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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1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大同(2371)40億元的現金增資案,昨遭金管會以2大理由正式退件,退件理由之一在於認為大同未能清楚說明,遭判有期徒刑的前董座林蔚山,與現任董事長林郭文艷二人間如何切割;據了解,林郭文艷對此表示「無言」,二人結婚已30年要「如何切割」?金管會退件理由根本是「株連夫妻」,「難道要逼她離婚」大同高層強調,為了公司長遠發展,增資案「一定重新送件」。

  • (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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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深感遺憾

 

一定要重新送件

大同公司為了發展太陽能光電業務,去年底董事會通過暫定以每股14元發行5億股,進行70億元現金增資,遭市場派激烈抗議。為了讓現增案順利過關,林蔚山在今年2月宣布辭去董事長職務、公告成立公司治理委員會,並將現增股數降至4億股,現增金額降為40億元。

此案已正式遭金管會退件,且3個月內都無法重新送件,大同昨僅以發布重訊,輕描淡寫的表達對此裁定「深感遺憾」,強調「仍續朝公司既定的營運目標推展」,但大同內部態度堅定、「三個月後一定重新送件」。

據側面了解,林郭文艷對於退件理由相當「無言」。大同資深員工昨不滿指出,前董事長林蔚山與董事長林郭文艷,二人結婚已30年,要一對結婚30年的夫妻「如何切割」?「難道要逼她離婚?」

林蔚山堅持清白

 

不願辭子公司董座

為何林蔚山不乾脆辭去所有子公司職務,交給大同現任董座林郭文艷,就可杜絕外界悠悠之口?據了解,針對遭外界指控背信掏空,進而判刑的「通達案」,林蔚山至今仍氣憤難平、持續喊冤,他認為是遭到迫害,由於林蔚山自認並沒有傷害大同,因此不願意為此辭職。

有會計師認為,有關資金貸與越南子公司與大同電信已超過收款期限卻未回收,其中一家停業、一家清算中,大同均已財務認列損失完畢,也就是除帳,應該也是妥適處理方式;同時,四家子公司損益對大同有重大影響,是否可構成林蔚山就是大同實質負責人?恐怕有逾越解釋之虞。

2018-06-21

〔記者陳梅英、高嘉和/台北報導〕備受矚目的大同(2371)40億現增案,昨天被金管會證期局退件,主要是由於大同將大量資金貸與子公司無法收回、以及該公司前董座林蔚山被判有期徒刑,仍擔任大同四家重要子公司董事長,且與大同現任董事長林郭文豔是配偶關係等兩大原因,在補件的12天限期內無法改善,必須在3個月後才能再遞件申請現增。

  • (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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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期局表示,林蔚山去年被判刑8年,雖然沒有定讞,且林蔚山也在今年2月已辭掉大同董座,但仍是大同旗下4家重要子公司包括華映(2475)、尚志(3579)、尚志資產以及綠能(3519)的董事長,去年度大同淨利僅7400萬元,但這4家子公司投資收益是大同淨利的21倍,顯示林蔚山掌握大同重要子公司,且大同現任董事長跟林蔚山還是配偶關係,因此認定對大同還有實質影響力。

至於大同資金貸與越南子公司1600萬美元(約台幣5億元),以及大同電信台幣6.5億元,都已超過收款期限,卻未收回,證期局解釋,根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8條第1項第6款規定,非因公司間或與行號間業務交易行為有融通資金之必要,將大量資金貸與他人,迄未改善,就達到現增案的退件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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