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2015年8月5日

9月中秋是餅舖超級旺季,知名的犁記餅店在台中社口老店打出廣告,但重點卻是強調「北­部地區並非本店早期分店,亦非本店供貨之銷售據點」,很明顯的跟台北犁記劃清界線,一­般民眾可能不知道台北犁記來由聯翔食品接手經營,已經跟犁記本舖沒有關聯,但卻還是標­榜師出同門,社口老店於是買下報紙廣告,要讓消費者認清楚血統。

 

台北犁記陷入餿水油風暴,在台中也有多家犁記餅店,名字一模一樣,讓消費者搞不清楚,業者退貨電話接不完,氣得貼出海報,召開記者會說明,台中犁記和台北犁記完全沒關係,也不是分店,當初是因為兄弟分家,叔叔將犁記給了小舅子開店,才會有一樣的店名,但台中犁記用的是自製豬油,業績卻因此下滑7成以上,業者苦不堪言。

台中犁記餅店為了證明和台北犁記完全沒關係,特地把一大桶的豬油扛出來,用湯匙一舀,果然夠清澈,強調豬油是自製的不是強冠的黑心餿水油。一樣叫做犁記,一樣賣餅,台北台中消費者還以為是分店關係,讓台中犁記生意大受影響,業者氣的貼出海報,直接寫上我們是台中犁記不是台北犁記。台中犁記業者張仕旻:「發生了這個問題,使得他們很多買了我們的產品不敢去送給客戶。」但為何都叫犁記,業者說犁記在台中起家,後來兄弟們分家各自開店,註冊商標當時說好,只要是張氏家族都能使用,於是叔叔也到外縣市開店,但把台北犁記給了小舅子來經營,才會變成和台中犁記無關的聯翔相關企業。如今因為台北犁記陷入餿水油風暴,連帶名字一樣的台中犁記也無辜受害。台中犁記業者張仕旻:「為了捍衛我們祖先遺留下的這個品牌,我必須要再次澄清,台北犁記跟我們是完全沒有關係的,但是他跟聯翔是屬於他跟聯翔是比較有關係的。」生意影響有多大,業者說以往中秋節檔期一天能賣出四千盒左右,如今只能勉強賣出一百盒業績下滑至少七成。

但他們無權要台北犁記改名,只能貼上海報召開記者會,拿出自製豬油證明,再次向消費者喊話,台中犁記和台北犁記真的沒關係。

 

 

聯翔餅店聲明稿-
本公司「台中聯翔餅店」與「台北犁記」、「台北聯翔」有親屬關係,
但是經營者不同,工廠也分離南北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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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洪瑞珍非彼洪瑞珍 三明治引發的食安盲點帶來什麼啟示?

 

「洪瑞珍三明治」在香港引起46人食物中毒,為此香港食安中心宣布禁止台灣的洪瑞珍三明治進口,並呼籲港人不要以網購、攜帶方式將三明治帶入香港。由於「洪瑞珍」的15家店面彼此多無從屬關係,招牌三明治也各自生產,因此學者建議業者應制定標準流程,以把關生產、製造、運銷各環節,確保品質無虞。

 

彰化縣衛生局長葉彥伯認為「洪瑞珍案」值得借鏡。若情況反轉,是外國的散裝、「無品牌」三明治來台販售而出現食物中毒情況,「現有機制有辦法將各起食安事件串聯嗎?」因此他建議疾病管制署(簡稱疾管署)、食品藥物管理署(簡稱食藥署)應共同建立監測機制,才能全面性的把關食品安全。

 

親族共享招牌一甲子,但多數分店「各自為政」

 

其實「洪瑞珍」並非創始人名,而是「創始店名」。第一代洪宜杉在1940年代擔任麵包學徒,學成出師後就在彰化北斗開「瑞珍商號」。日後親兄弟合資、展店,才正式以「洪瑞珍」的招牌闖蕩糕餅商場。

 

儘管各家都掛上「洪瑞珍」的招牌,但就和「太陽餅」一樣,消費者始終分不清哪家才是「創始店」。其中台中中山店更打著「中山路本舖僅此一家別無分號」的行銷口號,更讓消費者摸不著頭緒。

