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07

導演求妻:這樣會毀了她

〔記者張筱笛、陳梅英、曾德蓉/台北報導〕外型甜美清新、擁有「光電千金」稱號的藝人周縈(本名周宜瑩),在她家和已婚導演劉育欣深夜共處一室,元配到周女家抓姦時,劉育欣對妻說「這樣會毀了她,你弄我就好」,但元配目睹他的內褲晾在浴室內,堅持提告;民事部分,台北地院以劉替周女求情,稱他會負責,顯見已超越一般男女關係,昨判元配勝訴,2人須連帶賠償30萬元,可上訴。

  • 藝人周縈。(圖:摘自臉書)

    藝人周縈。(圖:摘自臉書)

周縈:不是不說話就是默認

周縈現為非凡電視台「360行向前衝」節目主持人,形象甜美清新,她昨在臉書粉絲團貼上:「不是不說話就是默認」,表示將循司法程序討公道,但粉絲團昨晚已關閉;她的律師說,刑事部分周女已獲不起訴處分,民事部分會上訴以證清白。

2人堅稱討論節目企劃

劉育欣的妻子控訴,她與老公98年結婚,自前年2月起,老公常晚歸,甚至搬去跟周縈同住。前年5月深夜,她到周女家抓姦,還請員警到場,起初敲門無人應,但聽到屋內一陣混亂,過了5分鐘,老公應門,並說「我來扛就好」、「這樣會毀了她,你弄我就好」,又稱2人只是「討論節目企劃」,周縈則嚇得戴帽子往屋外跑。

周縈否認通姦,表示因工作繁忙,才利用瑣碎時間在家討論公事,劉妻到她家時2人衣著整齊,可證她清白。

劉育欣辯稱,周縈浴室的內褲非他所有,只是花色與樣式與他的類似;劉妻提出老公在家穿著內褲照片,證明劉男就是內褲主人,另有周女與老公的親密搭肩照。

深夜獨處 兩人判賠30萬

法官認為,周女、劉男商談節目內容,卻排除其他同事參與,獨處到深夜,難認2人只是同事,劉男還幫周女向妻求情,稱他會負責,顯見已超越一般男女關係,破壞劉妻家庭幸福,判周女、劉男須賠償30萬元。

周縈自稱光電董座的女兒,對此,玉晶光電總經理特助趙志強昨斬釘截鐵表示,她姓周,玉晶光電董事長陳天慶姓陳,彼此沒有關係。記者致電周縈本人求證,至截稿前,她未接電話,無法知悉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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