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09

〔記者謝君臨、李靚慧/台北報導〕經營權之爭延燒!台紙(1902)數十名股東與員工,昨至台北地檢署控告董事長簡鴻文背信,指控簡一手主導讓公司監察人全數請辭或解任,以致財報恐無法過關,股票面臨下市危機,簡身為董事長,卻避不召開董事會,應作為而不作為,損害6萬股民與百位員工權益。相關成員高呼口號,跪求總統蔡英文主持公道。

  • 台紙股東與員工跪求總統蔡英文主持公道。(記者謝君臨攝)

    台紙股東與員工跪求總統蔡英文主持公道。(記者謝君臨攝)

簡鴻文:爭經營權的市場花招

簡鴻文昨日回應,這一切都是對方爭奪經營權所使用的各種花招,他也向小股東喊話,表示3月30日前財報會完成,屆時會召開董事會,台紙營運一切正常,股東們無須擔心。

昨天上午10點,台紙數十名股東與員工在北檢前怒吼:「簡鴻文吃相難看,政府用人腦殘!」並上演行動劇,以拖鞋「打臉」簡鴻文的巨型看板,媒體人蔡玉真也到場聲援,呼籲財政部、金管會介入,不能讓簡鴻文一直耍弄「不讓我玩,大家都別玩」的卑劣手法。

提告的小股東代表羅昌明表示,簡鴻文為了保住台紙董事長職位,本月3日指示公司監察人李明哲辭職,導致所剩一席的監察人陳如舜因與董事戴頌偉是配偶關係,依證交法規定「當然解任」,陳如舜原本提案將董事長解任的臨時股東會,也因此無法召開。

羅昌明指出,簡鴻文一手主導讓公司陷入沒有監察人的窘境,無法簽證105年度的財務報告,又故意不召集董事會及臨時股東會,處理監察人全數解任的困境,使台紙股票面臨遭證券交易所停止買賣的危機,嚴重影響台紙全體股東利益,明顯構成刑法背信罪,甚至是證交法背信罪。

小股東還爆料,簡鴻文今年到總公司上班的天數僅有3天,去年每個月上班時間不超過10小時,年薪卻高達317萬元,時薪近3萬元,幾乎是小市民一個月的薪水。

對此,簡鴻文昨日強調,目前仍與總經理余美玲等人持續溝通,但對於部分人士意圖影響市場、造成糾紛的行為,簡鴻文表示,他已在本週一正式行文投資人保護中心,強調若台紙股價真的因為各類不實消息而重挫,造成投資人損失,投保中心會依據相關規定,向相關人士求償。

台紙昨日股價持續走跌,盤中最高下跌0.6元,尾盤跌幅縮小,以12.4元收盤,小跌0.2元。

 

2017-02-08 01:12經濟日報 記者郭幸宜、王皓正、李至和/台北報導

台紙爆發經營權之爭,財政部對身兼台紙董座的兆豐金控子公司兆豐證券董事長簡鴻文下通牒令,要求簡鴻文必須在兩周內平息相關爭議,甚至祭出「暫緩」簡今年2月底屆齡65歲的專案人事延任令,向簡施壓,以保公股形象。

 

據悉,如果台紙爭議無法在2月底前解決,簡鴻文恐因此丟掉兆豐證券董座一職,並將牽動券商公會理事長大位。

不過,據透露,若簡鴻文選擇力保台紙,即使捨棄兆豐證董座職務,還是可以轉任兆豐證顧問的方式,續任券商公會理事長,這是否可能成為簡鴻文的第三種選擇?但消息來源指出,財政部方面目前並未有此規劃。也就是說,公股的立場傾向將兆豐證董座與券商公會理事長大位綁在一起。

簡鴻文目前身兼三職,除了台紙董座外,也是兆豐證董事長、券商公會理事長,此次台紙董、總鬧內鬨,讓台紙面臨可能下市的危機,引發市場爭議與社會觀感。

據透露,財政部為避免台紙爭議繼續延燒,影響公股形象,已對簡鴻文下達最後通令,要求簡必須在兩周內平息爭議,簡鴻文則是口頭允諾會盡快處理台紙相關爭議。

簡鴻文近日向媒體表示,他可能在今年6月台紙股東會後,針對台紙、兆豐證券董事長、券商公會理事長等職務間做出抉擇,看是留在金融業,還是在產業界繼續發展,他一定會做妥善的安排。

簡鴻文去年回鍋兆豐證,今年2月底將屆滿65歲的公股退休年齡,按公股相關規定,簡鴻文若要繼續獲派為財政部轉投資事業董事 長,必須提專案報告經行政院核定後,才能續任。所以財政部下通牒給簡鴻文,要簡鴻文兩周內平息台紙風波,簡2月底屆齡的專 案延任人事令,也是財政力促簡快速解決紛爭的有力籌碼。況且簡鴻文若不續任兆豐證董座,券商公會理事長大位也將連動喪失,財部讓簡改以兆豐證顧問身分續任券商公會理事長機率不高,跡象顯示,公股施壓之下,簡鴻文恐怕得選擇提前放棄台紙董座。

