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

虹冠電(3257)董事長柯拔希12日受訪表示,虹冠電有董事發現市場揪團召開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竟有炒手的蹤跡,考慮向金管會提出檢舉,近期將提到董事會討論。柯拔希呼籲,政府應對市場揪團召開股臨會的股票,要有閉鎖期,否則會出現股票炒高,就跑掉情況。

 

柯拔希表示,虹冠電面對中美貿易戰挑戰,業績衰退四成多,2018年EPS為1.63元,每年還要投入1.8億元從事研發,按理只能每股配一元現金股利,但董事會從資本公積提撥,擠出每股配發現金股利三元,市場派要求每股配發四元現金股利,全案提到本月20日股東會討論,結果尚未出爐,市場就以此為由,揪團持股至51%,事先未通知虹冠電,逕自向證交所申請召開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

 

柯拔希強調,資本市場來來回回,市場有人持股逾50%而取得經營權,他可以接受。不管是善意或惡意併購或公開收購,都必須受董事會監督及股東會同意,才能進行併購。以虹冠電為例,市場利用民粹,短期揪團持股達51%,很多股東持股只要三個月,等股價炒高就跑掉,對公司經營會造成很大傷害,需要防範。

 

柯拔希指出,公司法第173條之1立意良善,卻引起許多公司不研發而掠奪其他公司研發成果,這絕非公司法的立法精神,也不利許多認真經營且資本額小的公司。依據金管會要求希望大股東降低持股比重,按理持股達30%,就應能掌控公司經營,但虹冠電案例,只要民粹,就可以揪團達51%召開股臨會,對公司經營造成很大傷害,也不利台灣資本市場的發展。

(工商時報)

 

 

 

 

虹冠電違反重大訊息規定,遭處以3萬元違約金
(108/06/05 08:07:12)

臺灣證券交易所針對虹冠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違反重大訊息規定,處以新台幣3萬元違約金。

虹冠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於108年6月3日接獲其股東蔡高忠(即主召集權人)通知蔡高忠等151名股東依公司法第173條之1規定自行召集虹冠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108年第1次股東臨時會及同日證交所亦通知其前揭情事乙案,經查符合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4條第1項第51款情事,惟該公司延遲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畫面,已違反前揭處理程序之規定,故證交所處以違約金新臺幣3萬元,並函知該公司嗣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


 

2019-06-05

〔記者卓怡君、林菁樺/台北報導〕IC設計公司虹冠電(3257)經營權即將變天?

 

首家適用大同條款上市公司

 

虹冠電昨天盤前公告,松翰(5471)獨立董事蔡高忠依公司法第173-1條(即大同條款)將自行召集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9董事及3監察人,由於蔡高忠為松翰獨立董事,松翰為虹冠電最大單一股東,因此此次召開股東臨時會,外界猜測這代表松翰準備接手虹冠電經營權,虹冠電經營權將要變天,這也是大同條款上路後,首家適用大同條款的上市櫃公司。

虹冠電為電源管理控制IC廠,而同為IC設計廠的松翰科技,去年第一季起從集中市場買進虹冠電股票,目前持股比重為8.21%,為最大單一股東,虹冠電董監持股則有10.34%。雖然松翰檯面上持有虹冠電不到9%股權,但虹冠電去年股東會因出席股數不到一半,導致流會,顯然當時市場派持有虹冠電恐怕就已接近5成,在市場派不出席下,股東會才會流會。

不過公司派去年應該也察覺情況嚴重,今年初推出機械工業公會理事長柯拔希出任董事長一職,年初接任虹冠電董座時,柯拔希就曾在公開場合透露,投資虹冠電是想要好好整頓;未料,時隔不到半年時間,就被松翰的獨董蔡高忠等151人以大同條款提出召集股東臨時會。

 

松翰︰個人發起 與公司無關

 

但松翰昨低調表示,此事由蔡高忠個人發起,和松翰無關,無法評論,公司為補強電源管理相關技術能力,尋求與虹冠電合作機會,自去年第一季起於集中市場買進虹冠電股票,雙方已有初步交流,但尚無具體計畫。

虹冠電董監事任期原本到明年6月才期滿,這次蔡高忠提前召集虹冠電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虹冠電董監事,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為7月25日,停止股票過戶起訖日期為6月26日至7月25日。一般預料,松翰人馬將進駐虹冠電,拿下經營權。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喔…喔…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