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察王專欄
新北市400萬人將由流氓統治嗎?
侯友宜的黑金朋友 花500萬就能擔任警友總會副理事長

台灣的各種協會多如牛毛,但是有一個《天字第一號協會》裡面坐滿了富豪名流,你想不想參加?我不是要拉你加入獅子會,也不是青商會、基金會…,而是一般人猜不到的組織。
要介紹這個組織,可以參閱民國96年6月4日中央社一則新聞如下:
「中華民國警察之友總會今天召開第八屆第一次會員(會員代表)大會,並改選出新任理事長為台新金控董事長吳東亮。會議同時票選新任理、監事,來自全國各縣市會員(會員代表)約兩百餘人出席。警政署副署長洪勝堃代表署長侯友宜與會,肯定總會協助治安工作。經過兩輪投票,改選出三十五位理事,十一位監事,其中台新金控董事長吳東亮當選理事長,孫道存、陳炯松、蔡宏圖、陳萬添、鄭深池當選副理事長。常務理事為許勝雄、徐旭東、侯貞雄、陳國和、辜成允。理事為蔡明忠、許顯榮、殷琪、嚴凱泰、蔡明興、焦佑倫、李翼文、宣明智、沈尚弘、吳俊億、許育瑞、吳上賓、陳建平、王文堯、周俊吉、李峰遙、陳兩傳、陳朝傳、賴正鎰、林孝信、譚幼華、陳翔中、邱明宏、陳世曉。另改選監事召集人陳錫淇,常務監事郭台強、余建新,監事莊光明、翁世佳、黃安捷、顏惠重、陳敏賢、劉文邦、莊村徹、邱祐勳。這些人都是國內知名企業負責人或退休資深警界前輩。……中華民國警察之友總會協助防範犯罪,促進警民合作,強化治安功能,與警察機關關係密切。歷年來總會出錢出力協助警察,鼓舞警察人員士氣,對警政治安工作有貢獻。」

▲46個名流夾帶炒股流氓陳萬添
以上46個名流當中,幾乎沒有一人是濫竽充數的,唯一的例外就是本欄長期揭弊的炒股流氓陳萬添,這個陳萬添就是侯友宜的結拜兄弟。
陳萬添何許人也?憑什麼當選警察之友總會副理事長呢?他的排名為什麼這麼高,排在陳萬添後面的人,每個都是一方雄主,例如:許勝雄、徐旭東、辜成允、蔡明忠、許顯榮、殷琪、嚴凱泰、焦佑倫、宣明智、陳兩傳、賴正鎰、郭台強…。陳萬添只是一個流氓,為何能擠下這些人當選警察之友總會副理事長?

▲花500萬當上警友副理事長
陳萬添近年來官司纏身,從各種官司內容來看,陳萬添就是個股市禿鷹,因長年涉內線炒股及經濟詐騙案件,豢養不少黑幫分子,以防碰到糾紛時有黑幫分子來尋仇,同時還可嚇阻遭其詐騙之受害人。
陳萬添約於96年間,花費500萬元打通關係,由侯友宜安排選任警察之友會總會副理事長之職,之後警政署長更迭,侯友宜將陳萬添移交介紹給後任王卓鈞,讓陳萬添挾此勾結許多中階警官,從此陳萬添有黑白兩道加持,更加肆無忌憚、橫行無阻。
左手有警察、右手有黑道,陳萬添黑白並用,所向無敵。警方幫他控制股東會、監聽對手電話、掩殺檢舉人、湮滅不法證據…。至於黑道,早期幫陳萬添掠奪的戰功很多,包括:中福公司經營權糾紛、台光公司債務糾紛、浩騰華南廠被圍廠、華東廠被圍場、南璋無錫廠糾紛、陳萬添欠廠商貨款、柏泰園被圍等等,以上都是有關陳萬添欠錢耍賴的糾紛。

