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26

〔記者邱奕統/桃園報導〕桃園市38歲保險公司業務員莊渝芳,明知93歲趙姓老榮民已逾投保年齡上限,卻以按月收取7000元利息、1年就能取回本金等說詞,誘騙趙翁花727萬元買保險,莊女雖把趙翁列為受益人,但他須等到157歲,才能領到錢;桃園地院依詐欺罪判莊女4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宣告緩刑2年。

法官調查,趙翁40年前從陸軍上士退伍後,靠著每月1萬4千多元的月退俸生活,他身體硬朗,常出門撿拾資源回收物,省吃儉用存了700多萬元,還買了10餘坪的房子,3年前見人民幣利息高,興起投資念頭,莊女在中壢招攬保險業務,因此結識,趙翁後來發現受騙提告。

事後,保險公司已和趙翁和解,但趙翁從此對陌生人不信任,常把「騙子」等語掛在嘴邊,還說「把錢要回來後,要再買間房子,百歲後就捐給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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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38歲莊姓女保險員,3年前得知趙姓老榮民(93歲)欲至銀行提款購買人民幣,竟趙稱買保險可獲得高於人民幣之利息,且每個月可按月收取7000元利息、1年後可收回本金等,趙開了一張727萬元支票給莊女。

莊女取得支票後,竟佯趙的乾孫女當要保人,把自己的未成年子女和老公列為被保險人、趙為保險受益人,投保6年期的終身壽險、年金型保險等5類,一年保費就要507萬元,且其中一項年金型保險,還約定給付日為2079年(趙157歲時才能給付),莊女因而獲公司獎金100多萬元。

莊女事後未按月給付7千元利息,1年期滿後,趙要求返還本金,莊才說需連續繳費滿6年才能領回,趙男始知上當憤而提告,桃園地檢署今依詐欺罪嫌起訴莊女。(張沛森/桃園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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