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據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統計,截至今年12月14日,計有台中市家具運送職業工會等8個職業工會,積欠勞工保險費已逾繳費寬限期,勞保局除依法將該等工會移送行政執行、對所屬被保險人暫行拒絕給付外,並通知轄區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協助督促欠費工會改善,若工會欠費是因保險費遭違法挪用,勞保局即移送檢調單位偵辦。

 

勞保局公布欠繳保險費職業工會名單,包括台中市家具運送職業工會、彰化縣民有市場零售攤販職業工會、彰化縣集中市場零售攤販職業工會、嘉義市網路購物服務人員職業工會、澎湖縣勞動力援助人員職業工會、苗栗縣民宿從業人員職業工會、台北市住院病患家事服務職業工會及台東縣傳統整復員職業工會。

 

勞保局表示,各職業工會每月向會員收取勞保費,如未依勞保條例規定期限彙繳至勞保局,其所屬會員申請各項給付將遭暫行拒絕給付,對所屬會員影響權益。但如果被保險人能提供已向工會繳納保險費的相關證明(如繳費收據、匯款單等),足以證明其個人應繳保險費及滯納金已繳納於工會,勞保局即會發給給付

 

至於無法提供繳費證明或匯款單等證明者,則協調其繳清個人應負擔部分保險費後發給,不會影響被保險人請領各項保險給付權益。故職業工會會員除須關心所屬工會財務運作、積極參與工會活動及會員大會外,應於繳納保險費時,請工會開具正式繳費收據並妥善留存,以保障權益。

 

勞保局提醒,各工會理、監事,應加強管理監督工會業務,並提供工會會員關心工會財務管理正常運作管道,共同維護工會及會員權益。勞保局呼籲,請上列被公布欠費各工會所屬理、監事及會員,督促工會儘速繳費,以免影響會員領取保險給付權益。

(中時 )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喔…喔…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