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19  17:01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電子零組件公司「新至陞科技」100年間準備由興櫃變上市股票,「新至陞科技」張姓執行副總經理涉將股票將上市訊息告知王姓友人,並提供1419萬元資金給王購買「新至陞」股票,涉嫌內線交易,新北地檢署今依違反證交法將張、王起訴。

起訴指出,公司業務主要在中國的「新至陞」,98年股票登錄興櫃交易,99年陸續將業務轉回台灣,100年3月公司召開董事會討論股票上市,同年4月公司決定辦理股票上市,張男涉嫌於100年4月25日開完第二次董事會後,告知王男公司股票將上市,並開立1419萬元的支票,提供資金給王男購買「新至陞」股票,同年5月4日,王男以每股110元價格買進129張「新至陞」股票,然股票同年5月6日上市後10日內平均成交價每股未超過110元,王男並未因此獲利。

庭訊時,張男坦承將股票上市訊息告訴王男,還借錢給他買股票,但對於將訊息透露給友人時間交代不清,檢方因此依違反證交法將張、王男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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