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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年05月11日 04:10 

蔡偉祺/台北報導

台灣國內旅遊產值超過2700億元,其中有近四分之一是花費在住宿,看準這塊市場大餅,這兩年國外訂房網站陸續來台開站,搶占商機。但旅遊業者痛批,外國業者未經許可在從事旅遊業務,不受政府法令限制,也不需繳稅,觀光局和財政部都拿不出辦法,讓本土業者因不公平競爭處於劣勢,宛如Uber事件翻版!

國際知名的訂房網站像是Agoda、Booking.com和Airbnb等目前在台灣都有提供服務,想出國的民眾可以透過這些訂房網站預定超過100多個國家的住宿選擇,從高檔飯店到特色民宿、平價旅館,甚至連船屋一應俱全,有時透過網站訂房,還能享有折扣,是背包客、自助旅行者出國的好幫手,但現在這些國際訂房網也提供國內訂房服務,也吸引不少民眾使用。

 

業者生意 流失3-5成

易遊網國內處總經理王岳聰質疑,這些國際訂房網向消費者收取住宿費用,從中抽取佣金後再支付給旅館業者,跟旅行社有什麼不一樣?但這些國外網站,在台灣都沒有登記,甚至連服務據點都沒有,卻同樣能經營旅行社相關業務,對台灣業者非常不公平。業界估計,這兩年在國外訂房網這樣「國內外通吃」的蠶食鯨吞下,業績已流失3到5成,甚至有業者快撐不下去。

賺台灣人錢 卻免繳稅

王岳聰說,這些國外訂房網和Uber一樣,公司都設在國外,台灣政府管不到,也無法管,消費者權益受損可能也求助無門,且在訂房網上刷卡都是境外消費,賺台灣人的錢,連一塊錢稅也不必繳,真的是吃人夠夠。

有業者也不滿批評,部分在國際訂房網站刊登違法日租套房和不合格的民宿、旅館住宿資訊,先前就曾有國際旅客因入住非法日租套房一氧化碳中毒的意外,如果放任不管,會有損台灣觀光形象,更擔心未來這些訂房網站也可能賣起機票、國內外套裝旅遊行程,進一步侵蝕台灣旅遊市場。

中華民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今年初也將國際訂房網的問題,發文反應給觀光局和國稅局等單位,但結果卻讓業者心灰意冷。王岳聰說,觀光局認為訂房服務不算旅行業,而國稅局也說無法要求境外的國際性網路公司納稅,都在推諉責任,

是「放任外人欺負守法本土業者」,還是要逼業者出走,鑽漏洞再回頭經營台灣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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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旅遊訂房網站靠者網路打入台灣市場,不必登記、不受管理,現已危及本土業者生存,觀光局上月還特別為此召開專案會議。不過,觀光局副局長張錫聰表示,台灣法令只能約束領土內的業者,這些國外公司、網站設置地點都不在台灣,就算違規,也「無法處罰」,他也說,這個現象全世界都一樣,「不是可不可以管,而是根本管不到。」

張錫聰說,這是市場競爭的問題,業者不能只靠政府設下保護,應該想辦法加強自我競爭力,國外網站可以來台灣,本土業者也可以到世界各國去開拓市場。他澄清,目前除國際機票必須由旅行社代訂,其他像國內機票、訂房這些代訂業務,「誰都可以做」,但如果要整合機票、住宿成套裝行程,就須要有旅行社執照。另外,觀光局雖打算修法,針對刊登不合法住宿訊息的網站一併開罰,但如果網站和行為人都在國外,仍是「非台灣法權所能及」。

 

交通部路政司副司長王穆衡指出,微利、低薪時代,讓民眾會想靠著閒置的時間或空間來賺錢,讓藉此媒合需求服務的「共享經濟」業者越來越多,只要對社會有正面幫助,政府當然會鼓勵,但像Uber,其實就是經營計程車業,卻靠著不公平的競爭方式,傷害既有市場,而且還有乘客安全問題,仍需加以管理。

啦啦快送台灣區執行長陳少勤強調,業者願意接受政府管理,負起權利義務,但電子商務和共享經濟平台,不能套用在傳統業別的框架上。在台灣經營物流業門檻太高,現行的法令太老舊,應該要更有彈性、更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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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進軍台灣的「類Uber」共享經濟平台
已進軍台灣的「類Uber」共享經濟平台

Uber帶起的共享經濟潮流正改變全球商業行為,台灣也出現不少「類Uber」APP新興行業,包括貨運版Uber的「啦啦快送」、同樣主打分享、共乘的「Tripda」,雖然這些新興服務頗受好評,但都遊走台灣現行法令的邊緣。

來自香港的「啦啦快送(lalamove)」營運模式和Uber非常類似,目前已進軍中國、新加坡和泰國,今年初也正式登陸台灣,看上台灣龐大的機車族,只要下載APP,不只能叫快遞,也能做兼職的機車快遞員,目前以雙北為營運範圍,1小時內完成送貨,而且快遞費打8折,也不收手續費,費用由快遞員全拿,短短不到半年,已有超過1800人加入成為快遞員。共同創辦人暨台灣區執行長陳少勤表示,目前業務量以每周25%的速度成長,發展速度超過預期,下一階段將推廣至桃園。

