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抵制寵物 女被迫搬家

恐違《動保法》住戶怨:搭電梯憋到斷氣

2015年01月19日
【范道瑛、陳以昇╱台中報導】台灣平均每四戶有一戶養寵物,社區禁養糾紛卻層出不窮!台中市一名女業務因管委會通過禁養規約、限她一個月內「處理掉」,她雖不滿「憑什麼要我驅逐家人?」仍因割捨不下年邁愛犬,不得不賣屋搬家,同社區另名飼主則將愛犬安置寵物旅館。主管機關指管委會有權訂禁養規約,動保團體批《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是惡法,將讓欲收養流浪動物者卻步。

體育用品業務員朱小姐(二十九歲)向《蘋果》投訴,她四年前以五百多萬元買下台中西屯區國泰逸園社區三樓,管委會要她切結承諾協助維護環境、保證兩隻黃金獵犬不會傷人即可飼養。 

愛犬如家人
黃金獵犬娃娃(左)和妞妞陪伴朱小姐逾10年。陳以昇攝

規約限期送養放生

朱小姐說,十歲、十五歲的「妞妞」、「娃娃」相當溫馴,從未影響社區安寧與安全。去年七月,鄰居反映「搭電梯像進毒氣室」,她在電梯噴芳香劑、每周幫愛犬洗兩次澡,還是遭罵:「電梯是給人搭的,不是給狗搭的!」她解釋愛犬年邁無法爬樓梯,仍不被接受。
去年八月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通過「禁止飼養貓、狗等具攻擊性及安全疑慮之動物」,主委限飼主一個月內自行處理,還嗆:「看是要丟收容所、放生都無所謂,那是你們自己愛養!」
她怒駁:「狗狗是家人,怎能強迫我送走?太殘忍了!」覓房期間頻被問:「妳何時要搬走?」
管委會主委楊嘉益說,近百戶社區最多時有十七戶養寵物,現已全送養或搬家;他說,有住戶對電梯內狗狗異味反感,管委會依法決議禁養,「丟收容所、放生只是選項。」他強調社區住戶素質很好,有律師、教授、企業家,對生活品質要求很高。 

最高1.5萬元連續罰

反對養狗的住戶劉小姐說,她「搭電梯憋氣憋到要斷氣」,支持禁養寵物。也養狗的住戶黃小姐無奈說,她沒多餘的錢換房,每月花六千元安置狗,負擔不小。
台中市都發局住宅管理科股長林隆安說,社區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得以規約禁養動物,若住戶違規,該科將處三千至一萬五千元連續罰鍰。
農委會統計,全台家貓、家犬逾兩百三十二萬隻,較四年前增四十餘萬隻。北市獸醫師公會理事長楊靜宇說,去年接獲二十餘起飼主因不堪鄰居排斥、要求割愛犬聲帶或棄養。《蘋果》近兩年有十餘起禁養糾紛投訴,包括禁寵物搭電梯、要求住戶拋棄寵物、逼住戶搬家等,法院判決多支持管委會有權訂禁養規約。 

惡法害認養率變低

寵物友善協會執行長路易斯說,禁養寵物是「寵物歧視條款」,「這惡法會讓許多人打消認養流浪動物的念頭。」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研究員劉盈如指此舉係「多數霸凌少數人,嚴重違反人權。」
律師林瓊嘉說,無故禁養寵物規約恐牴觸《動物保護法》、強制驅離是侵犯私有財產,「若社區有導盲犬,也要趕出去嗎?」立委王育敏呼籲廢除禁養寵物規定,本會期將提案修改《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她說禁養寵物「就像要不要生孩子,管委會管不著。」 

社區養寵物睦鄰建議

.若吠聲擾鄰,可在住家加裝隔音窗或為寵物戴嘴套
.外出繫繩或裝籠,以免寵物暴衝撲人
.寵物經常清洗,減少異味產生
.清洗寵物應將毛髮撿拾乾淨,避免卡住排水孔影響大樓排水
.定期修剪寵物犬趾甲,或加鋪地毯、止滑墊,避免趾甲敲擊地板噪音擾鄰
資料來源:寵物友善協會 

糾紛不斷
我的寵物被鄰居排斥了,怎麼辦?律師說,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住戶大會可決議禁養寵物,但管委會不能強迫住戶搬遷或送養。若寵物行為嚴重影響社區及住戶,飼主可能被依「惡鄰條款」反制。寵物友善協會則建議,住戶應盡責避免寵物擾鄰、多盡義務,以睦鄰方式化解紛爭。

社區新制訂禁養寵物規約,養寵物住戶又不想搬家,律師陳志揚建議,首先要查明該決議是否超過三分之二所有權人出席、並經四分之三以上同意,若確實依法通過,住戶就須受約束。台中市都發局住宅管理科股長林隆安說,飼主若遭裁罰,建議可聲請調解或向法院提確認規約無效的民事訴訟。 
律師廖芳萱則表示,住戶飼養寵物不得妨礙公共衛生、安寧及安全,否則住戶大會可發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惡鄰條款」,決議該住戶應禁養寵物或搬遷,交由法院判決、主管機關執行。 
寵物友善協會執行長路易斯認為,一般住戶並非討厭寵物,而是厭惡寵物臭味或亂吠、暴衝等行為,若因擾鄰被禁養「飼主要負最大責任。」 
專案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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