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04日11:44

台南市仁德區展慶鋁業公司臨時管理人黃偉慶,拒繳2003年、2005年營業稅罰款614萬元,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發現他惡意脫產,透過出租、轉賣方式,避免動產及貨款被法院及執行分署查扣。執行官昨天傳喚黃偉慶到案,他堅持拒繳,經法官裁定管收,連夜解送台南看守所附設管收所。

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表示,展慶公司臨時管理人黃偉慶(60歲)為避免公司財產被法院及執行分署查封拍賣,2007年間利用展慶公司廠房內一間實驗室做為辦公室,登記設立「展新金屬企業有限公司」,由妻子王韻承掛名負責人,展開兩階段的脫產動作。

展慶公司把全部廠房、生財器具及機器設備出租給展新公司,然後再由展新公司轉租給「廷鑫金屬集團」所屬的「廷鑫金屬股份有限公司」占有使用;其次,展慶公司將所有的生財器具及機器設備賣給展新公司,再由展新公司轉賣給「廷鑫金屬集團」並收取貨款,利用這種三角關係可以避免動產及貨款被法院及執行分署查扣,也可以達到脫產的目的。

執行官發現,黃偉慶用有廠房、器具,公司也正常營業,有能力繳納614萬元,卻故意不繳,昨天通知他到台南分署履行義務或提供擔保,黃到場後仍拒絕繳納,台南分署立即給予留置並移送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管收,法官隨即裁定管收,連夜解送臺南看守所附設管收所。(辛啟松/台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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