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產和牛禁輸台 多從澳洲、美國進口

發佈日期:2015年11月29日

日本和牛傳出「少子化」,導致小牛價格比起三年前漲了快七成,其實和牛還有分等級,日­本本地產的油花最多,號稱入口即化,但因為台灣還沒開放日本牛肉進口,所以市面上賣的­大部分是美國和牛,或者澳洲和牛,價格比起日本和牛便宜很多,但在口感上,如果以澳洲­最頂級的和牛肉替代,肉質跟甜味據說跟日本和牛非常的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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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肉標示稽查全動員
 

行政院衛生署已於101年9月6日公告,「有容器或包裝之食品原產地標示相關規定」、「散裝食品標示相關規定」、「直接供應飲食之場所供應含牛肉及牛可食部位原料食品標示原產地相關規定」,並從今年9月12日起,販售含牛肉的散裝食品場所(如:南北貨販售店、量販店、大賣場、超市、便利商店、雜貨店、傳統市場等),以及直接供應含牛肉餐食的餐廳、速食業、夜市、小吃、美食街等場所,都要依規定標示牛肉原料原產地(國)。

衛生署在9月12日啟動「強制標示加強稽查計畫」之後,各縣市衛生局針對包裝、散裝食品,以及直接供應飲食場所,展開為期2個月的地毯式稽查,以落實牛肉原料原產地標示。衛生署長邱文達在啟動強制標示計畫首日,率領食品藥物管理局(簡稱食管局)康照洲局長與同仁,會同台北市政府衛生局及消費者保護官,分別到南門市場、餐廳和大賣場等場所,視察牛肉原料標示原產地落實的情形,在歷時1個多小時的訪視過程中,業者落實標示的情形普遍良好。

在「強制標示加強稽查計畫」中,食管局及各縣市衛生局將針對公告的產業類別(包裝食品、散裝食品、直接供飲食場所),展開三階段地毯式稽查,稽查重點為「是否明確標示原產地」及「現場即時輔導補正」,必要時可請業者提供相關佐證證明,確認標示的原產地是否屬實(如:輸入食品及相關產品許可通知影本、本國牛屠宰證明(單)、供應商名稱、肉品來源證明交易證明、送貨清單影本等)。

依據衛生署9月6日公告,明令規定所有含牛肉或牛可食部位的食品或販賣場所,都需要明顯標示「食品原料原產地(國)」,供消費者清楚容易辨認。如業者未按規定標示,可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7條及第17條之1,處新臺幣3萬至15萬元罰鍰;若涉及原產地資訊標示不實,則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9條規定,可處新臺幣4萬至20萬元罰鍰。截至9月18日為止,累計共稽查6,774家,6,707家合格,要求限期改正的有67家(其中5家為散裝食品,其餘均為供飲食場所),合格率約99%。

食管局將持續督導各地方衛生局動員對速食業、餐廳旅館、夜市、超市、傳統市場、便利商店、攤商、大賣場、南北貨販售店等,針對牛肉各產業類別(包裝食品、散裝食品、直接供飲食場所)進行地毯式稽查輔導,並分發牛肉原產地標示貼紙,供牛肉販賣業者張貼在陳列販售牛肉製品的場所。同時也將掌握稽查行動資訊,每日彙整各縣市衛生局回報的結果,了解業者落實強制標示的情形,並且定期公布於食管局網站上,讓所有資訊透明公開,也會在網站上,提供牛肉產地標示相關公告及問與答資訊供各界查詢,民眾也可撥打諮詢專線02-2787-8200,由專人解答。

未來被查獲散裝食品及直接供飲食場所未依規定標示者,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7條處3到15萬元罰鍰,尚未依規定標示牛肉原產地的業者,請儘速完成標示,以免受罰。
 

[資料來源: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 第366期 2012/9/21] 

http://health.gov.taipei/Default.aspx?tabid=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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