財政部官員表示,台紙的經營權爭議,不但波及小股東權益,更可能傷害公股與兆豐金的形象,希望簡鴻文能「有智慧」的處理此次爭議,讓事件儘快落幕。

台紙近期股價波動較大,昨日在證交所要求下公布財報,去年全年營收43.35億元、年減30.46%;稅後虧損3.04億元,每股稅後虧損0.76元,獲利由正轉負。雖有經營權之爭,台紙昨日股價翻紅,收盤價12.6元、上漲0.25元,成交量6,558張。從籌碼面來看,外資賣超556張,融資連六個交易日增加。

 

2017-02-08 01:12經濟日報 記者韓化宇、吳靜君/台北報導

 

台紙經營權爭奪戰意外引爆下市危機,金管會昨(7)日表示,證交所營業細則未明確指出,財報未經監察人承認是否可公告,這是制度上模糊之處,已請證交所解釋。

根據證交法第36條規定,發行有價證券的公司,其財報必須先經會計師簽證,再經董事會通過,最後交由監察人承認才可公告申報,台紙爆發內鬥,目前呈現沒有監察人情況,使財報無法完成公告程序。

對於簡鴻文可否同時兼台紙及兆豐證董事長?以及有無違反金管會訂得「產金分離」原則?金管會表示,過去確實沒有這樣的兼職情形,但券商沒有吸收公眾資金,所以不適用「產金分離」原則。金管會副主委鄭貞茂解釋,金管會訂定產金分離原則,是擔心一人同時身兼產業及銀行業的負責人,會把銀行的資金挪去自己的公司,但證券業沒有吸收公眾資金,所以沒有這個疑慮。

不過,證期局副局長周惠美表示,證券商管理規則第26條規定,如果券商與公司負責人為同一人,該券商就不得擔任司的承銷人,避免利益衝突。至於簡鴻文為何已擔任台紙董事長,還可以擔任公股的兆豐證董事長?鄭貞茂僅說,金管會「沒有允許、但也沒有禁止」。

 

簡鴻文 恐提早辭台紙董座

 

台紙經營權風暴,除證交所出來喊話,也已驚動到財政部。據悉,財政部援引公股管理要點,以及去年8月台紙董事長簡鴻文對財部承諾,在短時間內,盡快讓相關風暴落幕,簡鴻文去年答應財部,最晚6月底前一定會辭去台紙董事長,但由於各方壓力愈來愈大,不排除他提前辭董事長的可能性。

財政部昨日召集內部會議討論該案,同時指示作為公股代表的兆豐金控經營高層出面叮矚簡鴻文,務必妥善處理台紙案;由於簡鴻文是以兆豐證券董事長身分出任券商公會理事長,因此在解決外界爭議的「兼任」問題上,辭去台紙董事長,恐怕成為他不得不然的選擇。

 
 

簡鴻文去年以64歲之齡出任兆豐證券董事長,雖然今年將屆齡65歲,但財政部的公股管理要點規定,簡鴻文可作到本屆兆豐證董事長任期屆滿,然而,同時兼任上市公司台紙的董事長,可說以公股負責人身分再兼任上市公司董事長,卻直接牴觸現行的公股管理規定,並不容許,必須由行政院專案核定。去年8月財長許虞哲將該人事案專案報送行政院,最後行政院決定,以「附帶條件」方式同意簡鴻文出任兆豐證券董事長。

台紙總經理余美玲昨日指控,簡鴻文上周五帶著自稱律師的王姓男子及2名員警,進入新營總部辦公室,以員工違反公司印鑑保管規定,要求員工交出公司大小章。余美玲質疑,警方為何成為奪取印章的幫手。

新營警分局太宮派出所所長陳俊宏強調,警方會前往台紙公司,主要是因簡鴻文當天帶著律師到派出所報案,以公司召開會議恐有糾紛,希望警方到場協助,因此派出2名員警前往協助維持秩序,沒有也不會介入公司內部事務。

(中國時報)

家醜!董座簡鴻文逼員工越級發重訊 目擊者:壓力很大

記者周康玉/台北報導

《經濟日報》A7版斗大的半版廣告,上頭寫著「籲請簡鴻文董事長立即召開董事會」,署名台紙董事余美玲等人,公開在報紙版面上,要自家董事長簡鴻文盡快開董事會,看來年前傳出台紙經營權爭奪的「家醜」不只外揚,還從檯面下透過拉攏彼此勢力的角力躍上媒體廣告版面。

在台紙服務一年的郭姓副理是這場角力的目擊者,他表示,三天前(3日)就發生董事長帶警察進公司的事件,地點就在台紙新營辦公室,台紙董事長簡鴻文希望他把公司大小章交給他,郭姓副理因為把大小章交給人事保管,沒帶在身上,簡鴻文沒轍,但郭姓副理的一舉一動全程被警察錄影蒐證,讓他倍感壓力。

