      
如說,新光集團的這種說法對「婷婷」是很大傷害,為了印證自己所說的是事實,她      
準備明天就到台北地方法院,提出親屬關係認定的DNA鑑定訴訟,給她們母女一個公       
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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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晚報                                                                        
                                                                                
婷婷:盼成為企業專才                                                            
                                                                                
93-08-31  記者(范姜泰基/台北報導)                                              
                                                                                
新光集團創辦人吳火獅的非婚生女「婷婷」現年已經21歲,她曾在寫給「東進大哥」      
新光集團創辦人吳火獅的非婚生女「婷婷」現年已經21歲,她曾在寫給「東進大哥」      
的信中提及希望兄長們能協助學費與房租,而對於自己的期望,婷婷希望自己能成為      
企業專才,最大的夢想則是「有一個溫暖的家庭」。                                  
                                                                                
1976年陳麗如與吳火獅發生婚外情,1984年8月生下婷婷,兩年後吳火獅驟逝,從此       
開啟陳麗如與婷婷多舛的生命歷程。陳麗如表示,自己在松江路買了房子,改裝成招      
待所,為吳火獅的生意培養人脈,何應欽、蔣緯國都曾是座上賓,後來她為了開設幼      
稚園用房子向新光抵押一千六百萬,因財務陷入困境無法支付利息,吳東進不顧往日      
情誼堅持拍賣。                                                                  
                                                                                
2001年兩方在林瑞圖辦公室協調,吳東進方面派出現任新光保全董事長李峰瑤,立委      
林文郎也在場,當時李峰瑤的說法是房子可以不拍賣,但條件是婷婷不要回吳家,陳      
麗如當場沒有同意,一週後新光就將房子拍賣。                                      
                                                                                
婷婷曾在文件中自稱,自己給別人的感覺是安靜、有距離感、太依賴家人,她希望自      
己像藝人賈靜雯一樣聰明漂亮、有主見。婷婷在給兄長的信中動之以情,「倘若今日      
生父還在世,婷婷何以如此低聲下氣向眾兄長求取協助,我所能享有的應是和兄長們      
同等的待遇,同樣出國留學的機會,同樣以新光集團創始人吳火獅之女的名義受人重      
視」。                                                                          
                                                                                
若吳家無善意回應,陳麗如說「那不是好像金光黨一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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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晚報                                                                        
                                                                                
吳家不回應                                                                      
                                                                                
93-08-31                                                                        
                                                                                
記者(彭暄貽、張家豪/台北報導)                                                  
                                                                                
新光集團吳東亮、吳東昇兩兄弟新光合纖合法董事長之爭還未落幕,今日再傳出已故      
新光集團大家長吳火獅在外「私生女--婷婷」,不過新光吳氏兄弟卻「相當一致」不      
願對外有任何意見表示,而新纖在內的新光集團正常發言管道,均以此與公司營運業      
績無關,對媒體關切沒有任何回應。                                                
                                                                                
據新光內部人員指出,有關老創辦人吳火獅是否與陳女有密切關係,由於年代久遠,      
吳火獅已過世十八年,因此,內部也不甚了解。特別是此事純屬家族內部私事,員工      
就更不易知道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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