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21

臺灣證券交易所召開第709次「有價證券上市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禾聯碩初次申請股票上市案。
 
證交所表示,本案建議董事會請該公司除依「初次申請有價證券上市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之規定揭露相關事項外,尚應於公開說明書特別記載事項1節中揭露:1、最近3個會計年度及申請年度前3季業績變化合理性;2、最近3個會計年度及申請年度前3季毛利率及營業利益率高於採樣同業的原因及合理性;3、2015~2018年陸續投入14億元於台中、台南建置營運(倉儲)中心及高雄擴廠之必要性、預計效益及交易合理性。4、面對中國品牌低價進入國內市場,強化研發能力之因應措施。5、存貨週轉天數較同業為高,有關存貨管理之改善措施。
 
禾聯碩主要業務是銷售液晶顯示器、空調及其他生活家電,銷售市場100%內銷,全體董事持股比率董事7席,占31.69%。申請上市資本額為6.67億元,前自2015年稅前盈餘為:4.65億元、7.53億元、9.77億元,去年累計至第3季。每股稅後純益自2015年度開始依序為: 5.81元、9.27元、11.73元,累計去年前3季為10.35元。(林彤潔/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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