事隔30分鐘後,監察人李明哲便提出辭呈,請郭姓副理收下,董事長簡鴻文便請他立刻發重大訊息、對外公告,事實上,李明哲一請辭成功,後續便會發生監察人全部解職的效應,果然在昨(5)日,台紙就發出重訊,內容是監察人陳如舜因為目前三席監察人已有兩席解任,卻無從派任補正,依證交法第26條之3「當然解任」,而台紙也將面臨股票可能暫停交易的危機。

郭姓副理表示,3日當天在發布李監察人請辭訊息時,還有一段小插曲。他說,因為發重訊有一定的程序,必須發言人親筆簽名和電腦密碼,簡鴻文和其中一位董事高文津圍著這位經辦人員,要經辦人員要發言人密碼,但當下發言人尤其偉因為公出不在場,也因此卡關。

簡鴻文便問到身為代理發言人的郭姓副理,沒有尤發言人的密碼,郭表示他沒有被授權密碼,簡鴻文說「怎麼可能」,便直接打電話給證交所,要證交所的管區李小姐交出密碼,這時後這位李小姐建議「乾脆重設密碼比較快」,於是就列印出重設密碼的申請單,但發現這張申請單,必須蓋了公司大小章才能通過,這又回到原點,因為公司大小章不在。

後來,這位經辦員工聯繫上發言人尤其偉,也透過電話要到發言人密碼了,郭姓副理說,最後還是在當天五點多發出重大訊息,宣布監察人李明哲因為主動提離職,只是過程有點粗爆,也感覺到簡鴻文真的非常急迫。

郭姓副理表示,簡鴻文既然是董事長,他會相信董事長的指令一定不會害到員工,但因為簡鴻文要他做得事情有些強人所難,就連基層的經辦人員感到壓力、驚嚇,畢竟像「要輸入別人密碼」這種事情,不僅侵犯人隱私,還讓這些聽命行事的員工們,擔心可能有違法之虞。

▼台紙總經理余美玲透過登報向董事長簡鴻文表示,要他盡快召開董事會。(圖/記者周康玉攝)

邱莉玲/台北報導

 

 

 台紙經營權之爭延燒,董事長簡鴻文派、總經理余美玲家族兩陣營展開激烈攻防。台紙昨(5)日發布重大訊息指出,因三席監察人已全數解任,若未能在2月10日前由董事長簡鴻文召集董事會,提出3月底前召開股東臨時會改選董監,去年度財報恐將因無監察人簽核難產,屆時台紙股票可能面臨停止交易處分。

 台紙指出,現行公司章程規定三席監察人中已有兩席監察人因解任而無從派任補正,所剩唯一監察人陳如舜將因證交法第26條之3規定當然解任。

 2年多前,台紙董監改選,簡鴻文攜手余美玲家族入主台紙,據了解簡鴻文派透過和高山、和旺等3家投資公司持股約17、18%,余美玲家族持股約2、3成。台紙董事會現有7席董事,其中余家掌握4董、簡鴻文派掌握2董。

  雙方之所以撕破臉,余美玲曾於1月19日表示,主要因現任董事長簡鴻文無法在董事會內取得多數董事信任與支持,甚至無視多數董事之職權行使,在主席職責怠惰與嚴重違反公司治理的情況下,為維護台紙公司與全體股東權益,迫於無奈而由監察人陳如舜(余美玲兒媳)發出股東臨時會召集通知。原定3月13日召開今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討論解任和高山國際投資公司暨其指派代表人簡鴻文之董事職務,亦即解任現任董事長職務。

 余美玲表示,簡鴻文上周五(2月3日)率領2名警察及自稱律師之王姓人士等至台紙新營總部,違反公司印鑑保管規定強行索取公司大小章未果,為破壞監察人陳如舜股東臨時會召集權限,即指示其控制和旺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李明哲當日辭去監察人職務,致使陳如舜監察人職務也遭當然解任。

 余美玲強調,根據證交法第36條第1項第1款規定,台紙應於3月底前公告申報「經監察人承認之2016年財務報告」,以法定時程推算,若要在最晚3月底前完成召開股東臨時會選任監察人承認財報,須在2月10日以前召集董事會才能符合法規完成所有相關法律程序,避免台紙股票遭到停止交易處分,余美玲與戴頌偉、戴頌琪、許良宇等多位台紙董事(逾現有董事過半席次)聯名呼籲,簡鴻文應考量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權益,儘速召開董事會以解決公司燃眉之急。

 余美玲表示,簡鴻文身兼兆豐證券董事長、券商公會理事長、集保結算所常務監察人等多項政府指派重要職務,理應在台紙經營與管理層面扮演標竿角色,無奈自今年以來無視多數董事之職權行使,臨時取消原訂1月20日召開的董事會,導致公司多項重要議案無法順利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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