▲炒股持械脅迫毆打開槍樣樣來
諷刺的是96年6月4日,就在警政署副署長洪勝堃代表署長侯友宜與會,肯定總會協助治安工作,並讓陳萬添風風光光當選該總會副理事長,卻不知陳萬添早於94年間就已犯下指揮黑道攜械脅迫太陽花女神劉喬安、毆打商人廖旭昇、鈕大剛等刑事案件,更於當選後的兩個月,我們的警察之友會總會副理事長陳萬添,又犯了一件指揮黑道攜械脅迫中福公司前董事長黃安中買回陳萬添持有中福公司的股票重大刑事案件,之後在侯友宜及王卓鈞的庇護下陸續犯下掏空台光公司、南璋公司、浩騰公司資產,及內線炒作南璋公司、浩騰公司等重大經濟犯罪、勾結台北市刑警大隊偵五隊員警炒股、以及與黑幫分子因分贓不均衍生在新北市新店街上連開十一槍的重大社會事件。

▲兒子欺男霸女 成為潑糞少年
陳萬添是警察之友會總會副理事長,他自己行徑囂張固然是事實,他的兒子也十分猖狂,陳萬添的兒子欺男霸女,對流浪街友潑糞凌辱,被東森新聞報導為「潑糞少年」,結果連報導這件事情的媒體記者也莫名其妙被打了一頓。後來經過調查,毆打記者的事件是當年台北市刑警大隊副隊長林宏銘的哥哥毆打東森記者顏冠得。這個厲害了,兒子欺負流浪遊民而被媒體報導,就由警察的哥哥去打記者。

▲當初向劉喬安撒嬌的錢
像陳萬添這樣的黑道富商,又能駕馭白道官員,追求女人應該很容易吧?偏偏陳萬添追求「藝人劉喬安」時遭到拒絕。其實追不到的女人就應該祝福人家,這才是真正的男子漢,但是陳萬添不甘心,竟然派黑道去找劉喬安討債74萬,把當初向劉喬安撒嬌獻殷勤的錢,用暴力恐嚇手段去討回來。劉喬安當時只是19歲小女孩,檔不住黑道勢力,只好屈服認帳。

▲討好劉喬安的閨中密友
這段往事是這樣的:當年陳萬添追求劉喬安的時候,由於劉喬安拒絕被陳萬添包養,所以陳萬添就採取迂迴戰術,討好劉喬安的閨中密友。當陳萬添知道,這位閨中密友在台北東區開了一家美妝店,陳萬添就自告奮勇要出錢幫人家裝潢店面。

▲追不到女神 就派黑道去討債
不過這些追求招數都沒感動劉喬安,劉喬安還是看不上陳萬添,陳萬添由愛成恨、惱羞成怒,於是指揮黑道份子李福禕攜械脅迫劉喬安須返還當時所有追求過程的禮物及花費,因此劉喬安簽下鉅額本票給黑道份子李福禕,並長期飽受陳萬添與黑道追債壓力,最後走上人生不歸路。

▲浩騰南港中福台光南璋
陳萬添早年炒作梅捷(5364),這家公司陸續更名浩騰、易福、現為力麗店,陳萬添曾將浩騰股價炒到89元,掏空浩騰公司資產後,股價跌至0.6元。現在力麗店欣欣向榮,回顧過去真是不堪回首。
陳萬添曾經介入的上市公司很多,主力圈通通知道,但是檢警調通通查不到他炒股掏空,這就是陳萬添的實力!這些上市公司包括南港輪胎、中福公司、台光公司(1601)、南璋公司。

http://www.168abc.net/_News/Detail.aspx?News_Sn=761022

李察王專欄
退任司法官謀生困難 淪落到訛詐法院
莊正收2800萬律師費 結果:14件空包彈+12件慘敗

我們台灣的司法官退任下來,應該是很難找到工作,經濟狀況應該相當拮据,所以有退任檢察總長必須掛名擔任退任檢察官轉任律師所開法律事務所的榮譽所長,以求三餐溫飽。

▲公開暗示是超級司法黃牛
另外有退任檢察官轉任律師開辦法律事務所,開幕時院、檢的法官及檢察官毫不避嫌分別致送花圈致敬輸誠,事務所將所有致賀花圈公開於社群網站,昭告天下本大律師與院、檢間的親密關係,公開暗示是超級司法黃牛,藉此招攬生意。
因此我們的政府應該改善這些退任司法官的福利,免得有些人必須藉昔日在院、檢的關係謀生,實在有傷國格。

▲莊正與林言丞 律師收費比一比
回到正題,本周報於107年6月30日第387期,繼續揭弊報導台灣日光燈股份有限公司,遭股市禿鷹陳萬添與退任檢察官轉任律師身分的莊正,通謀虛偽製作所謂委任法律案件,掏空台光公司資金事,為了平衡報導,本報於本週詳細來審視台光公司砸2800萬元,委託莊正訴訟案子的狀況,同時對比同樣接受台光公司委託十幾件訴訟案子法律顧問的林言丞律師收費標準及案件狀況。