 

「趣達(Tripda)」從去年10月開始在台灣提供服務,目前會員數也有8000人,台灣區總經理王鶴穆強調,「我們和Uber不同」,Tripda提供的是計畫性旅程的共乘媒合服務,分享車上的空間給同道而行的乘客,收費是抵銷發起駕駛人的成本,與Uber叫車派遣的營利性質不同。

但Tripda未來也打算走線上支付的營業模式,目前服務免費,每個月可以成功媒合2000趟次,其中除上下班通勤,也有不少是從社群中開發出來的旅次,像去年發起的「返鄉投票」、「揪車看五月天」,以及與Lamigo桃猿隊合作,號召球迷共乘看球。

只是,不管載人或載貨,在台灣都是屬於需要登記和特許的運輸業,但「啦啦快送」和「趣達」卻都是以資訊業來登記,但隨發展規模越大,對市場衝擊也越大,恐怕也會碰上和Uber一樣的違規爭議。陳少勤就透露,已有貨運業者向交通部提出檢舉,現在沒有被開罰的原因,大概只是因為目前服務免費,公司沒有營利的緣故。

科技進步和網路普及讓「類Uber」產業興起,學者認為,傳統業者若墨守成規的營運方式與營銷策略無法應付全球競爭,不過,對涉及公共利益和安全的部分,主管機關應該協助整合,並提升管理機制因應。

高雄餐旅大學旅運管理系助理教授賴子敬表示,國際訂房網站興起是電子商務帶來的市場新貌,消費者不管選國內或國外業者,都是應有的自由與權益,不應該禁止或管制,且台灣旅行業也能利用相同的商業模式,這在世界旅遊市場上是公平競爭,政府無法設限,干擾商業發展。

 

賴子敬強調,登記在國外的公司,以網路販售旅遊相關產品,目前確實無法管制或取締,且因為這些網站在國內沒有分支機構,也無加入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一旦發生旅遊糾紛,消費權益難以獲得保障,這是消費者必須認清與面臨的風險。

他建議,國內旅行業者需正面思考面對這個市場的競爭與發展,強化公司的專業,特色與產品,才是面對挑戰與競爭,永續經營之道。但國外網站若販售不合格的商品給消費者,政府還是應該加強查緝,以維護市場秩序與消費者權益。

至於在牽涉公共利益、人身安全的運輸業。逢甲大學副教授李克聰指出,不管是要載人或運貨,駕駛資格還是要有一定的規範和訓練,不是每個人都可以做,但對這些類Uber的服務方式,應該要正面看待,做開放和彈性的調整,讓他們願意登記和接受管理,否則變成地下化或有灰色地帶,對業者或民眾都不好。

淡江大學副教授羅孝賢也說,有時創新會顛覆既有的法令管制,尤其在科技發達、網路盛行的今天,政府更要重新檢視相關法令規定是不是合時宜?但他也說,Uber現在全世界都碰壁,就是因為運輸業牽涉公共利益和人的安全,管制也特別嚴格,政府必須確保收費、品質和安全等,所以要做相對應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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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行越來越夯,許多國人喜歡用Agoda、Airbnb等國外訂房網站先預訂房間,但因網站公司多設立在國外,國內消費者遇糾紛常求助無門。消基會副董事長游開雄表示,主管機關現還未對相關業者做管理,應盡早加強規範,保障消費者權益。

游開雄說,消基會每年都會接到數件相關申訴案,數量有逐年增加的趨勢,消費者常遇到的問題包括網路訂好房,到飯店才發現沒成功,或者是網頁刊載照片與實際有嚴重落差,讓消費者不滿。

 

游開雄說,海外訂房網站總公司或據點多半設於國外,若發生消費糾紛,消費者要跨國求償,以消基會而言,能協助的空間也不大,只能幫忙反映給觀光局,提供跨國協助,但現在使用者人數越來越多,主管機關應該要未雨綢繆去訂規範,如強制業者設辦事處,或訂定適用海外公司的定型化契約等。

行政院消保處副處長吳政學表示,消保處針對國內業者訂有「觀光旅館業與旅館業及民宿個別旅客直接訂房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但若公司設於海外,政府沒有管轄權,不過若消費者發生跨境消費糾紛,還是可向消保處提出,消保處會協請外交部協助,或提供國外可提供幫助的單位讓參考。

吳政學表示,海外網站公司願不願意設點,要看公司自己的規畫,政府很難強制要求,各國都一樣。

常用Agoda等網站訂房的許小姐表示,以網站訂房的優點是可以看到很多元的評價,對選擇住宿地點有幫助,但缺點是通常網站看到的價錢都還未含稅,不見得等於實際結帳的金額,且若在海外發現房間與圖片差異很大,也沒有客訴管道可詢問,只能靠自己和當地人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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