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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17 03:00:06 聯合報 記者林志函/台北報導

南投廬山園及蜜月館大飯店的部分設施占用國有地,土地管理人原住民族委員會前年提告討地和租金;最高法院認定業者占地,判業者拆除飯店接待中心等設施歸還四百八十七坪土地,並支付近五年租金兩百一十五萬元定讞。

原民會三年前提告指控,楊姓兄弟未經同意占用原民保留地,兄弟倆在國有地上經營廬山園游泳池大飯店、蜜月館大飯店,分別占用近兩百六十六坪、兩百廿一坪土地,請求拆屋還地並給付五年來的租金共兩百廿五萬元。

楊姓兄弟辯稱,他們的父母向主管機關承租土地,與旅館是一連體建築,租地後沒有複丈,不知道有部分土地是原民保留地;基地租賃範圍應包含這塊保留地,他們有承租權。

楊姓兄弟主張,南投縣仁愛鄉公所等行政機關,任由他們家在一九八七年以前就占用這些土地,他們投入畢生積蓄蓋飯店、耗資甚鉅;只要公所人員積極清理土地,他們就能取得租用權利,行政人員卻怠惰使租約無法完成。

兄弟倆還指控,原民會十幾年來不告,卻因莫拉克颱風來襲、有旅館遭洪流傾倒,媒體報導後所有廬山地區業者都變成濫墾、濫伐者,政府迫於輿論壓力才下令遷建,原民會因不願負擔遷村補償金而興訟。

一、二審法院調查,縣府准予楊姓兄弟租地,但兩人後來沒依規定完成複丈分割、地目變更及訂約手續,他們與縣府沒簽租賃契約。法官還查出兩人自稱承租土地卻從沒繳租金,合議庭最後判兄弟倆拆除飯店接待中心、游泳池、通道雨遮、涼亭等並付租金。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2015-10-17 03:00:06 聯合報 記者張家樂、紀文禮/南投縣報導

「廬山業者已無路可走,只有訴諸法律討回公道」,廬山溫泉觀光協會理事長楊士德昨表示,將聯合被告拆屋還地的業者,控告歷任南投縣長瀆職應作為而不作為,並提起國賠。

南投縣長林明溱說,這幾年縣府一直在幫廬山的溫泉業者,業者要提告,只有坦然面對。

楊士德指出,莫拉克風災後,廬山溫泉區全被劃為危險區、保護區,縣府宣布要安排業者遷往埔里福興農場易地重建,如今遷村成幻影,「成真」的只有廬山溫泉區都市計畫在二○一二年被縣府公告廢止。

他表示,當初行政院曾承諾由莫拉克風災重建委員會協助廬山遷村,重建會後來將這個燙手山芋轉給原民會,原民會不想辦法幫助業者遷村,反開始追討業者承租數十年的原住民保留地。

楊士德說,業者承租契約都是五年一期,前年開始,遇有租約到期,原民會就以溫泉區都計已廢止為由,不同意續租,接著再以業者占用原住民保留地提告,要求拆屋還地。

楊士德說,廬山園和蜜月館昨天的判決是第二波,前一波至少已有七家業者遭判決確定須拆屋還地,如今廬山廿多家業者只剩兩家租約未到期的還沒挨告。

楊士德說,廬山園等業者之所以沒有合法建照使照,並非業者故意違法,而是南投縣府在六十年間劃定廬山溫泉風景特定區都計後,始終未完成都計細部計畫造成,如今卻成為業者敗訴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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