▲一:莊正收2800萬律師費的案子:
(1):民事案件號稱26件,經本周報查詢司法院資料網站,其中有14件根本沒有成案,也就是說雖然有債權人聲請支付命令,因不知原因,未進行訴訟程序。而另外12件都是敗訴,也就是說台光公司花了2800萬高額律師費,請莊正打了14件空包彈的訴訟,12件慘敗的訴訟。

▲莊正先幫原告 又任被告律師
(2):台光公司2800萬元律師有包含刑事案件兩件,分別是台北地檢 署104年度偵字第5928號案以及102年度偵字第24534號、103年度偵字第5171號、17707號以及104年度偵字第18199號案。
這兩件案件被告通通不起訴處分,而在這兩件案件中,告訴人當然都是台光公司,莊正卻在104年度偵字第5928號案擔任原告台光公司的告訴代理人,而在102年度偵字第24534號案中確認被告陳萬添的辯護律師,而告訴人也是台光公司,偵辦的都是台北地檢署律股,莊正實在有夠神奇了,令人讚嘆不已。

▲林言丞律師收50萬13勝3敗
二:林言丞收50萬律師費的案子:
168周報依據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102年度北調簡字第4號案件判決書內容得知;台光公司自97年起,即聘任林言丞為其常年法律顧問,並簽立法律顧問契約。另於102年7月26日簽立補充法律顧問契約書,約定自 101年8月25日起至103年8月 24日止期間,林言丞應繼續提供法律服務,惟台光公司應再給付50萬元之法律顧問費用予林言丞。
林言丞提供法律服務陸續為台光公司繕寫存證信函、陳情書、函件、判決書、刑事告訴狀、民事陳述狀、抗告狀、民事補充抗告理由狀、答辯狀、民事上訴狀、準備書狀、民事強制執行聲請狀、民事起訴狀等。因為司法院資料網站查詢的權限有限,本報僅能擷取部分林言丞律師收費50萬元的部分案件資訊,本報查詢到的是16件,所以最少是16件訴訟案件,13勝3敗,雖然大部分都只是法律諮詢及代撰書狀,未直接委任訴訟代理人,可是戰果輝煌,簡直是物超所值。

▲林言丞戰績輝煌 主攻168
台光公司對本周報翁總編提出多件毀謗的刑事告訴,告訴代理人即是林言丞律師,雖然本周報與林言丞律師是處於敵對狀態,但是本周報依然要持平公正報導,不能有所偏頗。經本周報兩相比較,高下立判,收費高檔的檢察官退任律師莊政所打的訴訟只能用慘敗形容,而收費低廉名不見經傳的林言丞律師則是戰績輝煌。這告訴我們幾件事:
一:高檔不見得實用,便宜不見得沒好貨。
二:打官司是靠證據、實力,不是靠關係,不要相信司法黃牛的吹牛。
三:台光公司與莊正的2800萬律師法律委託契約,是有很大的問題,說直白點就是不實的委任契約,只是要製造莊正對台光公司的假債權,好讓莊正聲請支付命令及強制執行,將台光公司在新竹地方法院的案款500餘萬搬出來,以及拍賣台光公司竹東11筆土地,就是要稀釋台光公司其他債權人及掏空台光公司資金。

▲堂堂大捕頭 淪落到訛詐法院
寫到這筆者不竟想到,我們的特偵組檢察官、北檢主任檢察官退任下來,政府竟然都沒照顧,經濟狀況如此之糟糕,窮到要淪落到跟股市禿鷹通謀, 以不實契約及債權來訛詐法院,領取台光公司在新竹法院的案款謀生。到底是本質就是這樣呢?還是退任下來學壞了呢?
筆者認為本質一直以來就是這樣壞,所以他在擔任檢察官、主任檢察官、特偵組檢察官期間應該矇了不少案子,我們的司法院、法務部不知是麻木不仁,還是鄉愿包庇,讓這樣的司法敗類危害台灣司法而逍遙法外。
我這麼說,如果莊正不服氣,我們的資料還很多,可以一件一件到法院來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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