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06 出處:財訊雙週刊 第 486 期 作者:林果契

在創辦人徐有庠掌握經營大權時代,遠東集團就透過母公司遠紡(遠東新前身)轉投資亞泥、遠百、東聯,再透過亞泥轉投資裕民,逐步建構起事業版圖,成為一個可以和台塑集團相抗衡的傳產集團。

之後便由留學美國、曾經在美商花旗銀行工作過兩年的徐旭東發揚光大,遠東集團又轉投資遠東銀、遠傳、宏遠等公司,進一步擴大事業版圖,並且透過集團旗下關係企業及財團法人交叉持股的方式,牢牢掌握經營大權。

傳產集團第二大 僅次台塑集團
轉投資收益影響整體獲利

根據本刊統計,截至今年6月底止,遠東集團旗下8家上市公司的總資產達1兆6937億元,在傳產集團當中排名僅次於台塑集團;其中遠東銀以5364億元排名第一,遠東新以5244億元,排名第二,接著依序是亞泥的2842億元、遠傳的1364億元、遠百的1059億元、裕民的605億元、東聯的370億元及宏遠的88億元。若以遠東集團去年的合計營收及稅後純益來看,分別為4956億元及397億元,在傳產集團當中也是僅次於台塑集團。

解析遠東集團旗下八家上市公司的股權結構,關係企業的持股都大約4成左右,其中遠東新的最大股東是亞泥,其他股東包括亞東技術學院、徐元智醫藥基金會、徐元智紀念基金會、元智大學與德勤投資。上述集團關係企業及財團法人都是遠東新排名前十大股東,合計持股達39.46%。

又如亞泥的最大股東是遠東新,前十大股東包括徐元智醫藥基金會、遠百、遠東新職工退休基金管委會、元智大學及裕元投資,其中裕元投資是由亞泥、裕民及遠鼎投資合資成立的公司;上述這些集團關係企業及財團法人合計持股33.73%。

再來看遠百,最大股東是遠東新,其他排名前十大的關係企業及財團法人股東包括,亞泥、元智大學、遠通投資、遠百職工退休金管委會、裕元投資、開元國際投資及遠東新職工退休金管委會,其中遠通投資及開元國際投資都是遠東新的子公司;而上述股東合計持股為36.82%。

至於裕民的最大股東是亞泥,再加上裕元等4家投資公司共3.22%的持股,合計為41.88%。另外,遠傳的最大股東是遠東新的子公司遠鼎投資,持股32.73%,若再加上遠東新的子公司遠通投資及安和製衣等公司的持股,合計為37.06%。

其他如東聯及宏遠從股東結構來看,遠東新旗下的遠鼎投資都是最大股東,而且集團關係企業排名前十大的股東合計持股分別達38.4%及41.63%。至於遠東銀的前十大股東合計持股35.76%,主要是由遠東新、亞泥及裕民,以及旗下的投資公司持股,股權也相對比較分散。

由於彼此交叉持股,因此,遠東集團旗下8家公司除本業收益外,轉投資收益往往占很大比率;以遠東新為例,去年採用權益法認列的關聯企業及合資收益就達43億元。不過,當轉投資事業獲利下滑時,那麼公司整體的獲利也會跟著被拖累,以亞泥為例,去年水泥本業獲利成長,但因依權益法認列的收益由一三年的52.2億元下滑至40.5億元,使得整體獲利不增反減。

另外,彼此交叉持股對於股價的波動也會造成影響,例如,去年東聯獲利大減導致股價下滑,大股東遠東新持股的帳面價值就跟著縮水,進而影響到遠東新的股價表現。相反的,如果東聯今年的獲利重回正常軌道,股價也往上攀升,遠東新持股的帳面價值回升,那麼遠東新的股價也就會跟著上漲。這也是每年年底股市談到所謂集團作帳行情時,遠東集團都會被點名的重要原因,因為彼此交叉持股會相互影響股價。

土地開發也交叉持有
擅整合資源 財務操作積極

除了透過彼此交叉持股掌控經營權外,遠東集團在土地開發方面也是經常採取設定地上權或合建方式,交叉持有大樓的所有權。

就以1993年底落成啟用的遠企中心(地上41層、地下5層,總樓地板面積5萬坪)為例,是在1989年由遠東新與亞泥將共有坐落於台北市敦化南路的土地(3245.52坪,各持有2分之1),設定30年地上權(不含建造期間)予遠鼎公司(遠東新子公司),再由遠鼎公司出資興建大樓,遠鼎公司不必支付地租,但必須將其出資興建完成的大樓分別按12%、12%及76%的比率登記為遠東新、亞泥及遠鼎公司所共有,作為其使用土地的對價。而在地上權期滿時,遠東新及亞泥將依上述大樓帳面價值作價,共同買受遠鼎公司持有大樓所有權的76%。

又如高雄的大遠百購物中心(地上17層、地下5層,總樓地板面積3.2萬坪),是在1998年由亞泥將其坐落於苓雅區的土地(面積2110.24坪),設定50年地上權予遠百的子公司遠百亞太開發公司,再由遠百亞太出資興建休閒購物中心。依約定,遠百亞太除就設定地上權面積,每年按公告地價的5%支付亞泥租金外,必須支付亞泥10.73億元的地上權權利金。

從上述透過設定地上權共同開發土地,以達到資產增值目的的運作模式,也可以看出遠東集團在財務操作上的積極度及靈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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