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04

兩罪各判三年、一年半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男子高天龍以假投資為名,向軍情局外圍組織「上海印刷廠」詐得一億三千六百九十九萬餘元,最高法院依連續行使偽造私文書、背信等罪,將高各判刑三年、一年六個月,全案確定。

至於由軍情局少將副局長退休轉任上海印刷廠董事長的夏瀛清,先前高等法院已依背信罪判刑六個月,可易科罰金確定。

上海印刷廠是軍情局轉投資設立,歷任董事長、總經理、監察人及財務經理等重要職務人員,都由軍情局長指派該局上校以上退伍軍官擔任。

判決指出,九十三年九月間,現年五十九歲的男子高天龍因經營的友景公司面臨倒閉,亟需資金挹注,高得知上海印刷廠出售台北市忠孝東路的舊廠房後,有高達四億元的閒置資金,高假借與中華投資公司合作印製中華電信公司黃頁電話簿的名義,找上海印刷廠投資,夏瀛清不置可否。

請前立委許舒博關說

高天龍遂設法透過當時的立委許舒博,向時任軍情局長余連發請託關說,再由余連發打電話轉告夏瀛清,夏才買帳,順利詐得投資款,事後余連發向法院作證撇清,指稱當時只要上海印刷廠研究,未要求非照辦不可,獲法院採信。

高院認為,高天龍犯罪情節重大,事後否認犯罪,不知悔改,至今未與上海印刷廠和解及賠償損失,依連續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背信罪,分別將他判刑三年、一年半,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2015年03月03日15:46 
 

國防部軍事情報局前少將副局長夏瀛清11年前退休轉任上海印刷廠董事長期間,明知廠商高天龍以合作投資之名掩護借貸之實,仍助高男取得上海印刷廠1億5000萬元,造成重大虧損,夏男前年被依背信罪判刑6月定讞,高男因偽造合作投資協議,今被最高法院依偽造文書罪判刑3年定讞。

判決指出,59歲高男2004年經營友景公司急需資金,得知軍情局轉投資的上海印刷廠剛賣地,有一筆4億多元的閒置資金,高男以合作承攬印製中華電信公司黃頁電話簿名義,請立委施壓軍情局,要求上海印刷廠出資1億5000萬元。

當時擔任上海印刷廠董事長的夏瀛清(69歲)委任律師蔡茂松擔任投資案法律顧問,不料蔡男違反《律師法》規定,私下接觸高男提供意見並收費,高男並製作假合約瞞天過海,一方面保證會歸還上海印刷廠1億5000萬元本金外加3200萬元利息,另一方面揚言要告上海印刷廠違約不給付投資款,順利取得1億5000萬元後幾乎虧光。

夏男與上海印刷廠總經理林維我都否認護航高男,但二審指2人明知高男以投資之名掩護借貸之實,卻未善盡把關職責,一昧配合高男要求,前年將夏男、高男依背信罪各判刑6月、4月,得易科罰金各16萬2000元與10萬8000元定讞,蔡男被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13萬5000元定讞。高男不服二審被依偽造文書罪判刑3年,提起上訴,最高法院今維持二審判決,全案定讞。(黃哲民/台北報導)

2013-07-3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前軍情局少將副局長夏瀛清,退休後轉任軍情局轉投資的上海印刷廠董事長,被控和當時的總經理等同事非法挪用資金,造成兩千多萬元損失,全案共七人被控違反商會法填製不實憑證、刑法背信罪,台北地院昨宣判,夏被輕判十個月,其餘六人各判處三月至二年二月有期徒刑,皆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夏瀛清是前上將副參謀總長夏瀛洲的胞弟。全案七名被告有三位退役少將、三位退役上校,只有賴姓會計未曾擔任軍職。由於此案只適用商會法舊法,罪刑較輕,且又適用減刑條例,因此七人皆獲判可易科罰金之刑,可用三百銀元即新台幣九百元折抵一天刑期。

 

除了夏瀛清被判十月,其餘六人中,前總經理、顧問于聿敏(軍情局特交中心少將主任退伍)被判三月、緩刑二年;前總經理林維我(軍情局少將主任退伍)二年二月。

 

2012-05-02

〔記者林俊宏/台北報導〕前軍情局長夏瀛清十年前退休轉任上海印刷廠董事長,被控和當時的總經理、財務經理及稽核等同事以支付履約保證金、退休金、年終獎金、押標金、償還機器設備、償還股東借款及加發薪資等名義,陸續侵占廠方兩千多萬元,台北地檢署昨依侵占罪嫌將夏瀛清等七人起訴。

 

檢方表示,上海印刷廠是軍情局百分之百轉投資的事業單位,歷任董事長由軍情局長或副局長退休後出任,總經理也都是少將階級退休,每三年一任,並掛名公司股東。夏瀛清在民國九十年七月退休轉任上海印刷廠擔任董座。

 

檢方說,夏瀛清等人明知上海印刷廠無建案獎金核發制度,廠方當時已取得承印中華文化雙週報案,且預付業主履約保證金五千萬元,在尚未取得實質收益的情況下,夏瀛清等人未呈軍情局同意,就在九十三年十二月底召開董事會,擅自決議發放中華文化雙週報建案獎金,核發夏瀛清五百萬元,總經理林維我、副總經理李榮元及財務經理曾勵仁各四百五十萬元,基層會計和業務人員則是四到六萬元不等,共發放兩千一百五十萬元高額獎金。

 

檢方表示,夏瀛清等人明知軍情局核定于聿敏從民國九十一年二月起,從總經理職務轉任上海印刷廠顧問,每月薪資三萬元,續任至九十一年十月底止,夏瀛清竟核可追補于某從九十一年二月到同年十月擔任顧問和總經理不同職務的薪資差額,另加發兩個月退休基數,合計共七十七萬餘元。

 

此外,夏瀛清兩年前被控利用職權,假借投資名義掏空上海印刷廠上億元,北檢依背信、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一審判決無罪,此案仍在高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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