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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姿琳/台北報導

 

股利所得稅改方案出爐,外傳財政部屬意定額免稅5萬元或單一稅率25%的二擇一方案,根據報告試算,該方案雖可縮小內外資稅率差距,且可維持稅收中立,但減稅利益全集中在適用綜所稅率級距40%以上大戶,因此引來「劫貧濟富」批評。但據了解,為兼顧小股東權益,財政部擬調高免稅額上限。

財政部委外的「股利所得課稅及兩稅合一制度之檢討」期末報告已上線公告,學者建議可採分離分級課稅,搭配15%股利抵減稅額、上限5萬元;或合併計稅合併申報,搭配10%股利抵減稅額;但外傳財政部較偏好定額免稅或分開計稅的二擇一方案。

 
 

根據試算結果,二擇一方案邊際稅率可由49.68%降至37.75%,降稅引資效果明顯,且稅損僅20.87億元。

但若以102年課稅資料分析,減稅利益將集中在高所得稅率者。例如,適用45%的族群,平均每戶可減稅213.15萬元,至於稅率40%的族群,也可享有1.57萬元的減稅優惠。但5%、12%、20%及30%的中低所得者,則將增加1,700元至2.43萬元的稅負。

研究團隊認為,雖然建議的兩個方案稅損皆超過200億元,邊際稅率也較二擇一方案降的少,但高所得族群仍是最大受益者,再加上「股利抵減稅額」設計,可將減稅利益平均分配給所得低、課稅級距低的「雙低」族群,也就是全面降稅,較能兼顧公平性。

以合併計稅合併申報方案來看,和現制相比,各所得級距族群平均每戶可減稅600元~89.33萬元,甚至還可獲得退稅;至於稅損就可靠調高營所稅率1至2個百分點來彌補。

KPMG安侯建業專業組織策略長張芷表示,稅收中立與有感降稅固然重要,但稅改若無法讓多數人享受到減稅好處,稅改就不易成功。綜合考量各項指標後,合併計稅合併申報方案較易實行,且更能平均分配降稅利益。

財政部則指稱,學者的方案並非最終定案,且無論採行哪種方案,都有可能針對弱點進行「微調」。舉例來說,外界普遍認為二擇一方案的免稅額5萬元偏低,官員回應,為鼓勵投資,「調高」免稅額是可行方向,而財部目前也就104年申報資料進行最後試算,5月中下旬就會推出定案。(相關新聞見A4)

(工商時報)

 

2017-04-21

〔記者吳佳蓉/台北報導〕財政部近日拜會立委溝通股利所得稅改方案,據悉,財政部傾向方案十一,即「定額免稅合併申報,分開計稅或合併計稅二擇一」,因為稅收損失最少、僅廿.八七億元。不過,學者質疑,該案減稅利益過度集中高所得者,恐「劫貧濟富」。

 

​​​​​​​財政部委外研究「股利所得課稅檢討」期末報告出爐,研究團隊建議取消兩稅合一設算扣抵,提十一個替代方案,並推薦方案二「分開計稅、合併申報」(分級分離課稅)及方案七「合併計稅、合併申報」(併入綜合所得計稅)。

但據了解,財政部偏愛方案十一,定額免稅最高五萬元,超出部分與其他所得合併申報,但可選擇合併計稅(按綜所稅累進稅率)或分開計稅(單一稅率二十五%)。

根據估算,加計取消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後增加的稅收五三二億元,方案十一淨稅損僅廿.八七億元,但方案二及方案七淨稅損達二五六.一九億及二○○.三九億元;加上方案十一將股利所得最高稅率從四十五%降至廿五%,降稅效果最明顯,稽徵行政也簡便。

學者質疑,若採方案十一,適用稅率卅%以上者,股利稅率降為廿五%;但適用稅率廿%以下者,只有定額免稅五萬元,稅負可能加重,也喪失退稅權。

舉例,若股利所得六萬元、適用稅率五%,股利扣抵率八.五%,原本應納稅額三千元,但可扣抵八.五%、即五一○○元,因此退稅二一○○元;若採方案十一,扣掉免稅額五萬元,剩下一萬元乘稅率五%,還要繳稅五百元。相較之下,股利所得四百萬元,原應納稅額一二六萬元;改方案十一,稅率降為廿五%,稅額降至一百萬元。

不過也有學者認為,方案十一鼓勵投資效果最佳,對低所得的衝擊,可搭配提高薪資扣除額或標準扣除額,或提高定額免稅,也可把定額免稅改成股利抵減稅額;若採稅損較高的方案,可能沒有空間幫受薪階級減稅,未必就好。

財政部則強調,目前尚未定案,仍在徵詢立委意見,預計五月中提出具體方案。

2017-04-15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財政部昨審查股利所得課稅檢討期末報告,研究團隊建議股利所得採「分開計稅、合併申報」(分級分離課稅)或「合併計稅、合併申報」(併入綜合所得計稅)兩方案,粗估稅收損失均逾百億元,建議調高營所稅一至二個百分點來彌補,同時考慮取消綜所稅最高稅率四十五%,並搭配調高薪資扣除額或標準扣除額。

  • 股利所得稅改研究團隊建議方案

    股利所得稅改研究團隊建議方案

分級分離課稅 高所得省稅大

為了解決股利所得課稅爭議,財政部委託中華財政學會就「股利所得課稅及兩稅合一制度之檢討」進行研究,研究團隊建議取消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並提出十一種替代方案,建議採方案二或方案七。

其中,方案二為股利所得分開計稅,但與現行綜所稅累進稅率連動,適用十%、廿%及卅%三級累進稅率,並有股利抵減稅額可自應納稅額中減除,抵減稅額以股利所得十五%計算、上限五萬元。另外,方案七為股利所得併入綜合所得總額,按綜所稅累進稅率(目前為五%至四十五%)計算稅額,同樣有股利抵減稅額可自應納稅額中減除,抵減稅額以股利所得十%計算、沒有上限。

併綜所稅課稅 計算較為簡單

KPMG專業組織策略長張芷認為,方案二採分級分離課稅,雖然抵減稅額上限五萬元,但採三級累進稅率,內外資稅負差距可降低,且高所得者省稅空間較大,但比較複雜;方案七則是併入綜合所得課稅,抵減稅額沒有上限,相對比較簡單,但高所得者省稅空間較小。

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宋秀玲表示,上述兩案稅收損失都超過百億元,方案二稅收損失較大,研究團隊建議調高營所稅一至二個百分點以彌補。營所稅調高一個百分點,可增加稅收二百多億元,因此可考慮調高薪資扣除額或標準扣除額,並取消綜所稅最高稅率四十五%,讓綜所稅最高稅率降回四十%。

宋秀玲表示,財政部會參考期末報告的內容,除了研究團隊建議的兩案,其餘九案也會納入參考,將兼顧效率、公平、簡化、稅收等原則,並讓中低股利所得者衝擊最小,預計五月提出改革方案送交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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