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6月24日 04:10 

廖珮妤/台北報導

台大生想要募款50萬元登山,衛生福利部認定屬於私人贈與,未涉及公益勸募條例規定,不違法。不過有網友發現,前年一名女性在街上發起「愛的抱抱」募款,想帶家人旅行,卻被認定違法,須返還所得,質疑衛福部兩套標準,應檢討相關監督機制。民間團體則呼籲,「募款」二字不可被濫用,否則慈善機構的捐助信任度,也會跟著下降。

對此,衛福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副司長江國仁說,募旅費事件後,內部開會研商,認為類似案例,若非以「公益目的」募款,就屬於私人間兩相情願的贈與,官方不宜介入,否則行政法將無限上綱,因此從去年開始,認定這類贊助活動,不屬於公益勸募條例管轄範圍,並未違法。

 

2013年一名女性在台北東區街頭發起「愛的抱抱圓夢計畫」,希望向路人募20萬元帶家人出國,當時社救司發新聞稿指出,該活動違反公益勸募條例,須返還募款所得。而今年台大生的類似募款,衛福部則認定屬於私人間的贈與,且計畫將協助企業宣傳,有對價關係,不違法。

民眾曾小姐表示,官字兩個口,怎麼解釋都是官方說的算。她認為應統一一套標準,否則民眾的善意會被有心人士濫用。

台灣公益團體自律聯盟秘書長陳琬惠說,公益勸募條例的規範確實較狹窄,該法從2006年至今都沒有修過,可能沒有那麼周全,不過法條解釋還是要以衛福部為主,或許未來官方可以思考調整的可能性。

近年來不少團體都會對外籌措經費,陳琬惠表示,民眾應思考「募款」二字是否被廣泛、過度使用?這種非公益性質的募資,該如何檢視監督,要如何對資助者交代?這幾天很多人KUSO台大學生,自稱募款買咖啡、買手機,以玩笑戲謔的心態看待捐款,她很痛心也很擔憂。

陳琬惠說,公益團體依照公益勸募條例公開勸募,是嚴肅、認真的議題,必須完整規劃、提出申請,遵守相關規範,並依法徵信、公布成果報告。但當愈來愈多非公益性質的募資引起爭議時,無形中就會增加民眾對捐款的負面印象、降低所有捐款信任度,進而影響到實際做事的公益團體。(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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