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18 11:46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打著「IRS國際儲備集團」,以炒作「比特幣」為幌子,在中國及台灣兩地展開吸金,總計有3萬4458人次,從2017年3月起短短15個月非法吸金逾15億元,台中市前市議員黃英傑(執業律師)、鐘家蔆夫妻,分屬集團中「台灣區辦事處顧問及代表」,兼7、8級領導,台中地檢署依違反銀行法等罪起訴首謀林志桀父子、范訓銘、黃英傑夫妻等7人。

 

台中檢調去年6月偵辦林志桀、范訓銘等人打著「IRS國際儲備集團」名義,從2016年10月就在中國上海地區招募吸金,但情況不太理想,2017年3月到台灣成立台灣辦事處,找到黃英傑夫妻等人,陸續在台灣辦事處、高雄圓山飯店、某咖啡餐飲會館等舉辦說明會,誆稱該集團擅於炒作「比特幣」,他們發行販售RM(儲備金),結果吸引許多醫師、律師等高知識份子,反而聽得進去這種投資標的。

而最重要還給予保證增值,日增0.35%,年本利和達355%,有上千人受害,有3萬4458人次參與,金額超過15億新台幣。

檢調專案小組查出,林志桀(綽號桀哥)自稱是「IRS國際儲備集團」(疑似跨國詐騙集團,陸續在巴西、奈及利亞、土耳其、印度、哈薩克、中國及越南成立辦事處)的「大中華及東盟地區參議處首席代表」,林志桀父親林貞義(綽號義哥)為「首席顧問」及范訓銘(綽號強尼)為「副代表」,鐘家蔆(綽號蔆蔆姐)為「台灣區辦事處代表」兼8級領導,黃英傑(綽號賺哥)「台灣區辦事處顧問」兼7級領導。

該集團強調民眾選擇購買單位100美元、350美元、1000美元、3000美元、7000美元,5種套餐可任意加總,民眾可隨時上網查知自己的「RM」已經增值到什麼數字,讓民眾看到數字跳動很興奮、很有快感,誆稱這些錢是用來買賣炒作比特幣,不但保證獲利,民眾可避開比特幣漲跌的高風險,民眾投資後只要過8個月的「凍結期」(投資金額不能中途領回的期限),解凍後就可領回等值現金或比特幣。

但看得到吃不到!調查人員指出只有最早參加的幾隻「老鼠」,確有領到少數獲利。從去年3月民眾的投資陸續到了解凍期,也陸續傳出領不到紅利而出面檢舉。

2019/01/18

 

妻與主嫌林志桀同桌,出席涉嫌詐騙的IRS集團台灣年會。翻攝IRS臉書

台中檢調去年6月破獲以投資比特幣為名的國際儲備體集團IRS(International Reserve System),該集團宣稱投資比特幣等值套餐,年利高達255%,短短1年3個月竟吸金3萬4458筆共15億元,台中地檢署今違反《銀行法》等罪,將主嫌林志桀及化名「賺哥」、曾任台中市議員的律師黃英傑、鐘家蓤夫婦等7名核心成員一併起訴。
 
檢方起訴7人,包括IRS台灣與中國地區負責人林志桀(47歲),他身兼「大中華及東盟地區參議處首席代表」及8級領導,負責整體營運、下線招攬,林父林貞義(71歲)擔任顧問,范訓銘(41歲)擔任副代表,負責資金收取、購買發送比特幣,金承芸(47歲)擔任「總監講師團團長」負責安排講座,前議員黃英傑(53歲)擔任顧問,負責說明投資課程並提供法律專業意見,其妻鐘家蓤(61歲)則擔任代表,和處長林雅文(47歲)一起負責發展組織、招攬下線,

起訴指出,2016年10月起林志桀先在中國上海等地招募民眾參與投資IRS公司,2016年3月間,林義桀等7人陸續在台灣辦事處、高雄市圓山飯店、咖啡餐飲會館等地舉辦說明會,向不特定人說明投資方案。
 
檢方表示,該集團宣稱只要以100至7000美元購買投資套餐等值的比特幣,匯往IRS網站指定的比特幣錢包,就可換取等值的「RM」幣(儲備金),RM每天會固定增值0.35%,複利1年後即可獲取本利和355%的高額利潤,且獲利與IRS投資的比特幣漲跌無關。
 
另外投資人獲取的紅利,IRS會自動換算等值的比特幣匯往投資人指定的比特幣錢包,或再購買RM幣;推薦他人加入則可獲取投資金額31.5%至8.8%不等的代數獎金,最多可領14代。
 
去年6月,檢察官洪國朝指揮發動搜索「國際儲備體集團IRS」和相關主嫌住處,林志桀辯稱這是新興的投資模式,投資人因投資後獲得RM幣,沒有違反《銀行法》,而在IRS化名「賺哥」的黃英傑則稱公司投資標的是比特幣,透過操縱比特幣漲跌獲利,而投資人以比特幣購買RM幣,從中獲取和投資套餐等值的現金,黃英傑認為IRS公司成立多時,遍布全球多個國家而且是公開活動,應該是合法的經營公司。
 
但檢方表示,投資人係交付現金或存款轉帳至指定帳戶,並未實際購買比特幣,IRS公司網站上也無比特幣計價,而為吸引投資,RM每天都以0.35%增長,複利1年後即可獲取本利和355%報酬,其高額保證獲利與常情不符。
 
檢方認定林志桀等人行為違反《銀行法》和《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經營15個月吸引3萬4458萬人次投資(約1千多人),而林志桀等7人也因此獲得分紅獎勵金超過390萬美元,檢方起訴林志桀等7人,並扣押比特幣197枚、乙太幣8.3枚及不動產118筆,以林等人吸金橫跨兩岸,金額高達15億,惡性重大,請法院從重量刑。(許淑惠/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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