 

據上下游記者了解,北斗的洪瑞珍確是洪宜杉的創始店,而洪宜杉在家中排行老五,現店面已交由第二代洪峻聲經營,並在台南有直營分店;至於台中中山店,則為第一代老大的兒子,即家族長孫的洪泰雄經營,台中自由店則是洪泰雄的親弟弟洪幸雄經營。

 

另外,台北、板橋、新竹的「洪瑞珍」雖不知其經營者是誰,但不願具名的相關人員透露「全部都是第二代在經營,要不是親兄弟,就是堂兄弟。」可以確定的是,板橋環球店、車站店同屬一系,台北忠孝店、國光店又屬一脈,新竹、彰化二林則分屬兩人。

 

整體而言,除彰化北斗和台南店有明確的「總店-分店」關係外,其餘「洪瑞珍」多互相獨立,且招牌三明治也都有自己的製作方式、管理流程,僅部分商品像蜂巢肉餅、花生糖,統一由北斗工廠生產製造。

某「洪瑞珍」坦言早擔心客人帶出國

 

某家匿名的「洪瑞珍」向上下游記者透露,在香港事件發生前,已有許多遊客、民眾到分店表示希望「多帶幾盒回家和親友分享,」但店員都會向消費者解釋產品不耐放,且盛夏時節食品易腐,會建議消費者須在1小時內吃完。不過匿名者也說,「這還是願意說的顧客,有更多的顧客沒說,我們也不知道他會不會再轉賣出去。」

 

消保處:面臨消費爭議,總店「責無旁貸」

 

面對「洪瑞珍」這樣「單一招牌,各自營業」的模式,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簡稱消保處)副處長吳政學說,的確和一般加盟情況不同。他解釋,一般發生大規模的食安事件,消費者可以明確找到加盟店的「總公司」釐清責任、求償,像50嵐、美而美等;但各自獨立的「洪瑞珍」,缺乏單一窗口,且部分商品還是「各自品管」,因此在責任釐清上會有一定的複雜性。

 

不過他強調,站在消費者的立場,還是希望消費者夠就近處理,而行政單位也會要求總店出面給予協助。他說,「我想可以掛『洪瑞珍』招牌,就有一定程度的責任,」但細節須再透過彼此契約釐清。

 

許輔:業者應建立標準品管機制,確保產品無虞

 

「洪瑞珍案」凸顯了地方生產的食物,流入全球市場中所引發潛在風險。現任台灣大學食安中心執行長許輔認為業者要避免類似事件,就得做到「完全標準化」的生產流程。

 

以麥當勞為例,業者會要求供貨商依相關標準供貨,而員工操作炸薯條、雞塊、烤漢堡肉的機器,都有一套標準流程,並隨時派人到現場稽核,以確保生產、製作到銷售每個環節都符合標準。

 

因此,「洪瑞珍」各店雖配方一致,但品管方式不同,就出現「潛在風險漏洞」。而其他連鎖加盟業者像手搖杯、早餐店,雖然有中央廚房供給原料,但「基於成本考量,業者很少到產地實地了解,」也無助於品質把關。

 

「反過來發生在台灣會怎麼辦?」

 

彰化縣衛生局長葉彥伯認為「洪瑞珍案」的一個重點,在於出現食物中毒的消費者透過「洪瑞珍三明治」而串聯起來;如果缺乏這條線索,整起事件恐怕會被視為「彼此獨立的個案,進而找不到出問題的原因。」

 

他進一步解釋,食安事件可粗分兩類,一類是不當使用添加物,稽查人員可以很明確從生產環節就查出問題;但「食物中毒」類的事件,涉及生產、運銷、保存等環節,非常複雜、不易釐清。而我國目前針對食物中毒的事件,並無「整體性」的機制,因此容易產生「事件彼此獨立」的錯覺。

 

葉彥伯舉例,「如果反過來,是香港的散裝三明治,完全沒有品牌,進到台灣來,那各地的食物中毒事件有可能被串在一起嗎?」因此他建議疾管署和食藥署應合作,建立共同監測機制,才能在食安事件發生時即時找出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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